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汽車停放在修理店被燒燬,保險公司拒賠後被起訴


萍鄉:汽車停放在修理店被燒燬,保險公司拒賠後被起訴

車輛維修期間被燒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萍鄉:汽車停放在修理店被燒燬,保險公司拒賠後被起訴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案。

彭某為自己的車輛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機動車商業保險。2019年5月10日晚,某汽車服務中心發生火災,燒燬了彭某停放在該汽車中心的車輛。經消防大隊鑑定,起火原因與彭某的車輛無關。同年5月11日,彭某就案涉車輛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但遭到拒絕,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彭某投保的車輛受損,系該車停放於維修養護中心時,因維修養護中心發生意外火災導致,而不是處於正在修理、養護狀態所致。根據雙方保險條款的約定,火災屬於保險人的賠償範圍,故彭某投保的車輛受損,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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