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兵凡等人尋釁滋事案,法院作有罪判決

11月29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兵凡、楊成龍、王慶鶴、王敬亮尋釁滋事案,法院判決如下:楊兵凡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楊成龍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王慶鶴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王敬亮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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