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楊道群涉嫌受賄、行賄案提起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消息,日前,原雲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楊道群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向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道群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怒江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道群在擔任雲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雲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夥同其子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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