我省每個鄉鎮(街道)都將設三人以上司法所

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意見出臺

全省每個鄉鎮(街道)都將設三人以上司法所

記者昨日從省司法廳獲悉,日前,省司法廳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司法所工作會議精神,針對我省基層司法所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短板,與省委政法委、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規定,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區劃單獨設置,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設置一個司法所,司法所的設立、撤銷、合併或者變更名稱,由縣(市、區)司法局報同級黨委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並報市司法局備案;司法所一般應當由三人以上組成,實行所長負責制,設所長一人,根據需要可設副所長;司法所工作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法律專業知識、業務工作能力。

《意見》從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四個方面,提出二十八項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具體措施。《意見》明確規定,司法所是縣(市、區)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實行縣(市、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雙重管理、以縣(市、區)司法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縣(市、區)司法局負責對司法所人員編制、經費和設施裝備等進行管理,指導司法所開展業務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司法所履行職責提供必要保障。不得將司法所交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他部門直接管理。

《意見》明確,加強司法所業務用房保障,保證司法所有獨立的業務用房,面積按《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標準》〔建標129-2010〕,不少於120平方米,滿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援助、安置幫教、檔案管理、值班備勤等功能需要,切實發揮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作用;加快建設電子政務外網,確保省、市、縣、鄉四級網絡互聯互通。全面依託“遼寧司法行政綜合信息平臺”,健全完善司法所電子檔案,實現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和數據網上錄入維護、業務受理、同步辦公辦案等功能,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為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村(社區)法律顧問配備移動終端,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和質量。

《意見》要求,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司法所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設領導責任制、領導幹部基層建設工作聯繫點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全力支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為推動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要牢固樹立面向基層、建設基層、服務基層的思想,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把人員力量充實到基層、把財力物力保障到基層、把政策重點放在基層、把政策措施落實到基層。

記者 欒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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