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為何熱鍋開水燉福王?

哆啦咪嚕


福王是指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是受寵的鄭貴妃,萬曆朝“爭國本”事件的主角,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萬曆二十九年封福王,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就藩洛陽。

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陽,福王被捉,據說李自成將福王洗剝乾淨,同幾頭梅花鹿一起下大鍋烹煮,煮成了一鍋“福祿湯”,與手下置酒分食。

聽上去無比血腥,李自成烹煮福王之事,歷來真假難辨。

要分辨這個問題,先要明確一點,李自成的軍隊吃人嗎?

在古代,大災大亂之時,“人相食”並不罕見。隋唐五代大亂時,掠人為軍糧的事屢見於史書。

隋末唐初的朱粲是著名的吃人魔王。

安史之亂張巡死守雎陽,城內無糧,人幾乎被吃光。

唐末黃巢,殺死平民,用磨磨碎作軍糧。

明末的張獻忠,也以人肉為軍糧。

李自成與張獻忠本質上並沒有太大不同,他的軍隊成分也是如此,可見,李自成部下吃人,有其理論上的真實性。

理論上可以成立,那麼實際上呢。

除了朱粲那樣嗜吃人肉的吃人魔王,沒有幾個人會在糧食充裕的情況下主動選擇吃人肉。畢竟同類相食,在自然界也很少見,何況是人。

張獻忠為什麼要拿人肉當軍糧,因為他只從事破壞,不從事生產。在糧食被吃光後,宰殺人肉風乾作為軍糧,對他而言是最為省事的辦法,但如果有其他糧食可吃,大西軍也並不嗜好吃人。

李自成烹殺福王,是在攻破洛陽之後,洛陽的福王之富有,天下皆知,記載中:

“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

洛陽府庫充盈,不下於紫禁城,攻下洛陽的李自成,沒有再以人充飢的必要,而且是這麼大一個福王,傳出去對他有什麼好處呢,已有意與大明爭天下的李自成,也需要顧及自己的形象。

那李自成烹食福王的說法來自哪裡呢,看看史料記載福王是怎麼死的。

在民國時期出土的福王朱常洵碑誌中記載“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但是墓碑是他兒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所立,為尊者諱,兒子不能說老子壞話,這段記載可信度不高。

《明史》裡是這麼記載的:

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明史》是清人所修,其中對自身有諸多美化,對自己的敵人有諸般抹黑,這是人所共知。但對於自己的敵人李自成,《明史》中也並沒有烹煮福祿湯一說。

明史泰斗顧誠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記載與《明史》基本一致,沒有李自成烹煮福王的說法。

福王被烹煮的說法,很可能是出自野史。野史一般被認為可信度不足,關於福王被殺的細節,在《明史》裡只說“遂遇害”,到底怎麼遇害,卻語焉不詳,給人留下了發揮的空間,顧誠先生也沒有很清楚的說明,這可能與他所處的時代有關。

流言多少總有依據,最初的線索到底從哪裡來呢?

在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所著《流寇志》中有這的記載:

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出,避兵迎恩寺,士民被戮數十萬,白尚文屍已為饑民所食……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初呂維祺遇王於西郊,語曰:王,死生命也,名義甚重,勿自辱!王見自成,色怖乞生,內官崔昇年十三,勸王寧死勿屈,抱王不去,並見言於西關周公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以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彭孫貽是明末的著名學者,明朝遺民,南明亡後拒絕出仕,隱居終老,從他的身份和氣節上看,不太存在故意抹黑福王的動機。

這段記載可以視為對明史的補充,裡面記錄的逃到迎恩寺被抓的細節也與明史相同,隨後的記載“臠王為俎,雜鹿肉以食之,號福祿酒。”似乎印證了福王被吃的說法,但問題的關鍵是,怎麼吃?

