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已婚女子假冒他人身份,與男子登記結婚騙彩禮被判刑, 你怎麼看?

怪島


官宣,來自南昌政法網12月4日的報道,標題為《女子冒用他人身份登記結婚騙財獲刑》,文章內容如下:

近日,南昌縣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詐騙案,法院判決:被告人蒙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2年10月,被告人蒙某隱瞞自己在貴州已有家室的真相,假冒李某(已死亡)的身份,與被害人龔某於2012年10月10日在南昌縣民政局登記結婚,並由假冒“女方二姐”的郭某(真實身份不明)收取龔某家給付的36000元彩禮錢。蒙某與龔某共同生活一個月後即離家出走,並以已經懷孕需要營養等理由繼續騙取龔某向其匯款1900元。後蒙某便與龔某失去聯繫。

2018年9月10日,被告人蒙某被抓獲,因尚在哺乳期,南昌縣公安局依法對其取保候審。2019年8月30日,被告人蒙某向被害人龔某家屬積極退賠10000元並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蒙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379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蒙某積極向被害人家屬退賠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事件並非新鮮罕有,然而因騙獲刑,著實可以讓一眾心術不良者望而卻步。

本事件帶來的看見如下:

一、婚姻是人生大事,然而總有人動這件大事的歪腦筋,只能說騙子無孔不鑽。

二、為了不到4萬的錢款,蒙某不僅假冒他人身份,還不惜與被害人龔某登記結婚,共同生活了一個月,不可謂不下功夫,有這樣的功夫,為什麼不下在對的地方呢?此外,蒙某已有家室,她這樣的做法,家人又會持何意見,這些都不能不讓人三思。

三、現在人的婚姻觀念越來越淡薄,離婚也越來越隨意,這些無形中為一些人肆意踐踏婚姻提供了底色,討伐騙子之餘,或許我們也該反省一下整個社會的婚姻觀念,讓婚姻迴歸該有的神聖位置。

——END——

人生每個邊上,都有風景美麗。歡迎關注本文作者人生邊邊,更多美麗,更多風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