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一支柱獨大”結構將變 第三支柱擴容值得期待

養老保險“一支柱獨大”結構將變 第三支柱擴容值得期待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曉慧 北京報道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被認為是第三支柱的開啟,如今,試點期已過月餘,下一步將走向何方?

“相比發達國家養老金體系已經有上百年曆史而言,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立才40年,與之相適應的養老金制度也才20多年時間。但是,在這20多年裡,我國也基本上建立了符合世界趨勢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框架:1997年統一了覆蓋全國的第一支柱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04年和2015年分別出臺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政策,2018年稅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出臺則標誌著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政策的初步探索開始落地。如今試點過去了一年,但因各種原因還沒有全面推開。”近日,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董克用表示。

而就在第三支柱試點滿一年之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發佈信息顯示,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政策文件,擬考慮採取賬戶制,並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都可以成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產品。

這被市場解讀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產品“籃子”有望擴容,如果一旦落地,也將為A股帶來新增的大規模長期投資資金。

個人養老金有很大發展空間

從目前的情況看,我國第一支柱“一支獨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養老金有限,因此出現了結構暫時失衡的問題。

目前我國第二支柱的職業養老金包括面向城鎮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和麵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職業年金。其中,企業年金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也存在較多不足。根據人社部公佈的《2018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年末,全國僅有8.74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職工人數為2388萬人,僅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5.7%。同時,職業年金能覆蓋的也僅限於3000多萬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此,第二支柱的職業養老金覆蓋面約在6000萬人左右,僅佔第一支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群的17%,非常有限,沒能形成對第一支柱的有效補充。

據人社部公佈的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國企業年金規模為1.62萬億元。

此外,第三支柱雖然受到廣泛關注,但也面臨諸多挑戰。2018年5月1日,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實施,標誌著我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落地。試點以來,各項工作運行情況良好,公眾關注度較高。雖然僅在三個地區試點,但三地均已實現出單。但從試點來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仍面臨著一系列挑戰:一方面,試點範圍只有三個地區,且均為東部發達地區,在一定程度上會對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範圍內拓展的借鑑意義產生影響;另一方面,試點僅限於商業保險參與,也會影響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經驗的積累。

“從長遠來看,我國的第一支柱確實存在壓力,5萬億的養老金怎麼去投?擱在那裡會不會貶值?都是我們目前需要面臨的問題。而第二支柱的年金覆蓋面太小,第三支柱的推進又面臨一系列挑戰,長期來看,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還有很大發展空間。”董克用表示。

近年來,我國持續推動個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發展,且已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從實踐情況來看,要想為居民養老保障搭建起堅實的第三支柱,僅僅依靠保險業唱“獨角戲”是遠遠不夠的。

第三支柱擴容值得期待

建立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是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基本目標,從制度建設來說,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了三支柱養老金制度框架,在改革方向上,將加快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激發個人積極性。

在董克用看來,我國通過中央財政撥付,以及國有資產劃撥等方式,同時,還把各地集存的養老金委託進行投資,這些動作都會讓我們的養老金體系不斷的完善。

此外,董克用建議,通過全國統籌的方式迴歸保基本的本質,加快企業年金,考慮推進準強制化。同時,大力推進第三支柱。

“第三支柱試點一年期滿,但還有上升空間。根據《2019中國居民退休準備指數調研報告 》顯示,近50%的受訪者對於個稅遞延型保險有一定的瞭解或完全瞭解,僅有21%的受訪者認為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對其具有吸引力。”究其原因,清華經管學院中國保險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陳秉正表示,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結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在於稅收優惠力度不夠、投保流程過於複雜以及我國稅收體制和消費者納稅意識不足。

為此,陳秉正建議,稅延養老保險需要進行升級換代,提高產品收益、簡化投保流程、優化產品設計、加強產品宣傳來進一步吸引市場及消費者。

此外,近幾年來我國各項養老金政策不斷完善,養老金融市場的容量不斷擴大,各個金融行業對養老金融的參與度大大提升,社會各界對養老金融領域的關注度不斷提高。比如,保險、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越來越重視養老金融業務的發展,相繼推出了不少養老金融產品,除了儲蓄等傳統業務之外,還衍生了養老理財、養老基金、遺囑信託以及“以房養老”等新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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