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搞活動,首付只要十萬,但是達不到百分之三十,銀行可以通過房貸嗎?

成就自己。


首先我想說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促銷活動,這是一種變相降低首付門檻,讓更多的購房者能夠有資格進入購房市場的辦法,同時也是高槓杆的配資購房的玩法。

首付只要十萬甚至零首付,常規的操作辦法是這樣的:

首先銀行的首付比例是不變的,這個屬於國家的金融政策層面的硬性規定,一般的銀行是不敢降低首付的。

其次,十萬元的首付甚至零首付的玩法,其實是開發商墊資剩餘首付的辦法,開發商急於回款,那麼僅僅是對首付部分給與一張虛假的收據而已,如果相關部門對資金監管賬戶查的嚴格,那麼開發商自己存入一筆錢,有了這個記錄,就無從查起了。而開發商對於剩餘首付實行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購房者分期收取。

最後對於購房者來說,其實大家的購房成本並未增加,而只是入手的門檻更低了,對於資金量不夠的購房者來說,這是好事,可以緩解一時的經濟困境,先買了房,然後一遍還銀行的按揭貸款,一邊還開發商的分期首付。

從常規操作辦法來看的話,其實對於銀行方面並沒有任何的損失。等於把風險全部由開發商自己來承攬,對於購房者來說提高了資金使用的槓桿率,能夠以較低的資金撬動高額的總房款。等於就是由開發商自導自演的方式,綁架更多的資金量不足的購房者上車,達成交易的目的。所以對於銀行方面的面籤程序來說,可謂天衣無縫,什麼都符合銀行的要求,只要購房者的工資收入水平達到貸款所需,那麼銀行沒有必要拒貸。

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的情況:

其實我們剛才分析了整個的操作過程,對於開發商、銀行、購房者三者之間的角色扮演給與了邏輯推理,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市場低迷的時候。市場低迷的時候,開發商急於出貨、急於回款,而購房者觀望情緒強烈,資金量充足的不敢入手,資金量不夠的想買沒錢,所以為了擴大客戶群,開發商就自己降低門檻,希望能獲取更多的客戶。

如果是市場行情好的時候,開發商是絕對不會出此下策的。

那麼這種操作對於購房者來說,看似降低了購房的門檻,其實加大了自身的資金使用槓桿,增加了自身的財務風險,所以購房者如果想採用這種辦法購房的話,還是建議對於自身的後期的還款能力方面進行一個綜合考慮,切不可頭腦發熱,看到低門檻輕易進入,最後每個月還不起雙貸款或者不能按期還款,最終受害的可能是自己。

好了,以上是個人工作經驗積累,可能有理解上的偏差,如果還沒有給與你想要的解答,或者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留言,我們一起探討。


超哥說房產


這個問題,說明提問的不是內行人。銀行對房貸有很多方式……做好了還能零首付。

1,銀行做房貸需要符合國家規定,首付比例一套一般20%,二套30%,商業50%……這是不能變的。

2,銀行審核首付,是否完成,有的銀行審核嚴格,有的審核寬鬆。………一般最嚴格的就是審核發票,和對開發商收款的入賬憑證。……只是表面審核,中間操作內容很多。

3,例如,200萬房子,首付40萬,要想零首付,就要貸款200萬,房價需要做到250萬總價。………因此一般是做一個250萬的購房合同,申請貸款。首付開發商可以代交,簡單說就是開發商把錢從一個賬戶打給你,然後你再打給開發商……走賬而已……有的銀行不需要審核流水就可以不走賬。…………具體做法還有其他方式,具體看開發商和銀行的默契。

4,很多大城市稅務和銀行聯網了…銀行合同和稅務那邊會校正……做兩個成交價的陰陽合同不行了……做購房合同的總價,如果要多貸款就做高房價,如果要少繳稅就做低房價………兩者達到平衡就行。

做買房合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很突出,買二手房如果真實按照成交價來,所得稅就驚人了。



