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之後的定期存款能到期再取嗎?為什麼?

老王141401158


您好!取款人是可以等到定期存款後再取的,最重要的是先不要去辦銷戶手續,否則身份證被剪角就只能先“辦繼承再取款”了。

具體來說,如果金額較大,或者銀行已經知道戶主已死亡,即使知道存摺密碼,也必須憑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由繼承人本人申請取款。如果金額較小,銀行也不知道戶主已死亡,近親屬知道存摺密碼就可以取款;不過這麼做也有風險:一旦別的繼承人發現取款人侵吞了他們的利益,即使取款人把錢取出來了,也必須返還其他繼承人贏得的份額。

第一,定期存摺如何取款?

1、如果單次取款金額≤5萬元,且銀行不知道存款人已經死亡

先解釋一下,什麼叫“銀行不知道存款人已死亡”:銀行是不可能通過系統查到戶主有沒有死亡的,所以只能憑死者身份證被剪角;取款人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透露戶主已死亡的信息的方式判斷戶主已經死亡。

1)如果知道銀行密碼,則憑取款人和死者身份證、密碼支取存款。

2)如果不知道銀行密碼,則憑取款人和死者身份證嘗試密碼(銀行規定如果連續3次密碼輸入錯誤就會被鎖卡,所以每天只能試兩次),特別是老人生前常用的密碼:比如生日日期、初始密碼等。但如果確實嘗試失敗,則只能通過先繼承後取款的方式申請取款。後面將就這一問題詳細解釋。

2、如果單次取款金額≥5萬,那麼必須通過“先繼承後取款”的方式申請取款。

第二,如何通過先繼承後取款

1、小額存款繼承公證

適用於銀行知道戶主已經死亡;或賬戶內餘額較少,但不知道密碼的情況

全國多數省份的公證協會已出臺關於小額存款繼承公證。以2015年湖南省公證協會出臺的《關於辦理小額存款繼承公證有關事宜的指導意見》為例進行說明。指導意見提出,如果被繼承人也就是死者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存款賬戶餘額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或多次申請繼承同一被繼承人的存款累計不超過人民幣3萬元的情況下,可以不通過繼承權公證、直接憑小額存款繼承公證就可以去金融機構取款。操作流程:只要有一個繼承人到場,提供必要的材料,包括檔案裡能證明繼承關係的材料、死亡證明和存款證明就可以辦理小額取款公證

2、其他情況

憑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由繼承人本人申請取款,銀行會根據這些協議中對於財產分割方式體現。

第三,其他建議

1、如果知道密碼,可以分次取款的,儘可能分次取款,保證每天取款金額≤5萬元;

2、等定期存款到期後再取沒有問題,但注意不要過早做銷戶手續,否則死者身份證被剪角就麻煩了;

3、取出來的錢並不代表就是取款人個人的合法財產,如果通過繼承權確權的過程得知有其他繼承人,那麼取款人必須把相應份額的存款分配給對應的繼承人。

4、以上介紹的是定期存款,如果是活期存款、銀行卡也同理。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我遇到過這種事情,我父親去世後,我們整理遺物時,有一個定期4萬元的存款單,已經過期了20多天了,我們拿著單子去銀行,銀行說社密碼了,但我們不知道密碼,銀行拒絕支付,告訴我們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來取。


最關鍵的是,這個公證書太難拿到手了,我的爺爺,奶奶,母親已經去世好多年了,還要他們的死亡證明,我的爺爺奶奶在四川和二叔生活,我的父母在黑龍江,還得找人補開證明,我們姊妹七個也不在一個城市生活,還得同時到場,不到場的,到當地公證處交錢,出具放棄繼承公證書,郵寄過來,到父母所在地的公證處,交1/100之一的公證費,才能拿到公證書,弄了兩個月,才拿到錢,就是這個公證書坑人。


網上觀世界


人死之後的定期存款根據人民銀行的規定完全能到期再取,但是要備齊相關資料,辦理相關手續。



在現實生活中,主要會碰到以下幾種情況,要區別應對:

1.定期存款金融不到5萬元,持有存摺,知道密碼,這種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

存款到期後取款人拿著自己身份證和死者身份證就可以去櫃檯辦理。這裡要強調兩點:一是不要告知銀行死者已亡的事實,否則可能會牽扯比較麻煩,當然銀行工作人員可以裝作不知情,來回避相關規定;二是不要第一時間去註銷死者戶口,那麼死者身份證就會被沒收或把身份證剪掉一邊角也就沒用了,那樣就無法提供死者有效身份證了。



2、定期存款金額5萬元之下,找得到存摺,但家人不知道密碼,那怎麼辦呢?