在酒會之後,兩名承奉還能“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可見福王是有全屍的,如果是下鍋和鹿肉一起烹煮並食用,顯然是不可能留有全屍。

更為可能的情況是,李自成抓到福王后,置辦酒會,在當場切下了福王幾大塊肉,切片和鹿肉一起烹煮,而被切肉的福王,則被毫無尊嚴地殺掉了,所以得以保留全屍,並被安葬。

經過民間的口口相傳,繪聲繪色地渲染並增加細節,越傳越離譜,最後就成了李自成將福王烹殺,煮成一鍋“福祿湯”這樣更迎合民間口味的故事。


小院之觀


闖王燉福王,擺“福祿宴”應該是真的。問題是不知道加了什麼調料,李自成真能吃下去麼?!

福王太胖誤了性命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這傢伙有三大特點: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陽所有娼妓;三是扣門,橫徵暴斂富可敵國,捨得花大把銀子嫖妓,卻捨不得花錢賑災。當年河南連年旱蝗大災,百姓相食,作為藩王的朱常洵卻捨不得拿錢賑濟災民,還振振有詞:“賑濟災民是國家的事,和我有啥關係。”

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領起義軍攻克了洛陽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於身體太胖跑不動,只好躲在廟裡面,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活捉。

民間傳說有聲有色

李自成如何對待福王的呢?民間流傳有聲有色:

一是李自成下令將福王剝光洗淨,剃去毛髮,灌藥清潔體內汙物,然後扔進大鍋活活煮死,同時還將福王府中養的幾隻鹿放入鍋中一同燉,擺酒開宴,與將士們共享勝利果食,名曰“福祿(鹿)宴”。

二是李自成的部下將福王殺死,抬了回去請功,闖王看到福王身300多斤的身體,非常氣憤,都稱“王”,人家養尊處優肥得像頭豬,自己四處征戰瘦得像條狗!於是命令手下將福王剁成肉塊,與鹿肉同燉,吃了一頓“福祿(鹿)宴”。

三是福王被捉後,見到李自成,福王磕頭如搗蒜,但李自成怒斥其做惡多端,一刀砍下朱常洵的人頭,屍體丟棄荒野餵狗。明朝臣子暗中撿回零落的屍骨將其埋葬。

明清著作記載異口同聲

我們再翻翻明清著作中如何記載胖福王之死。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大家應該熟悉,他寫的《古今史略》記錄:“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李自成攻破洛陽城時,李漁30歲,他記錄的應該是所見所聞。

《鹿樵紀聞》是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業所著,書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吳偉業在明清兩朝做過官,這個事件發生時他32歲,他的記載可信度較大。

彭孫貽是清初著名的文學家,他著的《平寇志》也描寫了福王被殺的事:“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彭孫貽當年26歲,記載是有一定依據的。

這三則都記錄了李自成燉福王,有一點說法相同,不是活烹,是殺了之後燉的。但以上資料都是出自個人的著作,可信度打了折扣。

史料如何記載?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可以查到這段記錄,《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同一部《明史》,說法似乎不一致,前者說李自成的起義軍喝了福王的血,後一則說是李自成手下殺了福王,但還同意將其屍體收斂入棺。但仔細想想,飲血酒和埋屍體並不矛盾。

民國十三年,在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墓誌,上記錄:“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

這個可信嗎?墓誌是明朝指派大臣所寫,崇禎皇帝還給了他一個“福忠王”的諡號,因此墓誌只會從正面寫福王大義凜然,肯定不會寫福王屈膝求治,被煮食這種丟人的事。

吃肉飲血是古代常用的一種洩憤的手段,在攻打洛陽城時李自成損失很大,農民起義軍對福王恨這入骨,聾王相信“闖王煮了福王”。民間傳說、文人記錄、文獻記載,你相信哪一個呢?


