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公安幹警助力法院執行

漯河:公安幹警助力法院執行

映象網漯河訊(記者 楊增強 通訊員 袁刻攀)近日,被執行人馬某華在永城市某賓館登記住宿時被當地公安抓獲,漯河公安機關駐漯河中院警務室立刻接到永城市公安機關的電話,通知前去帶人。漯河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得到消息後立刻召集召陵區法院執行幹警和公安駐中院警務室幹警一起行程300公里將被執行人馬某華帶回。

原告漯河某公司與被告馬某華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案件,2018年5月經召陵區法院審理,並經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原告支付被告包裝材料款45萬餘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馬某華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原告於2019年1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馬某華長期外出逃避執行,經法院司法查控馬某華名下也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存在,這起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困境。在公安機關協助執行後,執行人員遂將馬某華資料移送公安機關。

馬某華歸案後,迫於將被拘留的壓力,緊急聯繫各方先籌款10萬元給申請人,剩餘的部分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裡每月分期支付給申請人,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在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中,查人找物一直是最難的部分,法院找不到被執行人和財產線索一般是導致執行案件長期無進展和執結的最重要因素。為充分解決執行難的社會問題,漯河法院加大與公安機關協調合作,公安幹警的協助,有效地緩解了“人難找、案難執”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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