可以在櫃檯嘗試按三次密碼,比如生日日期或常見的原始密碼888888,或簡單的123456六位數字,不知道密碼,先死馬當活馬醫,因為很多退休老人都懶得重置密碼或設置簡單密碼記得住。如果試不出來,只能先去當地村委或街道出具死者已亡屬實的證明,然後去派出所或相關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再去公證機關公證。這樣是比較麻煩了,最好全家出動,相關繼承人帶好身份證和戶口簿,需繳納存款金額百分之幾的公證費,一般最少1.2%,在公證機關開具公證書,就可以憑公證書在銀行辦理掛失手續,然後取錢。

3、存款金額在5萬元以上,家人找得到存摺和知道密碼。

這種情形還是需要家人去公安部門開死亡證明,然後所有相關繼承人去公證機關取得公證書,再去銀行憑公證書辦理支取手續。如果有繼承人長期在外,辦理手續是件很麻煩的事。



4.還有一種情況,知道有定期存款,但沒辦法找到存摺,密碼也未知,那還是得找公證機關,由公證機關出具《存款查詢函》,可以憑此在各銀行查詢到真實的存款,然後再去公證機關開公證書,相關繼承人再一起去銀行辦理掛失,最後取款。

如果定期存款沒人認領,銀行不知儲戶已亡,或者知道一般也不會主動通知,存款留在銀行。除非銀行倒閉清算,才有可能會去通知。

總而言之,人死後的定期存款能到期再取,按著相關規定銀行是沒理由拒絕支付的。但大致有以上幾種情形,需要不同情況區別應對。


牛哥話養牛


家人不幸離世,發現有未到期存單,如果有死者身份證並且知道密碼,請儘快去銀行網點辦理支取手續,不用等到存單到期,建議辦理提前支取手續,把錢取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戶口一旦註銷,身份證需要上交,此後如果想要支取存在銀行的錢,就難上加難了。

如果手中有存單和密碼,可憑客戶本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到銀行櫃檯可以直接支取。如果沒有存單或密碼或身份證,則需要全部繼承人到公證機關開具公證書。同時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和死亡證明到銀行先辦理掛失手續,再辦理支取手續。

溫馨提示,在銀行辦理的定期存單,建議把密碼告訴一至二個親近的人,以防意外發生。

綜上所述,一旦親人不幸離世,發現未到期存單,如果有死者身份證和密碼,請儘快去銀行支取;如果無密碼或身份證,去公證機關辦完公證書後,才能支取。


河小葵話理財


可以的,但是還要分情況。如果死亡人戶口沒有註銷,是可以憑死亡人身份證和代取人身份證,去銀行取款。

如果死亡人戶口已經註銷了,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等到存款到期,在到期日取款,不需要身份證(大額5萬元以上除外),只要記住密碼就能取款了。

如果是大額存款(在5萬元以上)那麼相對就會比較麻煩了,首先你要取得當地公證處的繼承權公證證明,如果沒有公證處就要取得縣、或者市的法院繼承權證明,然後你拿著公證書或法院繼承權證明書、本人身份證、死亡證明、去銀行辦理取款手續就行。也可以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詳細諮詢。


青山綠水映晴空


答案是肯定的。

定期存款,是存款人的合法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存款自願,取款自由更是銀行應該遵循的一貫準則。

現實生活中,人去世之後,家人整理死者遺物時發現定期存款存單或者卡等憑證,就面臨著兩個選擇,一個是趁著死者身份證等證件還在,趁早辦理取款,但是可能面臨著利息損失。另一個選擇就是到期再取。無論是提前支取還是到期之後再支取,都是法律承認的,只要手續齊全,銀行無權拒絕支付。但是兩種選擇各有利弊,下面詳細說明。

