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電力體制改革後的各電力企業關係

電改過程中中央企業調整

作為一個巨無霸的企業,國家電力公司自1997年1月成立至2002年12月被拆分僅僅存在了不到6年時間,這或許也說明國家電力公司在設置之初就是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上層建築需要和經濟基礎相適應,為了改革阻礙生產力發展的制度因素,曾經與鐵路、民航、通訊並稱四大壟斷行業的電力行業,從2002年開始實施了電力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改革的過程是涉及政企分離、廠網分離和主輔分離的漫長進程。

下面我們再來梳理自2002年至今,由國家電力公司拆分和重組而成的電力企業。

2002年12月29日,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公司成立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2003年,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行使電力市場監管職能。以此為標誌,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目標初步實現。

圖解:電力體制改革後的各電力企業關係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成立電網企業格局

至此,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在形式上進行了政企分離,即電力工業從政府部門中脫離,全部由公司制的企業來運行;形式上進行了廠網分離,拆分成兩個電網公司和五個發電集團,電廠和電網分離,發電企業的市場化,競價上網;形式上進行了主輔分離,成立了四大輔業集團。

但是實際上的電力體制改革遠比想象的複雜,考慮到供電安全和電力供應、中國加入WTO相關條款、各方面的利益等因素,廠網分離和主輔分離不可能完全徹底地一刀切,那樣會對我國已經形成的比較完整的電力工業造成很大傷害。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以來電力體制改革最為複雜,時間最久,各方爭議也最大。2002年的電改5號文到2015年的電改9號文,從國家層面對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了很多的探索,電力企業的重組和兼併也遠沒有結束。

圖解:電力體制改革後的各電力企業關係

中國電力企業重組過程

2011年9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4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所屬15個省(區、市)勘測設計企業、施工企業、修造企業重組,組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成為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成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不再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

2015年5月29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合併重組,成立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神華集團”)合併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圖解:電力體制改革後的各電力企業關係

從上述對中國電力行業國有企業的介紹可以看出,電力體制改革的複雜程度和牽涉面超乎很多人的想象。自2002年到今天,接近20年的時間裡,對於電力體制改革的進度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有人認為現在的結果是好的,有人認為改的更不好了。在利益訴求和經濟元素更加多元化的今天,對於每個群體來說都完美的電改政策似乎是不存在的,從全局考慮國際形勢和我國國情、電網安全再去做決策就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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