飛刀47號


如果當地的首期最低標準是30%,而買家只是交十萬元,金額達不到30%,不符合貸款首付前提條件,按正常流程是不能通過銀行的審批。


首付太少,容易出現抵押物價值低於債務。


舉個例子說明,總房價100萬,正常首期30萬,但現在只是交10萬首付辦理了按揭,相當於貸了房價九成。

如市場出現風吹草動,10%的跌幅可是正常的事,如跌幅繼續擴大,快速超過購房者已還本金比例,此時抵押物價值低於債務,銀行不得不要求購房者增加抵押。購房者若無能力增加抵押或提前還清貸款,那銀行要扛的風險就大大增加了。

因而,零首期或首期低於政策紅線的,銀行會拒之貸款大門之外。


開發商搞“首期分期”這種活動,是怎樣才能辦理貸款?


1.買家交齊首期,再去辦理貸款。

這種是實打實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先交10萬首付籤合同後,開發商給購房者一個緩衝期去籌剩餘的首付,例如半年或一年等等,分幾期付清後,再向銀行遞件辦理按揭。

2.購房者辦理“首付貸”或開發商開具虛假首期收據。

購房者向開發商指定的第三方借剩餘的首付,補足首期後到銀行申辦按揭。實際操作中,更多是開發商從一個“口袋”進另一個“口袋”的遊戲,再提供一份已收足首期的假收據給銀行,即可套出按揭款。



買低首付房子有風險嗎?

1.可能會出現銀行拒貸,開發商將責任和風險轉給購房者。

如是首付貸或首付做假,一旦銀行認真審核,過不了關,那違約的責任和風險基本上是購房者全背了。因為這些操作不會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體現出來,另籤的補充協議也是對開發商“無害”類的。

2.容易出現付不起月供,還不起首期款的悲催結局。

首付的低門檻,讓不少原本實力不足的人產生衝動性購房,完全低估後續的還款壓力。辦理銀行按揭後,每月的收入要用於還月供,還要省出首期款,一下子就被壓垮了。



綜上所見


首期低於標準線,要麼補足首期,要麼向開發商指定第三方借貸首付(首付貸早已被明文禁止了),否則通過不了銀行貸款審批。

購房者在享受分期低首付的同時,要對未來的收入有充足的把握。否則後續收入低於預期或失業,“月供”和“首付”的雙重壓力會讓人崩潰,一不小心就出現“錢房兩空”。


我是[房微言],微言真知,專注分享實用的房地產乾貨和買房賣房防套路技巧,歡迎關注我,祝大家生活愉快。(圖片源自網絡,如有侵即刪)

房微言


關於買房首付,國家及銀行是有規定的,一般首套房首付30%,二套50%,當然有些非限購區域,首套首付可以做到20%,二套40%左右。

一些偏遠樓盤或者商住樓等,為了吸引客戶購買,開發商號稱可以10%首付購房,實際上開發商的套路。

開發商將首付分成若干份,一般10%為一份,在你認購時要求交10%,剩下的在3個月或者半年內補齊,變相降低購房難度吸引可以

由於目前國內大部分樓盤都是期房銷售,交房時間一般在兩年後,開發在收到10%首付款時一般不會進行網籤,等你首付30%部分都交齊了在進行網籤,這樣既吸引了可以,也不違反國家及銀行的政策。


美玲說房


開發商搞活動,一手房吧,二手房以前可以通過高估值等方式能實現,如果是開發商的話,很明顯,了麼,首付分期

房子100萬,首付30%是30萬,這樣才能銀行貸款,因為銀行卡的就是最低線,但是為什麼讓你首付10萬呢,其實不是說你掏了10萬,貸款90萬,而是開發商給你出具的30萬的發票,貸款70萬,你可能要問那首付的20萬呢,那只是開發商說收到了,直白點就是你除了房貸外,從開發商那又借了20萬,這20萬一般是3年還清,每年還多少錢。

很正常的套路,比起以前開發商騙貸來說不算啥了


逆流飛揚752


在酒泉市不可以!

公積金貸款首付款必須達到百分之二十!

商業貸款首付款必須達到百分之三十!

去銀行辦理按揭或公積金貸款必須要有首付款發票!這就是核實你首付款有沒有達到最低標準!


夏日的風Yan


可以通過,高評估房子,做低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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