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江西一名縣公安局副局長被雙開!

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華貴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湖口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華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華貴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多次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楊華貴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楊華貴身為黨員幹部,信念缺失,初心泯滅,私慾膨脹,恣意妄為,“六大紀律”樣樣違反,紀法底線連連失守;人前清正廉潔,人後瘋狂斂財,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是典型的“兩面派”、“兩面人”;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對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壓態勢毫無戒懼,知法犯法。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湖口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湖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楊華貴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口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相關款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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