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鍾敏輝
身份證號碼:4418211995****0016
性別:男
年齡:24歲
住址:廣東省佛岡縣石角鎮鳳城村委舊上堂村
執行案號: (2019)粵1821執恢62號
立案時間:2019年4月2日
執行法院:佛岡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黃韜、黃語嫣、譚秀音、黃潤基、黃連休與被告鍾敏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廣東省佛岡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9日作出(2012)清佛法刑初字第93號,內容為:被告人鍾佰熙賠償經濟損失771392.66元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黃韜、黃語嫣、譚秀音、黃潤基、黃連休。廣東省佛岡縣人民法院於2014年5月6日作出(2014)清佛法執加字第1號執行裁定書,追加第三人鍾敏輝為(2012)清佛法執字第379號的被執行人。判決生效後,鍾敏輝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依據文書:(2012)清佛法刑初字第9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佛岡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鍾佰熙、鍾敏輝賠償經濟損失771392.66元給黃韜、黃語嫣、譚秀音、黃潤基、黃連休。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生效裁決書確定的義務
如有線索請聯繫:承辦人林偉強,電話號碼0763-48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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