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4億特大票據詐騙案曝光:一名主犯初中文化 銀行行長“裡應外合”

曾私刻假公章。

浙江44億特大票據詐騙案曝光:一名主犯初中文化 銀行行長“裡應外合”

偽造“蘿蔔章”,利用假印章、假材料,“假行長”鋌而走險8個月套取銀行資金超42.8億。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揭開了這起“驚天大案”。

判決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被告人洪虎良、魯萬雯夥同倪某,使用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兌匯票或使用其他公司出具的商業承兌匯票,並用偽造的銀行業務文件與公章通過背書對匯票進行編造,利用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以下簡稱“民泰瓜瀝支行”)名義將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並轉讓,騙取銀行票據貼現款共計人民幣44億元,造成實際損失25億元。

其中,該案涉及三名關鍵人物。被告人魯萬雯,女,1987年6月30日出生,江蘇省東臺市人,初中文化程度,因涉嫌犯票據詐騙罪於2017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杭州市看守所;被告人洪虎良,男,1975年1月5日出生,浙江旭鵬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戶籍地紹興市柯橋區。因涉嫌犯票據詐騙罪於2017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票據詐騙罪、偽造身份證件罪於同年8月18日被逮捕。

另一名關鍵人物為民泰瓜瀝支行原副行長倪某,2009年12月,倪某至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蕭山支行工作,2013年7月17日被任命為民泰瓜瀝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

浙江民泰商業銀行(下稱“民泰銀行”)前身系成立於1988年5月的溫嶺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轉製為城市商業銀行。民泰銀行設有台州管理部、總行營業部及12家分行,在浙江等省市區主發起設立了10家民泰村鎮銀行,全行的分支機構數量超230家。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民泰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95%,同比增長0.05%。與此相對應的是,民泰銀行的資產減值損失增加,從去年同期的5.26億元增至8.43億元。

近期,民泰銀行“是非不斷”,民泰銀行杭州蕭山支行連收三張罰單,受罰事由主要是其貸款業務違規,根據相關法規予以處罰195萬元。此外,沈新軍對該行相關行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吳強負有直接責任,兩人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民泰銀行此次詐騙案並非個例。2019年9月1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一份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8月26日宣判的刑事判決書,民泰商業蕭山支行行長、副行長等人,在2012年年初至2015年期間,內外勾結,以“借名貸款”的方式,從民泰銀行蕭山支行騙取貸款2.387億元。

清暉智庫首席經濟學家宋清輝此前對時間財經表示,相比國有大行或股份行,農商行、城商行底子薄弱、業務及經營範圍受限,幾乎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但想在市場上分得一杯羹,這容易導致這些機構“路子更野一點、步子更大一點”。加之,違規成本低導致違規經營屢禁不止。無知無畏,只看到利潤,看不到風險,從而導致問題重重。

浙江44億特大票據詐騙案曝光:一名主犯初中文化 銀行行長“裡應外合”

8個月套現42億

2015年3月18日,因發現民泰瓜瀝支行違規問題突出,貸款大量逾期等,浙江民泰商業銀行決定給予倪某撤職處分,處分期限24個月。2015年11月12日,因上述原因,且倪某曠工時間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浙江民泰商業銀行杭州分行決定給予倪某開除處分。

倪某行長身份雖然被撤職,仍然冒充“真行長”到處“洽談”。接下來,“行騙”的落地階段,倪某、洪虎良、魯萬雯三人進行了一系列票據詐騙行動。

2015年1月和8月,三人利用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兌匯票,再使用偽造的民泰瓜瀝支行的虛假業務材料、業務印章,以民泰瓜瀝支行的名義將24張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並轉貼現給後手銀行,以此騙取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款。

上述過程中,被告人魯萬雯負責開立同業戶、提供空殼公司的基礎資料、聯繫票據中介及後手銀行並假冒民泰瓜瀝支行工作人員身份出面溝通、辦理票據貼現手續等。被告人洪虎良負責偽造民泰瓜瀝支行的基礎材料、私刻民泰瓜瀝支行印章並提供空殼公司的基礎資料等。

