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陽 縣 人 民 法 院
懸 賞 公 告
高陽縣人民法院在辦理王翠娟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王翠娟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王翠娟,女,漢族,1994年8月30日出生,住河北省高陽縣小王果莊鄉小王果莊村文生街11號。
身份證號:130628199408303021
為使案件儘快得到執行,維護社會誠信秩序,高陽縣人民法院歡迎廣大群眾向人民法院積極反應相關線索,對提供重要線索使得案件得以執行的或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協助法院拘留到被執行人的,將給予2000元獎勵。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復。人民法院徹底解決“執行難”,正告被執行人王翠娟早日履行法定義務,爭取從輕處理。
舉報電話:0312-6699911
17731206859 龐法官
17731206827 徐法官
高陽縣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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