發現就支取的缺點,不到期支取,可能會損失存款利息。但是優點是死者證件都在,取款相對方便。這種情況前提是,銀行工作人員不知道存款人已經去世,而且知道存款人密碼的情況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存款憑證,驗證存款密碼等就可以支取了。如果不知道存款人密碼,就要提供死者去世的證明,公證處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公證書或者判決書載明的取款人支取了。因為按照規定,忘記密碼,需要本人親自到網點重置的,存款人去世的情況是隱瞞不過去的。

到期再支取的情況,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死者去世之後一段時間需要銷戶,身份證等證件收回。但是實際情況下未收回的情況也比比皆是。如果身份證件不能正常提供,或者哪怕證件齊全,銀行人員知曉存款人去世的情況,也要提供公證書或者判決書,法定的取款人支取。

多說一句,按照遺產支取存款,是對存款人利益的保護,也是避免遺產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但是事實上,辦理公證書,要支付一定費用,取款人認為不值得。現在多少銀行也會根據客戶實際情況,存款金額等簡化死者存款支取流程和手續了。具體詳詢存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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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經理李玉娟


存款人死亡以後,放在銀行裡面的定期存款如果沒有到期的話,完全可以等到期以後再去銀行支取,這是法律所允許的,銀行也絕對不會侵佔其留給繼承人的遺產。

存款人死亡後繼承人隨時都可以提取

不管死者在銀行的定期存款是否到期,其繼承人隨時都有權將這筆遺產進行支取,只不過在支取的時候要向銀行出具繼承法定證明,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公證處出具的遺產公證書、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等。

如果死者的定期存款馬上就要到期了,此時支取必然要損失大部分的利息,這時候我們完全可以等存款到期以後再進行支取,繼承法定證明的效力會依然存在。

存款人死亡後有些銀行可以將存款過戶到繼承人名下


為了避免繼承人需要多次拿著法定繼承證明來銀行網點,很多銀行都上線了存款過戶功能。比如說存款人死亡以後,只要近親屬能夠向銀行證明有法定繼承的權利,那麼銀行是可以將死者的定期存款直接過戶到其名下的,等到期以後拿著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再進行支取即可。


財富公元


無論從客戶還是銀行方面,肯定是都可以到期後支取的,但是怎麼支取就得按情況考慮了。

從客戶角度,如果人死亡後,五萬以下的存款,到期當天可以憑代辦人身份證直接支取。如果五萬以上或者不是當天,過期支取,需要提供死者身份證和代辦人身份證支取。

這種情況是有身份證的情況,不過如果沒有死者身份證就相對複雜了。銀行需要代辦人拿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和公證書上的財產繼承人本人及身份證辦理。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產生資產糾紛,銀行為了減少不必要麻煩。

從銀行角度,銀行有明確規定,如果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憑身份證正常辦理,但是如果知情,是必須拒絕憑死者身份證支取,只能出具正規的公證書。

我們銀行就有一個客戶,經常拿著一個活期存摺來我們行試密碼,三次會鎖住,所以每天都只試兩次。

總結來說,到期支取一定是沒問題,但是支取過程有身份證就很好辦,如果沒有的話一定要憑公證書來辦理支取。


開過光的理財師


可以到期再取,這是肯定的

人死之後,其存款就是他的遺產了,而遺產是可以被繼承的,被繼承之後,這部分存款就歸屬於繼承人名下了,既然是繼承人的財產,自然到期再取也是可以的。

怎麼取

首先,如果不知道死者有沒有存款,可以找公證處出具存款查詢涵,取查詢死者在各個銀行的存款情況。怎麼去取呢,有三種方式:

1、帶著遺囑和公證書,還有繼承人的身份證去取;

2、沒有遺囑的,可以帶著公證處出具的繼承人證明和繼承人的身份證去取;

3、如果對於遺產有糾紛,那麼可以起訴到法院,帶著法院的判決書和繼承人的身份證去取。

最後,如果不去取,銀行也沒有義務來通知你到期了,定期存款到期之後,如果沒有到期轉存定期的協定,銀行會繼續按照活期存款的利率開始計息。賬戶存款不會消失,但是時間越久越麻煩。

立遺囑的方式則最方便,但是目前我國很多老人都在心理上對於立遺囑有牴觸。


經濟觀察哨


定存到期,活存,人故去後憑密碼都可支取,若沒有密碼需要公證方可取出,公證是故去人的遺產繼承人全部到場確定存款分配,才給予公證。其中意思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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