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檢察長出庭公訴,鄄城這幫惡勢力栽了

「掃黑除惡」檢察長出庭公訴,鄄城這幫惡勢力栽了

2019年12月19日上午由鄄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志山、李昌隆、李昌帥等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扫黑除恶」检察长出庭公诉,鄄城这帮恶势力栽了

庭審現場

「扫黑除恶」检察长出庭公诉,鄄城这帮恶势力栽了

鄄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勤出庭支持公訴

起訴書指控

自2010年以來,被告人李志山、李昌隆、李昌帥、李培寅、張士凱、馮威等人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組織實施了尋釁滋事犯罪10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高利轉貸犯罪28起、強迫交易犯罪1起。該團伙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擾亂了社會和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在鄄城縣區域內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經鄄城縣法院審理認為

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適用法律正確

判 決 如 下

被告人李志山(小名“二奎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高利轉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5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50萬元

被告人李昌隆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被告人李昌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被告人李培寅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被告人張士凱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馮威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對於黑惡勢力

檢察機關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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