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护林员”做好生态扶贫问题减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6日讯 (洪江市纪委监委)今年来,洪江市将生态扶贫作为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以“护林员”问题为切口,聚焦护林员身份认定、选聘程序、工资发放、履职尽职等,通过三查、三纸、三制,从“护林员”身上做好生态扶贫问题减法。全市生态扶贫领域共立案办结17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追缴资金14.35万元,其中退还群众资金9.58万元;改聘护林员30人,发放护林资金281.46万,惠及护林员369人,有效解决了生态扶贫领域的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三查”起底问题。通过线上线下、部门协作等监督方式,对生态扶贫“护林员”问题线索进行摸底排查。“信息核对”无缝查。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从林业“两补”上报、审核、发放过程进行倒查,紧盯村组干部及亲属、国家公职人员等三类人员进行联查。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共核查出疑似问题线索61条,由市纪委书记直接交办给林业局长和相关乡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实时跟踪督促。“督查分队”精准查。市专治办专门组建“小分队”走村入户,针对护林员可能存在的“假”护林问题,着重看护林员是否真的在家,护林人是否真护林,是否真是护林员本人在护林。在对“大数据”识别出的疑似线索上,现场翻看农户“一卡通”,着重看“两补”款是否到账,查延长期补助款是否按规定降低,问“两补”款到账后是否有村干部以“好处费”名义索要,督查发现问题线索24个。“巡乡带村”缜密查。巧借省委巡视东风,探索创新“巡乡带村”模式,抽调85名同志组建5个授权巡察组,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问题开展“点穴式”巡察,发现涉及生态扶贫领域的问题4个,现场退还群众公益林补偿款6.34万元。

三纸对症下药。针对大起底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以交办、处置、建议等三种方式,全面督促整改落实。一纸“交办函”。对核查出的优亲厚友、疑似村干部领取公益林护林员工资、超龄任职等问题线索,以交办函的形式交办给相关单位或乡镇,督促及时核查、整改,限期办结,共下发问题交办22份函。此外,为避免“一函了之”,严格实行限期办结销号制,对每份交办函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各项交办事项办结到位,共整改问题163个。一纸“处分书”。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对在生态扶贫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优亲厚友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走过场、搞形式、落实整改不力的,一律严查到底,实行严肃问责,组织处理13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一纸“建议书”。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集中人员力量、工作时间对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排查,对生态扶贫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防止 “挂空挡”、“走过场”、“打折扣” 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出现。

三制保障长效。围绕“护林员”问题,认真推进“以案促改”,督促相关部门堵漏洞、补短板,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健全作风治理机制。下发了《洪江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务分解清单》,形成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三级抓治理机制,建立与市驻村办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线索72条。1-11月,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案件37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80人。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出台了《洪江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洪江市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洪江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定,建立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保障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健全警示教育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印发《明底线知雷区普纪普法读本》2000余册,下发《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要求全市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直单位开展普纪普法“双月一考”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同时,以微故事、微视频、工作动态的形式,及时总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全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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