聾王異史


福王朱常洵被大鍋活燉,做成福鹿宴一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真假難辨。

故事是這樣子的,福王朱常洵荒淫無道,橫徵暴斂,還特別愛玩女人,身體肥胖的達到了360斤。當年河南遇到蝗災,餓殍遍地、民不聊生。朝廷叫朱常洵放糧賑災,朱常洵置之不理,依然醉生夢死、花天酒地。

被闖軍破城後活捉,為解心頭之恨,闖軍找來一口大鍋,加入各種佐料熬了一鍋高湯,把福王的毛髮一根根拔光、灌腸洗淨之後,跟鹿肉一起入鍋。

然後兵士們圍著大鍋看福王在鍋裡慘叫,哈哈大笑。福王一爬到鍋邊,他們就用槍桿把他戳回去,直到沒有了聲息,在鍋中燉的肉爛筋舒,然後起鍋下酒,名曰“福祿宴”。

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難說。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在《古今史略》中記載:“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所作的《鹿樵紀聞》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四個版本,其中三個版本都有這個說法。所以我的判斷和傾向性是完全有可能。從後期闖王大軍進了北京的所作所為來看,這不是一支革命隊伍,這完全就是一支流寇、匪軍。

這樣紀律鬆弛的軍隊加上階級仇恨,完全可能做出這種事情。而且明朝末年,一遇上災荒,窮苦老百姓走投無路,易子而食也是比比皆是。大家可能還記得袁崇煥,被凌遲時暴民們都衝上去直接撕咬他的肉而食之,以解心頭之恨。

古人常說:“恨不能啖其肉、飲其血”,可見古人解恨的方式還是有些極端的。

大災之年,闖軍原本很多都是屍山血海爬出來的窮苦農民,胃口好的很。


謝金澎


民間傳說,李自成抓住福王后,福王請求李自成放過自己,但李自成並未答應,並大聲的斥責他,眼看著天下大亂,他卻只顧自己享樂,對外界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根本不懂得民間疾苦和國家危亡,甚至在遇到饑荒時,也不願意施捨糧食給百姓。出於憤怒,才讓手下將其拖下去,並將他300多斤軀體處理之後,和幾頭鹿一起燉了吃掉,後來把這樣的行為稱之為福祿酒。

王指的是朱常洵,他是萬曆皇帝的兒子。在崇禎十四年時,李自成帶領起義軍攻入了洛陽城,並將福王朱常洵抓住,命人將他處死,還用他的屍體和殺好的幾隻鹿放在了熱水鍋中一起燉了來吃,就相當於給所有人舉辦了酒席。因此,把這桌酒席稱為福祿宴會,這就是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

到朱常洵,他原本是會被明神宗立為太子的。在萬曆29年時成為了福王,歷史資料記載,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陽城之後將其殺掉。

有史書中說,朱常洵是一個300多斤的胖子,他雖然是一位王爺,但是卻昏庸無能,而且花天酒地最喜女色,根本不管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自己國家的百姓。哪怕遇到了旱災,福王也不聞不問,仍然收斂賦稅,就是為了要滿足自己的私慾罷了。這不僅激怒了百姓,也激怒了李自成。1641年正月,李自成率軍攻下了洛陽,想要對福王進行抓捕時,發現他躲到了郊外。李自成立馬派人去郊外,在福王看到李自成之後格外惶恐,甚至是失去了往日的威風與自尊,只見他跪在地上,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李自成見狀讓士兵把他帶走,留著日後處置,之後才有了關於李自燉福王的說法。

據說,李自成將福王帶到了他以前所住的院子裡,並在那裡找到了一口超大的鍋,叫做千人鍋,也就意味著用這鍋煮出來的飯,足夠1000多人來吃的了。準備好鍋之後,在鍋下堆了柴火開始燒熱水,等水快燒開時,又放入了各種佐料。很多人都猜李自成這是要犒勞士兵大擺宴席,確實不假,但他並不是普通燉肉來犒賞士兵,而是要將福王朱常洵與鹿肉一同燉了。傳說中,士兵將福王和鹿肉通通吃到了腹中,也以此結束了朱常洵的生命。但從歷史上來看這只是傳說而已,因為他最終是在戰亂中身亡,並不是被李自成用開水熱鍋頓死的。

上所述,就是關於李自成熱鍋開水燉福王的原因了,這只是一個傳說而已,沒有歷史根據,也是虛假的說法。但很多人都相信,想必也是和福王的昏庸無能有關。在當時那樣一個戰亂的時代,作為一個王爺不想著保護自己的子民,反而只顧自己的吃喝玩樂,又怎能不讓人深惡痛疾呢?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倒也是能讓人理解的。

我是文史墨客,不當之處,請多指教,期待與您的交流!


