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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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目前,我市企事業單位已全面復工復產,群眾生產生活開始恢復正常,道路上車輛、行人明顯增多,道路交通壓力不斷增大,大量機動車、非機動車在市區道路上違停影響了市民的正常出行,貨車違法闖禁行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為保障市區道路暢通,方便市民出行,

自3月23日起,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恢復對市區車輛停放和貨車禁行的管理,現通告如下:

1、市區所有道路兩側車泊位外禁止車輛停放,停放車輛時請按照箭頭指示方向順次停放於車泊位內。

2、沒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禁止在市區限行區域道路上通行,持有《通行證》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通行。

3、恢復市區道路正常勤務管理措施,現場查處車輛亂停亂放和貨運車輛闖禁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影響道路通行的車輛予以貼條、鎖定、拖移,並依據交通法規給予處罰。

4、恢復道路交通電子監控設備違法抓拍功能,對違反停放管理規定的車輛和違反禁行規定的貨運車輛依法予以抓拍處罰。

5. 恢復貨運車輛禁(限)行區域道路通行備案制度。需進入禁(限)行區域道路通行的貨運車輛,如果途經多個交管巡防大隊轄區的,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秩序管理大隊申請辦理《通行證》;如果只在一個交管巡防大隊轄區內通行的,可以到該交管巡防大隊申請辦理《通行證》。

6、本通告自2020年3月23日0時起施行。

特此通告。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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