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到底有多難?

生活資調


(原創)千年報恩白娘子,化蝶殉情祝英臺。她們的故事,完美的詮釋了“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的含義。正如蘇東坡所言: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情到深處,無以復加。不用仔細思量,不用刻意追思。那個人的一顰一笑,一嗔一痴,如痼疾般,時時發作,隱隱作痛。正所謂:入了心的人,太難忘;動了心的情,太難放。

有一種想念叫望眼欲穿,有一種牽掛叫度日如年。明知相思苦,偏要苦相思。這就是愛的魔力。當初對方是你心底深刻的烙印,是你眼中唯一的身影,是你夢裡重複的故事,是你眼中輾轉的叮嚀。曾經把獨一無二的位置給了對方,這個位置沒有備胎,所以,對方走了,你的心也就空了。


痴情不是一種罪過,但痴情卻是一種折磨。那是一場望穿秋水的等待,肝腸寸斷的思念,一種撕心裂肺的痛。即便瞞過別人的眼睛,也欺騙不了自己的內心,那是一種纏繞著心底的思情,那種滋味無法言說,只能自己獨自品味。


張小嫻說:“忘記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新歡和時間。如果忘不了,就說明新歡不夠好,時間不夠長”。用一段足夠長的時間,等一個能夠懂你,聽你講痴情故事的人出現。慢慢平復自己的心情,慢慢治癒自己的痴情。這種說法其實自欺欺人。對於真愛痴情的人來說,哪怕是幾十年,或許身邊早已有了別人,也依舊還是一刻都不曾忘記,回憶裡的那個人。


痴情是一種痼疾,一種頑症。其實真的不是忘記太難,只是身在其中的你,還心存幻想,根本就不想忘記。但是,不要用痛苦的回憶禁錮自己,死抓不放,只會讓你一味沉溺於回憶和痛苦中以致萎靡不振。錯過必然是兩個人的過錯,不要總傻傻的為難了自己。那些錯過的人,錯過的事,在錯過的瞬間早已與你沒有了關係。唯有,放下那些錯過的,才能,接受屬於自己的。為自己選擇一個路人的身份,在不急不忙的前行中找到屬於你的那條小巷......


打從心底,決定要放下那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愛隨緣而來,順其自然的離開。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何不,相忘江湖來的灑脫。放棄,不是躲避,不是懦弱。放棄,是一種豁達的處事態度。堅定自己的內心,放開手,讓往事隨記憶的風逝去,你會發現另一方天空,你會重新聞到生活的花香,感受到陽光的溫馨。 那個時候你才能真正地走出痛苦的泥潭,開始一段嶄新的感情。


藥行得天下


想要忘記一個入了心入了骨髓的人真的好難好難。白天讓自己忙碌起來,可是一當閒下來的時侯,你的影子一幕一幕的不斷浮現眼前。我們從相識到相知,相擁到相依。讓我怎能忘記,想你心好痛好痛。痛得無法呼吸。會不由自主的流淚。夜幕降臨的時侯更是如此。曾經你說陪我去旅遊看看美麗風景。等老了找一個安靜地方,院子前面種些花花草草,院子後面種些疏菜,養些雞鴨鵝,小貓小狗。你去釣魚,我在家做飯等你回來吃。閒時你看書練字我會安靜陪著你。不離不棄就這樣陪我走到盡頭。你的一句不得已而為之,讓我痛徹心扉。從此這些諾言無法實現了。沒有了你我的世界失去了顏色,人生失去了樂趣。像行屍走肉般的度日。我心痛你能感覺到嗎……





紅楓葉5071527329332


我曾經也問過我自己:能忘記他嗎?

我說:可以,相信自己。

其實人最相信的人應該是自己,最欺騙自己的人也是自己。

認識很久,瞭解很久,最後就是不能在一起,最後還時不時給你曖昧,我受不了了,我自己不想繼續了,我自己選擇忘記,可是我做不到。

分開的那段時間,每天哭,因為我真的喜歡他,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每次只要想到他都會流眼淚,後面還是,我發現自己真的忘不了這個人,忘不了這個認識這麼久的人。

以前我全部的時間都是他,全部腦子裡面都是他,後面面我開始轉移注意力,讓自己不再想他,做自己的工作。學東西,專注自己的公眾號,有那麼一段時間好像好一些了,可是當他再次給我講話。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我控制不住我還是喜歡他,我忘不了他。

我也想知道到底怎麼樣才可以真正忘記一個人,開始我的生活。




畢業出來闖江湖


忘記一個人?很簡單的!只需要一條就夠了,“時間”。只要時間足夠長。沒有你忘不掉的任何事!別人的好海誓山盟我不太清楚,但是自己的曾經滄海卻很清楚。而實際情況是,我努力的去記住那個人,努力到自己遠離當下的生活圈子,生怕有一個人會取代她的位置,可是僅僅才過了三年。三年五個月的時間,如果不去翻看日記,我竟然已經記不起什麼了。

