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石角镇凤城村委的失信人——钟敏辉,见到请举报!


失信曝光#石角镇凤城村委的失信人——钟敏辉,见到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钟敏辉

身份证号码:4418211995****0016

性别:男

年龄:24岁

住址: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委旧上堂村

执行案号: (2019)粤1821执恢62号

立案时间:2019年4月2日

执行法院:佛冈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黄韬、黄语嫣、谭秀音、黄润基、黄连休与被告钟敏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2012)清佛法刑初字第93号,内容为:被告人钟佰熙赔偿经济损失771392.66元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韬、黄语嫣、谭秀音、黄润基、黄连休。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6日作出(2014)清佛法执加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追加第三人钟敏辉为(2012)清佛法执字第379号的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钟敏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2)清佛法刑初字第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佛冈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钟佰熙、钟敏辉赔偿经济损失771392.66元给黄韬、黄语嫣、谭秀音、黄润基、黄连休。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承办人林伟强,电话号码0763-48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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