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由羅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張新文、王前進等17人涉黑案件在羅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罪分別判處張新文有期徒刑十九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600萬元;判處王前進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沒收個人財產500萬元;判處其他被告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人民幣合計45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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