文史墨客


如題目所說的李自成開水燉福王在歷史上叫“福祿酒會”,有好幾種版本,說是福王被捉後,爬到李自成面前,體如篩糠,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命左右痛打福王四十大板,打得福王血肉模糊,之後被一刀梟首,將頭顱示眾,之後李自成將福王的血給士兵們喝下,將福王的屍體剔去毛髮、拔掉指甲,與幾隻鹿放到一起燉,美其名曰“福祿酒會”,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將福王的屍體剁成肉醬,拌著鹿肉一起給士兵們當下酒菜。

李闖王


那歷史上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燉了嗎?當然不是,在以上的記載大多數都是存在於民間的野史,這也反映了福王朱常洵是多麼的不得人心,在百姓吃不上飯餓死的時候,朱常洵依舊過著奢華的生活,而不是開倉放糧救濟百姓,所以,百姓對他憎惡十分,於是編纂出此種來表達對他的憎恨。

朱常洵壙志


1964年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朱常洵的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現收藏於孟津縣龍馬負圖寺。撰文者是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壙志上面記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闖王怒斥朱常洵


這當然是有些誇大和溢美之詞,但是並沒有記錄福王被煮的信息,在《明史》和《壙志》中記載,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是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彭孫怡《流寇志

》中記載: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朱常洵畫像


可以看出,福王朱常洵被抓後,苦苦乞求活命,但是李自成對其十分厭惡,於是將其帶到宴會上,

活生生割掉福王身上的一塊肉與鹿肉拌在一起作為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之後處死了他,但沒有吃掉他的屍體,兩個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為福王料理後世,之後二人自盡。李自成沒有被吃掉,而是被埋掉。

之所以會出現所謂福祿酒會的野史記載,不外乎出於兩個方面的目的,一個是抹黑起義軍,用吃人肉喝人血來表達出農民起義軍的冷酷無情和血腥,進一步醜化起義軍,以達到讓百姓反對起義軍的目的另外一個方面是表達出人們對於福王朱常洵的憎惡之情。到了崇禎帝時代,朱常洵更是肆無忌憚,除了吃喝玩樂和女人,他一切不管不顧,在封地也不管民間因饑荒餓死多少人,每天都生活在醉生夢死之中,一方面是百姓被餓死,一方面是歌舞昇平,酒肉美味,兩相對比,可以看出朱常洵的可惡之處。



福王朱常洵本是萬曆皇帝的寵妃鄭貴妃所生,在萬曆朝很受萬曆皇帝寵愛,其後被封在了洛陽,原本是能夠作為一名閒散王爺在自己藩地度過一生的,可偏偏沒想到碰上了明末大起義,還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攻破封地洛陽自己也被活捉,竟被殘忍地用熱水活活給燉了!

不救濟百姓

明末小冰河時期,天災人禍民不聊生。而身為福王的他擁有大量的糧食,可他不但不準開倉賑濟災民,反而還命令守軍不得放災民入城,以防其城內滋事。而李自成的部下多是因為災情餓的吃不到飯的農民,處死他也是幫助起義軍將士們洩恨。

太軟弱

如果福王表現的堅強一點,史書記載福王跪在李自成面前磕頭,苦苦求饒其一命,或許李自成會殺他,但絕不會如此的羞辱地殺他。

募集死士

福王不肯拿出糧食救濟災民,反而在李自成的起義軍包圍洛陽時,這時才醒悟拿出重金募集死士,抵抗起義軍攻城。但為時已晚,守城將領不滿福王所作所為更不滿他不肯拿出物資供應將士,趁夜打開城門迎李自成大軍進城。而明末起義軍對待被俘王爺只有兩個字:處死,像福王這樣的據城不投降的還募集死士抵抗,簡簡單單的殺掉太便宜了。


陸棄


首先話說崇禎十四年,也就是1641年的正月,在河南洛陽福王府邸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關注我,瞭解更多歷史真相!

