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案例⑧:調查取證難的工傷案件應如何認定​

近年來,全省各級人社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加強法治人社建設,穩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問題,有力保障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2018年,四川省人社系統累計辦理複議應訴案件、勞動保障監察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分別達到0.23萬件、1.6萬件、4.2萬件,在依法辦理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給辦案人員帶來了一定困擾。


白皮書案例⑧:調查取證難的工傷案件應如何認定​

為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四川省人社廳發佈《2018年度四川人社依法行政藍皮書》《2018年度四川人社典型案例白皮書》。其中,《藍皮書》展示了全省人社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良好成效。《白皮書》彙總了30個鮮活案例,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是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的生動教材。


小編摘取了《白皮書》中的部分案例進行推送,歡迎大家一起以案學法。


今天來看看案例⑧

調查取證難的工傷案件應如何認定

↓↓


基本案情

4月29日,某市國土局駕駛員朱某送局長到成都出差,出差時間為4月29日-5月3日,出差理由為到成都參加地質災害應急排危除險項目評審。4月30日上午,朱某、局長等人陸續到達茶樓,下午2:50左右進入茶樓包間,下午4:00左右突發疾病,17:45經搶救無效死亡。


焦點問題

死者朱某在茶樓發病時是否正在從事與工作有關的行為。


處理過程

某市國土局提交朱某的工傷認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過調查取證,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因死者家屬不服,向州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州法制部門依法開展進一步調查後,作出了維持《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決定。死者家屬仍然不服,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地方人民法院以“……對其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沒有提供符合證據三性的證據鏈條予以支持,不能證明死者朱某病發時正在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為由,作出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判決。


分析意見

(一)調查結論明確。


一是關於公務出差工作。4月29日-5月3日某市國土局局長請假到成都參加地質災害應急排危除險項目評審工作。根據調查,該市地質災害應急排危除險7個項目評審於4月28日全部結束,參加此次評審工作的是該局副局長,就此項工作4月29日-5月3日該局在成都沒有任何公務活動。


二是關於汽車修理工作。從該局提供的四家汽車修理廠瞭解到,除4月29日下午4時左右到一家汽修廠進行詢價外,沒有相關的證據材料證明該局到其他三家汽修公司進行過詢價。無任何證據材料反映朱某4月30日在成都有關汽車修理的公務活動。


三是關於朱某發病時有關情況。從救護的醫務人員處瞭解,他們到達後瞭解發病情況時,當時房間內有人說在打麻將,沒有打多久,他們也的確在桌上看見麻將,沒有任何證據材料證明朱某在從事任何公務活動。


(二)取證過程困難。


一是事後介入的弊端。因工傷認定調查為事後介入,無法及時調查瞭解一手情況,協調跨區域公安機關調取證據被拒,導致無法掌握核心證據。


二是被調查人不予配合。在案情調查過程中,人社部門開展多次全方位調查取證,並協調法制、紀檢等部門參與,但有關當事人態度左右搖擺,多次迴避調查,前後說法不一,導致有關證人證言法院採信度不高。


三是證據採集困難。行政訴訟舉證責任主要在行政機關,而人社部門調查取證強制力弱,機關工作人員經驗不足、辦法不多。本案在當事人不予配合、無視頻音頻監控、醫務人員證明形不成證據鏈條的情況下,人社部門無法證明朱某未從事公務活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