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觸紅線不知止 心無敬畏必受懲

“李俊鋒被開除公職,聽說還被判刑了!”“是啊,他屢教不改,真是罪有應得……”日前,黔東南州從江縣停洞鎮財政所原工作人員李俊鋒違紀違法案,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

這起案件還得從一次群眾來訪開始說起。

“李書記,前段時間,財政所小李讓我把一折通留給他,說幫我去縣城改密碼,可等我拿回一折通後卻發現,卡上的3.39萬元危房改造金被取走了。”2018年3月的一天,從江縣停洞鎮老寨村群眾賴某向該鎮紀委書記李青反映情況。

聽完賴某的反映,李青錯愕不已。因為不久前,類似的情況也曾“上演”過。

原來,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期間,李俊以修改密碼等業務辦理為由扣留並擅自支取7戶群眾“一折通”資金2.27萬元。因積極主動配合,並及時歸還了違紀資金,2017年6月,停洞鎮人民政府給予李俊鋒記過處分。

“萬萬沒有想到,李俊鋒不知悔改,再次走上了違法的‘迷途’,這一次一定要從嚴從重查處!”李青表示。

隨即,停洞鎮紀委成立初核組開展核查,通過大量的走訪核實,掌握了李俊鋒扣留多名群眾“一折通”並擅自支取資金的證據。

“因為工作便利,我知道了哪些群眾獲得危房改造補助金,便以幫助辦理業務為由扣留群眾“一卡通”並擅自支取。”“我並不想將他們的錢佔為己有,只是借出來救急,週轉一下,等過段時間就還給他們。”面對調查,李俊鋒承認違紀事實,並打算“故伎重演”爭取組織的寬大處理。

“在支取群眾資金前,你是否徵求過群眾意見?”“你在已經受過處分的情況下,再次知法犯法,行為如此惡劣,已涉嫌犯罪。”調查組不再給李俊鋒狡辯的機會。

經查,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間,李俊鋒先後支取9戶群眾存款15.1萬元用於個人支出。最終,因犯盜竊罪,李俊鋒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五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2019年11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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