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執行人的“雙面人生”

  12月16日下午,在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強制組的辦公室內,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執行人韋某霞(女)上演了一出“大變活人”的好戲,但最終被“火眼金睛”的執行幹警識破,其苦心孤詣對抗執行的計劃也宣告“破產”。

    湖濱區法院執行局王佔山執行實施團隊承辦的王某申請執行範某、韋某霞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後,依法對範某名下的三套房屋採取執行措施,通過司法拍賣程序予以處置。在此過程中,一個自稱是王某霞的案外人突然提出執行異議,稱該三套房屋系其與範某的共同財產,要求停止執行。

    執行裁決組承辦法官馬寧在審查異議材料時,發現案外人王某霞提出該三套房屋系其與範某的夫妻共同財產,但經調閱審理卷宗,發現審理卷宗中同一時期範某、韋某霞二人也為夫妻關係。一個人怎麼和兩人同時都是夫妻關係,難道是重婚?莫非……?馬寧遂對王某霞與韋某霞之間的身份聯繫產生懷疑,想到了多種可能。

    馬寧經與王佔山實施團隊溝通、交換信息後瞭解到,申請執行人王某曾反映案外人王某霞與被執行人韋某霞系同一人,但該團隊承辦人員王佔山、張峰源曾多次前往洛寧王某霞與韋某霞的戶籍地、婚姻登記地瞭解情況,調取的證據不能印證二者為同一人。此後,王佔山團隊又求助於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調取的資料也不能證實為同一人,但認為兩個身份證件面部特徵有較高的相似度。該團隊採取臨控、拘留等執行強制措施,均未找到韋某霞,故無法核實王某霞與韋某霞是否系同一人。

    馬寧與王佔山、張峰源商議後決定,由異議組出面將案外人王某霞通知到執行局一起進行核實。馬寧多次撥打王某霞電話,告知異議材料經審查後需補充相應材料,但王某霞均未露面。後馬寧依法告知其如逾期不補充,將裁定不予受理,王某霞才在12月16日下午趕到執行局。

    馬寧與張峰源商議後,於是在執行局強制組辦公室詢問王某霞,告知其虛假陳述和拒不配合法院執行的後果,同時要求其書寫王某霞與韋某霞的名字,並用執法記錄儀記錄書寫過程。在強大的司法威懾下,王某霞最終承認其就是被執行人韋某霞。原來,換另一個名字提出執行異議的目的就是阻礙和逃避執行。

    她竟然有兩個名字、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碼!韋某霞這個名字她這幾年不用,所以採取包括臨控等多種措施也難以找到人。

    案件承辦人王佔山、張峰源遂準備上報對王某霞依法採取拘留措施,追究其虛假提出異議、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而逃避執行責任。王某霞稱其患有癌症,且家有八歲的一個孩子無人照顧,申請執行人王某也對王某霞產生了同情,請求暫不拘留王某霞。經核實,王某霞確實患有癌症,正在化療期間,法院遂暫未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在執行實施組、強制組、裁決組的合力下,排除了執行過程中的干擾,有力推動了執行財產的處置。王某霞(韋某霞)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的嚴重性,撤回了執行異議,並對法院執行幹警人性化執法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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