大家可能對朱常洵不大熟悉,如果說他是崇禎皇帝的親叔父,明神宗的兒子大家就清楚了吧。

有一天,在福王朱常洵府的院子裡,架了一口海鍋,名曰“千人鍋”,意思是這鍋裡的飯該是夠一千人吃的。鍋底下是柴火煤炭燒的劈啪作響是,火苗老高。一鍋的水裡放著蔥、姜、蒜、桂皮、花椒等作料。看到這兒,您一準會說,這是要燉肉啊!



這湯鍋裡煮的不是別人,而是明朝崇被皇帝的親叔、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而旁邊“燉肉”的是李自成的隊伍。這海鍋燉福王是他們的正做的一道菜“福祿(鹿)宴”的“福菜”。哦,還忘了告訴您了,這鍋裡和福王朱常洵一起燉的還有一隻梅花鹿,所以這菜叫“福祿(鹿)宴”,說白了就是“福王加梅花鹿”,簡稱“福祿(鹿)宴”。

朱常洵的母親因為備受寵愛,父親朱翊鈞甚至想要將他立為太子,但是遭到了眾位大臣和太后的一致反對,持續了多年,最終朱翊鈞妥協,沒有立太子,而是將他封為福王。然而傳言朱常洵最終竟然被李自成烹殺,還吃掉了,這是真的嗎?



這個福王朱常洵,在崇禎帝時期,地位非常尊貴,再加上從小錦衣玉食嬌生慣養,根本不懂得民間疾苦國家危亡,只知道自己享樂,對外界發生的一切都漠不關心,這樣的行為自然會引來很多人的不滿,匹夫無罪懷壁其罪,更何況朱常洵這樣在危急關頭還一點意識都沒有的,完全沒有把百姓把國家當回事的。

至於說李自成烹殺了福王,也是說法不一的

李自成抓住福王之 後,福王乞求他放過自己,但是李自成不為 所動,斥責他,天下大亂的時候,他竟然只 會吃喝玩樂,遇到饑荒也不肯施捨糧食給百 姓,命令手下把他拉下去,先是打了四十大 板,再把頭砍下來示眾,而他的三百多斤的 軀體就被處理一番之後,連同幾隻鹿一起被 燉了吃掉。


還有一個說法是福王的身體被剁成肉 醬,雜以鹿肉下酒,總而言之,福王的軀體 都和鹿肉一起被吃掉,此乃“福祿”。不過 這更像是民間對於那種享樂的“貴族”群體 們的一種想象,因為自己遭受的一切,都與 他們毫無關係,他們能夠一輩子榮華富貴, 自己卻忍飢挨餓甚至受到侮辱,自然會懷恨 在心,即便是不能親手解決,把他們的下場 說的大快人心一些,也是一種安慰。

事實上,朱常洵的下場並不是這樣,在李自成 軍隊將他捉拿到之後,直接就殺了,並沒有 太多的波折,而他的福王宮也被燒燬。幸而 朱常洵並沒有被立為太子成為皇帝,否則這 樣的人當了皇帝,只會加速明朝的滅亡。



之所以有鐵鍋燉福王的傳說,我想是就像上所說,福王不知民間疾苦,平日裡橫徵暴斂,搜刮民脂民膏,壞事都做絕了!就連河南連年鬧蝗災,他依然韜光養晦,終日暢飲美酒!讓百姓恨之不及,這樣一個人,讓鐵鍋燉了也是一大幸事!大家認為呢?歡迎留言評論!


