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批多次出國(境),黨內警告!

 “我以為出國(境)是自己的私事,真的不知道還要單位審批。”玉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鍾振斌在接受審查組談話的時候說道。今年10月21日,鍾振斌因多次未經審批出國(境),違反組織紀律,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作為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因私出國(境)可不是說走就走的私事、小事,而是事關紀律規矩的“大事”,必須要接受組織的管理和監督。2018年以來,玉環市先後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嚴格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重申登記備案“應備盡備”、因私出國(境)“應審盡審”、因私證照“應收盡收”、違規違紀“應查盡查”的要求;進一步強調針對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未經審批因私出國(境)、逾期滯留或擅自變更目的地等違規違紀行為,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嚴格按照規定予以查處問責。


未經審批多次出國(境),黨內警告!

  

  為切實落實黨管幹部要求,在各單位開展全面自查的基礎上,玉環市紀委聯合市委組織部開展了專項監督檢查,對全市所有單位全體在編人員逐一核對證照保管情況、逐一比對出入國(境)記錄和審批記錄。今年以來,共發現未按規定審批因私出國(境)問題25起,立案1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


  在查處違規出國(境)問題過程中發現,跟鍾振斌一樣認為出國(境)是自己的私事,跟單位無關這種想法的人並不在少數。這不僅暴露出個別公職人員的紀律規矩、法紀意識淡漠,也暴露出個別單位在出(國)境紀律告知方面作風不實不作為,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針對個別問題突出的單位,玉環市紀委市監委通過提出監察建議、對分管領導進行“一案雙查”等措施,堵住黨員幹部違規出國(境)漏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