時間財經梳理發現,在2015年1月至8月期間,三個人主要通過“票據詐騙”與“騙取貼現貸款”兩種方式詐取現款,一共套取銀行資金超過42.8億元。

一方面,三人利用票據詐騙共套現13.6億元。2015年1月,被告人洪虎良、魯萬雯夥同倪某及其他票據中介,利用偽造的民泰瓜瀝支行基礎材料、票據業務用章等以民泰瓜瀝支行名義為上述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並層層轉貼現給後手銀行,騙得貼現款2.9069億餘元。上述款項被倪某、洪虎良、魯萬雯等人瓜分,用於歸還借款及個人消費等。

2015年8月,倪某為歸還上述通過被告人魯萬雯所借的2億元債務,結夥被告人魯萬雯及其他中介人員,利用其實際控制的杭州錦瑞傳公司作為出票人、魯萬雯實際控制的杭州沙魚貿易有限公司作為收款人,簽發20張無真實貿易、無資金保證的金額共計11億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利用偽造的民泰瓜瀝支行基礎材料、票據業務用章等以民泰瓜瀝支行名義為上述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並層層轉貼現給後手銀行,騙得貼現款10.7291億餘元。

另一方面,三人還騙取貼現款。時間財經梳理發現,2015年4月至6月期間,倪某、等人三個月時間分五次一共騙取貼現款逾29.2億元。

判決文書顯示,2015年4月至6月,洪虎良及倪某使用偽造的銀行業務資料、業務用章等材料,以民泰瓜瀝支行的名義貼現多張商業承兌匯票並層層轉貼現給多家後手銀行,從而騙取貼現款。出票公司收到貼現款後,支付鉅額好處費給中介人員,被告人洪某及倪某亦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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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缺口

據倪某供述,2012年至2014年,其陸續借款給朋友8000餘萬元做資金轉貼生意,後因資金無法回籠產生巨大資金缺口。洪虎良是其貸款客戶,其和洪虎良之間有資金往來。2014年7月,其告訴洪虎良資金困難,洪虎良說他也有資金缺口。

過了一段時間,洪虎良提議和倪某一起做商業承兌匯票轉貼業務,並將魯萬雯介紹給倪某,他說魯萬雯認識很多銀行,可以幫忙解決資金問題。2014年10月,洪虎良在其辦公室給民泰瓜瀝支行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許可證、銀行公章文本的複印件等進行了拍照。

同年11月,倪某和洪虎良在賓館聊天時,洪虎良的朋友拿著民泰瓜瀝支行的匯票專用章和收訖章進來,洪虎良說這是他找人在文一西路家圖文店私刻的,並說民泰瓜瀝支行的營業執照等基礎材料也均已準備好,以後做商業匯票業務要用到。

大約一週後,魯萬雯說她聯繫好了一家銀行,可以開立同業賬戶,過幾天要上門核實,讓其負責接待。過了幾天,上海金山惠民村鎮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魯萬雯的帶領下到其銀行,並拿出《開戶確認書》讓其簽字,該文件上加蓋了假的民泰瓜瀝支行的公章。

同業賬戶開好後,洪虎良經常安排其去見票據中介或其他銀行的人員,其只要表明是民泰瓜瀝支行的行長即可,具體業務由洪虎良、魯萬雯負責洽談。這期間,洪虎良讓其多弄些公司用於開商業承兌匯票。

幾天後,上海金山惠民村鎮銀行的工作人員在魯某的帶領下到民泰瓜瀝支行,並拿出《開戶確認書》讓其簽字,該文件上加蓋了假的支行公章。

據魯萬雯的供述,2014年11月,洪虎良說民泰瓜瀝支行的行長倪某想做一筆票據貼現業務,套一個億出來還債,其當時想從中賺點錢就同意了。隨後其聯繫到一個姓李的票據中介,他說可以做這筆業務。開戶所需的資料均由洪虎良找人偽造,假的公章也由洪虎良找人私刻。

相關證人證言,2013年至2014年期間,其在洪虎良的浙江旭鵬機械有限公司上班,2014年至2015年在洪虎良實際控制的杭州方某3貿易有限公司上班。2014年夏天的一個晚上,洪虎良很急地打電話問其有沒有地方刻章。他提了兩個要求,一是章是銅製的,二是這個章中間要會轉,並說當天就要拿到。

三人的騙局最終還是被揭穿,相關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除倪某另案處理外,根據一審判決,被告人魯萬雯犯票據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洪虎良犯票據詐騙罪,犯騙取貸款罪,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5萬元。(北京時間財經 李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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