我想那些溫暖的瞬間,那些感人的小故事,那些只屬於我們自己的一些小暗語,沒一個小小的手勢都是我們獨有的標記,別人看不懂,而我們卻即時的感到愛意。也就是這樣,努力的去記住那段四年的感情,生怕一點點外力會讓它飄散掉,但是時間真是一個“壞東西”,太壞太壞了,我那麼努力的去記住那些過往的故事,而現在,竟然不記得什麼。

請不要懷疑我的愛是否真誠,我可以用人格擔保,如果你覺得人格沒什麼價值,那就用生命擔保也行!我真的是很愛很愛很愛!可是!我也是真的真的真的記不起來什麼。

我原本以為那樣刻骨的愛情一定會記到海枯石爛的世界末日,而實際上,這才幾年,都忘光了...我自己有時候都覺得很可笑。我想你應該也這麼覺得可笑吧。但是時間證明了一切,都不需要足夠長的時間,那些曾經我認為的故事,都慢慢消散掉了。無影無蹤,如果不是有那些日記可以查閱,恐怕我連他的名字都不太記得了。當然了,這麼說有點誇張,要告訴你的是,時間不用很長,什麼都會忘記。

忘記一個人到底有多難?別鬧了,一點不難,你有兩個選擇,一是用一段新的感情來沖淡上一段感情,然後瀟灑的放下最近這段感情讓生活一切從新開始。也許這樣對當下的感情不太負責,那也好過你一直沉淪過去的好呀,對於這樣的你,我希望你可以自私一點。不要怕傷害別人,先治癒好自己吧。另一個辦法就是時間了,可是你也不用擔心時間會很久,就比如我那段四年的感情,這才短短的三年,如果不翻看日記,我就已經不太記得什麼了。這三年的時間裡,我都是單身,忙忙碌碌的工作,給自己定一個又一個小目標並逐一實現。,把當初沒有做又一直想做的事情一件件都去嘗試下,不需要獲得多大的成功,只要今天比昨天好,哪怕好一點點。我倒是覺得這辦法比第一種更好用,因為幾年以後你會發現你遠遠好於那個最失落的你。而你的將來也會變得更美好。自己更出色了,什麼樣的感情會避開你呢。所以把心多努力在自己的身上,把自己變的更好,你就無須再去忘記什麼人了。會有更多個人來讓你“忘記”的!

相信我!我用時間證明了這點!


塒珖


看到這個題目,大家第一反應都是想到記憶深處那個難以忘掉的人,這是一種本能的反應,所以忘不掉也是一種本能。

我是在農村長大的,可能提到到農村,大家都想到,靜謐的小村莊,空曠的田野,純淨的空氣,荷花朵朵的池塘,有的季節還伴有鳥語花香,每天看著裊裊炊煙從村子裡飄出,好美的畫面,好濃郁的鄉村生活氣息!

其實這樣的美景是都存在,但還有一些是你沒想到的,村莊偏僻,交通不便(我所在的村就和三個鄉鎮搭界,而且三面環水,只有一條能出去的路)說實話,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每天除了能聽到幾聲鳥叫,就再有沒有其它了,日子過得乏味,枯燥!

鄉村的夜晚更是非常安靜,偶爾會有幾聲狗叫聲劃破夜的靜謐,讓人覺得這就是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有一天夜晚,突然村子裡傳出了悠揚的笛聲,劃破了靜謐的夜空,聲音時而低沉哀怨,時而高亢嘹亮,讓人心生遐想,心曠神怡……

從此,靜謐的小村莊每晚都沉浸在美妙的音符中,它能撫慰你疲憊的心靈,讓你覺得每天都沒有那麼累了……

後來我發現了一個驚天秘密,吹笛子的男孩長我一歲,每晚的笛聲是他為我而吹的,在那個非常傳統的年代,在那個閉塞的小村莊,那是他對一個人表達好感的方式……

再後來,他考上大學走了,我也去城裡工作了,後來的後來,我們都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

雖然現在我們都已人到中年,也不常聯繫,有時午夜夢迴,依稀覺得又回到了那個小村莊,往事如煙,感謝你那些年的陪伴,每每憶起,都覺得好像就在昨天,是那樣的清晰和美好!

忘不忘記,不會以自己的意志而轉移,如果曾經是那樣的美好,何必苛求一定忘記呢,不妨就放在心底吧……


我一直都在老地方等你


忘記一個人到底有多難?

