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兵凡、楊成龍、王慶鶴、王敬亮尋釁滋事案,法院判決如下:楊兵凡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楊成龍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王慶鶴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王敬亮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六安 判處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