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期>掃黑除惡、破網打“傘” 鐵嶺“8.18”石遠璞等人涉黑案宣判

由鐵嶺市公安局偵查,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定銀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石遠璞等1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尋釁滋事犯罪、故意傷害犯罪、強迫交易犯罪、賭博犯罪一案;被告人洪偉、李軍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犯罪案,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20日做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石遠璞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全部財產;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積極參加者宋長福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積極參加者石遠波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罰。對黑社會性質“保護傘”原鐵嶺縣公安局新臺子派出所所長洪偉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原鐵嶺縣公安局新臺子派出所所長李軍以縱容黑社會性質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五年六個月。


<第153期>掃黑除惡、破網打“傘” 鐵嶺“8.18”石遠璞等人涉黑案宣判

自1993年起,被告人石遠璞、石遠輝(另案處理)以其家族勢力為支撐,開始在鐵嶺縣新臺子鎮尋釁滋事,稱霸一方。2004至2018年間,被告人石遠璞糾集宋長福、劉東軍、劉新德、王鐵、楊曉強、郭鵬、祁楊、包守彬、劉新德等人夥同其家族勢力為攫取利益,在鐵嶺縣新臺子鎮及公交營運線路上多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賭博等犯罪行為,通過暴力征地、壟斷客源、設賭抽紅等方式,在十餘年的時間裡非法聚斂資產2000餘萬元。石遠璞犯罪集團以黑護利、以利養黑,並利用當地公安、客運、政府等部門的個別人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縱容或不依法正確履職,非法控制鐵嶺市銀州區至鐵嶺縣新臺子鎮營運線路客源,欺壓、威懾新臺子鎮區域的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並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者不能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石遠璞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能得到依法處理。被告人石遠璞及其黑社會成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了及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第153期>掃黑除惡、破網打“傘” 鐵嶺“8.18”石遠璞等人涉黑案宣判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檢察機關高度重視,銀州區人民檢察院組成辦案組並提前介入偵查,鐵嶺市人民檢察院隨時聽取案件情況彙報,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掛牌指導督辦案件。2019年12月18日銀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付振和列席銀州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站在講政治高度就當前依法打擊黑社會性質犯罪及對本案定罪等情況代表檢察機關闡明觀點。銀州區人民法院充分採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對石遠璞犯罪集團涉嫌的五個罪名均予認定。有效震懾了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表明了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有亂必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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