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水試驗、滿水試驗是什麼?兩者的區別有哪些?

市政工程管理與實務這一科目中有介紹到多種功能性試驗,比如說:閉水試驗、滿水試驗、閉氣試驗等等。針對初次接觸到這部分專業內容的考生,對於閉水試驗和滿水試驗容易混淆。本文特將這兩個功能性試驗進行對比講解。

(一)滿水試驗

滿水試驗是給水排水構築物的主要功能性試驗。(後文以水池滿水試驗為例進行介紹)

試驗流程:試驗準備→水池注水→水池內水位觀測→蒸發量測定→整理試驗結論

1、試驗準備

(1)池體已達到設計強度,池內外缺陷修補完畢,池內清理潔淨。

(2)設計預留、預埋孔口等已做臨時封堵,且經驗算能安全承受試驗壓力。

(3)池體抗浮穩定性滿足設計要求。

(4)試驗設備準備就緒。

(5)裝配式預應力混凝土池體施加預應力且錨固端封錨,磚砌池體防水層施工完畢,石砌池體已進行勾縫處理。(注意:現澆鋼筋混凝土水池滿水試驗,在池體防水層、防腐層施工之前進行。)

2、水池注水

(1)向池內注水宜分3次進行,每次注水為設計水深的1/3。對大、中型池體,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抗滲質量,當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時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注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3、水池內水位觀測

(1)注水至設計水深24h後,開始測讀水位測針的初讀數。

(2)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3)測定時間必須連續。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時,須連續測定兩次以上;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時,可繼續延長觀測。延長觀測的時間應在滲水量符合標準時止。

4.蒸發量測定

(1)池體有蓋時可不測,蒸發量忽略不計。無蓋時,須作蒸發量測定。

(2)每次測定水池中水位時,同時測定水箱中蒸發量水位。

5.整理試驗結論

(1)滿水試驗標準

水池滲水量計算,按池壁(不含內隔牆)和池底的浸溼面積計算。

(2)滲水量合格標準

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池不得超過2L/(m2·d);砌體結構水池不得超過3L/(m2·d)。

(二)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是嚴密性試驗的其中一種,市政工程中汙水、雨汙水合流管道及溼陷土、膨脹土、流砂地區的雨水管道(無壓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閉水試驗、閉氣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試驗流程:試驗準備→管道內注水與浸泡→保持試驗水頭→滲水量觀測及合格標準。

1、試驗準備

(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且溝槽內無積水。

(3)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

(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應大於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6)應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疏導等方案。

2、管道內注水與浸泡

(1)應從下游緩慢注入,注入時在試驗管段上游的管頂及管段中的高點應設置排氣閥,將管道內的氣體排除。

(2)試驗管段注滿水後,宜在不大於工作壓力條件下充分浸泡後再進行水壓試驗,浸泡時間符合相關規定。

3、保持試驗水頭

試驗水頭的確定方法: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於10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

4、滲水量觀測及合格標準

從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滲水量不超過允許值試驗合格。

(三)閉水試驗、滿水試驗的區別

1、適用的情況不同

在市政公共工程中,閉水試驗主要針對給排水工程中無壓管道的滲漏情況,滿水試驗主要針對水池池壁的防滲漏情況及其預留洞、預留管口、進出水口的封堵等防滲漏情況。

2、試驗的內容不同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兩種功能性試驗流程中所進行的試驗內容大不相同。

3、試驗工程種類不同

在市政公共工程中,閉水試驗常用於城市管道工程,滿水試驗常用於城鎮水處理場站工程。

閉水試驗、滿水試驗是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城市管道工程這一章節的核心知識點,同時也是案例分析的重要考點。鑑於今年真題考核了供熱管網這部分,那麼2020年給水排水管道這部分和滿水試驗一併應該重點學習。

閉水試驗、滿水試驗是什麼?兩者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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