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紅波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徇私枉法、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權威發佈 | 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紅波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徇私枉法、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曾紅波(正科級)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一案,由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紅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曾紅波身為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徇私枉法犯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