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撤職!一批幹部被問責!3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近日

贛州各地紀委監委通報了

多起違紀違法問題

一批幹部被問責!

還有3名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寧都縣水利局原總工程師謝貽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寧都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瑞金市原城建局局長、人防辦主管部門負責人曾方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瑞金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會昌縣森林公安局局長肖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贛州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尋烏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寧都通報1起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洛口鎮員布村委會扶貧專幹曾憲華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其結對幫扶幹部違規多獲產業獎補資金0.1萬元。

洛口鎮員布村村民賴某為建檔立卡貧困戶,2018年賴某妻子與他人合夥養殖種雞,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及養殖規模,賴某隻能獲得產業獎補資金0.9萬元,但賴某為多獲得產業獎補資金虛報養殖規模,違規多獲得產業獎補資金0.1萬元。曾憲華作為其結對幫扶幹部審核把關不嚴,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同時,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8月,曾憲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龍南通報3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龍南縣運管所所長張延龍、縣交通局副局長李寶東在治超工作中不作為問題。經查,2016年至2018年12月期間,縣運管所所長張延龍兼任縣治超辦日常工作負責人,在工作中未認真做好超限超載違法車輛信息統計工作,對因超限超載應予以吊銷運營證的違法車輛和因超限超載違法車輛數達到應責令停業整頓的道路運輸企業,均未按照規定進行處理。2019年1月,李寶東分管治超工作後,縣治超辦對縣運管所發函抄送了超限超載違法車輛信息,但張延龍仍未正確履責,工作推諉,對超限超載違法車輛信息中反饋的應責令停業整頓的道路運輸企業不予處理,縣治超辦也未採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縣運管所及時整治。上述問題導致該縣超限超載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該縣境內路面多次受損,影響了群眾出行。2019年12月,縣紀委對交通局黨委進行通報批評,對張延龍進行誡勉談話,對李寶東進行提醒談話。

龍南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股長唐仕忠在服務群眾過程中慢作為、吃拿卡要等問題。經查,2018年9月,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股長唐仕忠在為龍南鎮村民唐某辦理收養證過程中,工作拖沓,將唐某的申報資料長期擱置,截至2019年11月仍未辦好收養證,且在服務中吃拿卡要,違規收取代辦登報費用2000元,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11月,縣紀委對唐仕忠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渡江鎮嶺下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鍾家驥、村會計王宜芳違規收取新村建設贊助費問題。經查,2011年1月,渡江鎮嶺下村啟動嶺下環村公路維修工程,因資金缺口問題,鍾家驥私自授意王宜芳按照60元/平方米的標準違規向14戶新建房屋的農戶收取新村建設贊助費共計83920元,並私設“小金庫”,在賬外運行該筆費用,其中有77190元用於維修公路、支付公墓農戶山場租金等公益事業,4730元用於支付餐費,2000元進入村賬。2019年7月,渡江鎮黨委分別給予鍾家驥、王宜芳黨內警告處分。

尋烏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尋烏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留車分局支部書記、局長劉建閩違規收受管理對象微信紅包、接受宴請等問題。2018年6月,劉建閩在某景區開展食品安全等工作檢查時,收受景區無證經營餐飲店劉某某贈送的微信紅包600元,當得知他人知曉其收受紅包之事後予以退還。在檢查期間,劉建閩在景區劉某某經營的餐飲店接受景區負責人侯某某的宴請。此外,劉建閩還存在其它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劉建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尋烏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劉秉偉違規向國家工作人員贈送禮金、充值加油卡等問題。2014年、2015年春節,劉秉偉為得到時任尋烏縣商務局副局長鄺小濤對其妻子劉某某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兩處鄉鎮加油站的關照,共送給鄺小濤禮金2000元。2016年下半年,劉秉偉給鄺小濤的私人加油卡充值5000元。此外,劉秉偉還存在其它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1月,劉秉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信豐查處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城區三中隊負責人何寶文授意中隊民警陳玲虛開茶葉、茶具、辦公用品等發票,分四次進行報賬,共計0.72萬元。同時,何寶文還通過在查處酒後駕駛和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後私自收取罰款,共48500元,且上述款項均未入財政賬戶,以補貼私車油費為名,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2019年11月14日,經信豐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何寶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經辦人陳玲黨內警告處分。

龍南縣一干部私設“小金庫”被查處

近日,龍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辦公室副主任劉娟因私設“小金庫”問題被查處。經查,2009年1月至2019年3月,劉娟經手了交管大隊七項收入即:場地租金、拓印室租金、拓印費、保險手續費、醫院體檢費、清障車租金、部分罰沒收入。大部分收入以現金方式收取,部分存在她個人的工商銀行、農商銀行的賬戶上,不定期上繳縣財政。以上七項收入、支出情況除上繳財政有相關憑據外,其餘收支均未記賬、無相關會計憑證,七項收入共計543.6605萬元,累計上繳財政499.90238萬元,剩餘43.75812萬元未及時上繳,劉娟公款私存,違反了國家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2019年12月2日,經龍南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娟政務降級處分。

利劍高懸,震懾常在

黨員幹部要強化責任擔當

守住紀律底線

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和警醒能力!


編審:周霖、馮星星

監製:吳志剛、郭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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