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記憶中深藏的片段,無時無刻不深深痛得讓人難以忘懷。

無論每一個清晨,不論哪一個黃昏,你的影子,每時每刻像刀一樣剜著我滴血的思念的心。

那每一個溫暖的瞬間,那每一個快樂的清晨,那每一個開心的夜幕降臨,我們一起歡欣,我們一起歌唱,連微風小鳥也在愛的氛圍中快樂飛翔。

那每天揮之不去的笑影,那朝朝暮暮的相依相擁,那一生用情鑄就數年的愛意,那曾經說好的不離不棄。還有我們一起走過的路,我們一起聽過的歌,我們一起吃過的飯,我們的陪伴,我們的愛……你叫我怎能忘懷……

忘記你並不難,難的是我不想忘記,我很怕忘記,我想把你深藏心底。

越想忘記,越是想起回憶起你的點點滴滴。

離開你後,我曾經被痛苦的思念折磨的發抖,我真的不知道今後的路該怎麼走。沒了你,我的人生失去了樂趣,從此我心痛的不能呼吸不能自已,為你我流過太多的眼淚,為你我心痛的不知所以,只有在無人的角落裡默默哭泣……

忘記你好難,難的是思念總糾纏,我只有把你裝在心裡,一輩子在思念中回憶……




冷漠2045409


忘記一個人到底有多難,這就要看你對這個人的情有多深,正所謂,愛有多深想有多痛忘記就會有多難,一個人住在心裡,越想忘記越難忘,反而還會深深的想起,那是越想忘越會思念的心態,這樣的思意就像是冉冉升起的炊煙,那是一種綿延不斷的擴散,最後整個心靈的世界裡,都溢滿了那個人。

有時候你越是想忘記下一個人,這個人越會悠然的出現在心頭,越是想放棄一份感情,這份感情在心裡駐紮在越深,心裡裝著一個人的時候,會有著習慣性的想念,那是不由不自控的情懷,想是一種依戀,想是一份牽掛,想是一種放不下的惦記,想念一個人的時候,心中的澎動就像是燃燒的火焰,那種越想越越覺得委屈的思情,讓心裡有著形容不出來的痛感。

想忘記一個人真的很難很難,難到什麼程度根本無法言說,心裡若是還愛著,想要忘記根本做不到,每每思情泛起時,那是連呼吸都有著痛感,有人說忘記一個只要有足夠的時間,我不否認這樣的觀點,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忘記一個人要看你心裡的情有多深,情越深越難忘,因為那是一種離不開的依戀,想念都成了習慣時,根本就做不到忘記。

人們常說,愛有多深想就會有多濃烈,想忘記一個人,不是嘴上說說的那麼簡單,如果都能做到這麼的瀟灑,世間就不會有那麼多悽美的愛情故事流傳至今。





誰憐草心


深愛過,就像是刺青將他的名字刻在心底!想要忘記真的好難,要把心撕裂,用鋒利的匕首把他的名字割去。即使如此,那留在心底的疤痕,也在時時刻刻提醒著自己,你曾經來過!

是真的無法忘記,還是不想忘記!誰又能說的清楚明瞭。何必非要忘記,把傷痛撫平,將美好留在心裡,悄悄的讓曾經的愛陪伴一生。不必為了要忘記而去苦惱,讓自己深陷痛苦的記憶!



雲智子


忘記一個人並不難,難的是你不想忘記。

你會去想和她(他)一起時的點點滴滴,

你會沉迷於曾經的各種甜蜜,

你還會刻意去修飾那些不愉快的回憶。

忘記不難,難的是不想忘記,是你還沒準備好迎接新的開始。

看看清晨的陽光、晴朗的天空,讓明亮透進心底。

去感受大海的寬闊、山澗的翠綠。

敞開胸懷迎接身邊的新人新事。

只要你願意,時間就會把過去撕成碎片、化成粉塵、一點點吹去。

這時請麻醉一下自己,心可能會痛的無法呼吸。


有時向東


真心愛過的人怎麼會輕易忘掉呢?從來不需要刻意的去回憶,不經意間就能想起他的音容笑貌。

比如聽到一首歌,一部電影,一個背景,還有無數個閉上眼睛的瞬間,他可能就會出現在你的腦海裡,各種碎片化的記憶都會向你席捲而來。

要不然怎麼會有“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說法呢?如果真的用心愛過,那麼那些快樂的記憶無論過去多少年都不會消散,都會讓你回想起來時仍覺得欣慰,讓你為之動容。

但是人總要往前看啊,一味地沉浸在過去也不是辦法。即便忘不掉一個人,也深知“我們只能到此為止了”。

所以就算忘不掉一個人,也應該帶著這些美好的回憶去愛另一個人。兩個人在一起並走進婚姻,相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合適。

分開了且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就把他放在自己心裡的一個角落,然後給這個角落上把鎖,說不定前方會“柳暗花明又一村”,會遇到更加珍惜你的人。

其實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可能越是得不到的或者已經失去的,就越是留戀他的美好,還會在無形中美化那個人。

也有時候,刻骨銘心的愛情都是自己想象出來的,只是人的執念罷了。

所以,不要太糾結於自己失去了什麼,應該多看看自己擁有什麼,好好珍惜自己能把握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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