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機場實施閉環管理的建議

特殊時期,守好國門,才能保住全國得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每天關注抗疫新聞,提幾條建議!

一、護照管理。特殊時期,僅憑護照不能出國,需要加蓋本地區防疫指揮部公章,或者持本地區防疫指揮部介紹信才能出國。防疫指揮部蓋章時可以要求出國人員單位出證明,這樣一來哪些人員出國,地方盡在掌握之中,避免出現一些人私自出國,而地方政府不知情的情況。

二、入境目的地申報。

入境時,除了護照之外,必須持有入境目的地防疫指揮部門電子備案證明,這個可以製作統一的表格,網上備案,機場可以公佈各地防疫指揮部門的聯繫方式,目的還是第一時間讓地方掌握入境人員信息,以便採取針對性隔離措施。如果一些入境人員在機場被檢測出來有問題的,就地採取隔離治療措施。其他人員可以就地隔離,也可以入境目的地隔離,加強機場與地方的溝通銜接,特別是人員的轉運方面,在機場以及當地防疫指揮部門的指導之下,入境必須隔離14天。

三、關口前移

待時機成熟,國內病例基本清零,國際上大流行,入境人員感染風險極高,低成本快速檢測試劑盒開發出來之後,本著對同機人員負責,對國內同胞負責的選擇,可以要求登機前必須通過核酸檢測。這樣可以顯著減少輸入病例。

希望對防疫有所幫助,不當之處,敬請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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