武大官人


明朝末年,起義軍像火種一樣形成了燎原之勢,雖然崇禎皇帝派了一茬又一茬的軍隊去圍剿,可是效果都不明顯。農民起義軍中以李自成和張獻忠的實力最強,其中李自成甚至在1644年打進了北京,推翻了明朝,逼死了崇禎皇帝。


堂堂一國之君都被逼死了,更何況是其他皇親國戚呢?的確,早在三年前的1641年,河南洛陽的福王府內,李自成就活活用開水燉了當時的福王朱常洵,福王的下場比崇禎還慘千百倍。據說當時李自成燉福王的這口鍋,可供千人飲食,大鍋裡佐料一應俱全,還有罕見的鹿肉,將士們把這頓飯稱為“福祿(鹿)宴”。


為什麼李自成會用如此殘忍的手法對待這位大明朝的王爺呢?而這位倒黴的王爺又是誰呢?


福王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三兒子。本來萬曆皇帝想立朱常洵為太子,可是遭到了文武百官的堅決抵制,最後沒法,萬曆妥協了。可是太子當不成,就要在福利上面加倍補償這個兒子。


萬曆不但把這個兒子封到了當時最富裕的中原地區洛陽,而且各種設施一應俱全,規格全部按照皇帝的標準來,光是福王住的房子就超過了普通王爺標準的十倍。平日裡,這位福王作威作福,驕奢淫逸,無惡不作,當地百姓苦福王久矣!


這位福王有三個最,一是最好色,只要他看上的女的,一律逃不出他的魔爪;二是體重最重,有三百多斤,所以李自成才有這個打算把他燉了,畢竟災民們是不挑食的;三是最貪財,也小氣。當李自成快打過來的時候,當地軍隊要福王花點錢激勵將士,可福王卻是一個子沒有,還懲罰了幾個領頭的。你說,還有誰會為福王賣命呢?


當李自成的農民軍把洛陽城圍住時,福王才驚慌起來,可是為時已晚。福王被抓到李自成面前,嚇得魂都沒有了,往日的囂張跋扈丟得一乾二淨,連連饒命。可是李自成又怎麼會饒的了他呢?李自成攻打河南,就是看中了福王的家當,只是沒有想到李自成會用這個方法來處置這個福王。估計是李自成要發洩心中對大明王朝的不滿,又正好這個福王魚肉百姓,正好撞到了槍口上。


或許福王朱常洵自己也沒有想到,含著金鑰匙出身,卻是以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不知道他被推進那口大鍋前,心裡是怎麼想的。小編估計早就嚇死了吧,這也是罪有應得。


對此,你是怎麼看得呢?歡迎留言評論。


歷史局中人


根據某些野史記載,李自成不僅用熱鍋開水燉了福王,還把福王給吃了,但這些說法並不靠譜,很可能時後世編出來貶低農民起義的,因為正史對此並無記載。

福王朱常洵的早年經歷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也就是萬曆皇帝的兒子,他的母親是大名鼎鼎的鄭貴妃。

鄭貴妃是萬曆最寵幸的女人,但她不是皇后,萬曆的皇后是一個姓王的宮女,這個宮女給萬曆生了第一個兒子,因此被皇太后做主冊立為皇后。

不過,萬曆一點都不喜歡王皇后,所以王皇后一點都不幸福,萬曆最喜歡的是鄭氏,而鄭氏後來也給萬曆生了一個兒子,就是皇三子、福王朱常洵。

萬曆本就寵愛鄭氏,鄭氏生了兒子,萬曆大喜過望,冊鄭氏為皇貴妃,地位僅次於皇后,但實際地位和權力遠遠凌駕在皇后之上,而且鄭貴妃善於使用媚術,對萬曆大吹枕邊風,想讓萬曆冊立自己的兒子福王朱常洵為皇太子,自己當皇后,引起所謂“爭國本”。

但無論鄭貴妃怎麼折騰,萬曆皇帝如何努力,直到萬曆皇帝駕崩,鄭貴妃也沒實現做皇后的到想,福王朱常洵也沒當成太子,還被趕到洛陽就藩,當起了藩王。

福王朱常洵的最後結局

萬曆和鄭貴妃死後,嬌生慣養的朱常洵倒沒受什麼影響,他在洛陽做藩王,王府修的富麗堂皇,每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吃喝玩樂,女色歌舞,日子過的不亦樂乎。

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激盪全國的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了,很快席捲河南,飽受災荒困擾的百姓甚至人人相實,呈現出一片末日景象,饑民們把矛頭指向了福王朱常洵,說萬曆皇帝耗天下之財把福王養肥了,老百姓才餓著肚子沒飯吃,洛陽的福王宮殿甚至比皇宮還要豪華,就連鎮壓起義的明朝官兵都對福王極度不滿。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李自成率軍攻破洛陽,朱常洵的運氣不錯,他從城牆上縋繩逃跑,藏在一家寺院中。不幸的是,朱常洵很快又被起義軍抓獲,押回洛陽城內。

起義軍和洛陽百姓對腦滿腸肥的福王恨之入骨,強烈要求將其繩之以法,嚴懲不貸。

李自成也很痛恨這種搜刮民脂民膏,只知索取不知奉獻的貪婪蛀蟲,下令扒光福王的衣服,洗乾淨了用繩子綁上,又宰了幾頭鹿,把福王和鹿一起放到巨鍋裡煮了當下酒菜,還美其名曰“福祿宴”,取福王的“福”字和鹿的諧音“祿”字,出了一口惡氣。

記載“福祿宴”的是明末清初文人彭孫貽筆記《流寇志》: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但根據《明史》記載,只說福王朱常洵被起義軍殺害,屍體尚存,完全沒有什麼“福祿宴”的事情。《明史》為清朝所修,不可能故意替李自成掩護,反而是傾向於抹黑李自成。所以說,“福祿宴”的記載很可能是彭孫貽站在明朝統治者的立場上,為誣衊抹黑農民起義軍而杜撰的故事,完全經不起推敲,可信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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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肯定是李自成部下殺的,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關鍵是福王是不是真的被活煮了!

福王的死,最流行的說法就是被李自成給煮了吃掉,當年李自成縱橫中原地區的時候,去剿滅農民軍的官軍連飯都吃不飽,可是王府奢華儲積堪比皇宮的福王卻仍然每日縱酒享樂,絲毫不關心官兵的疾苦,連唇亡齒寒的基本常識都沒有。有人勸他把王府的錢糧拿出來犒賞軍士,福王根本不管不顧,說打仗應該花朝廷的錢,憑什麼花我的錢。從這一點來看,他不但體型長得像他父親萬曆,都是360多斤的巨型胖子,認知水平也是絲毫不輸其父,當然了,後來他的兒子小福王朱由崧也繼承了這兩點光榮傳統。後來李自成的軍隊打到了洛陽附近,福王這才感覺要大禍臨頭,急忙請守將吃飯,並且用重金招募了敢死隊,把敢死隊用繩子縋下城牆去擊殺敵人,確實把農民軍擊退了。不過,此時已經難以挽回了,城頭的官軍居然和城下的農民軍談笑風生,就差坐一起搓麻將了,所以很快,守城的明軍就把農民軍引進了洛陽城,福王跑到了城外的迎恩寺藏了起來,很快被抓住。

李自成坐在大殿上,福王體如篩糠,不停發抖,苦苦哀求,李自成正義凜然質問:你王府裡堆積如山,可是卻捨不得把糧食拿出來賑濟饑民,你就是個奴才。說完,李自成命人把福王活煮,和幾頭鹿一起燉了,然後讓軍士吃了,還號稱“福祿宴”。這段歷史雖然廣為人知,但真實性存疑,因為無論是《明史》還是《福王壙志》(墓誌)都沒記載李自成煮福王這件事,甚至大相徑庭,說福王不屈不撓,正義凜然。按照滿清抹黑前朝的思路,應該寫上福王被煮的情節才更合邏輯啊。

由此看來,福王被李自成活煮這事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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