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300475 證券簡稱:聚隆科技 公告編號: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經全體董事同意,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月6日以電話等方式發出通知,通知公司全體董事於2020年1月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會議由董事長林凌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公司監事會成員、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出席人數、召集召開程序、議事內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對以下事項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進行了審議表決:

1、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出售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

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國聚隆精工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隆精工”)為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擬將位於寧國市外環西路95號土地及土地上附屬房產(土地佔地面積27,947.20平方米,土地上房產面積10,995.08平方米)以1,038.35萬元(含稅)出售給關聯方劉翔先生。董事會同意本次交易並授權公司總經理徐偉先生組織後續事宜。

該事項不涉及公司董事會成員迴避事宜,無需董事迴避表決。

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關於子公司出售資產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8)、《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於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

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1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東劉翔先生提交的《關於提請增加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提請董事會根據本次會議第一項議案,向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提交《關於子公司出售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同意將《關於子公司出售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除增加一項臨時提案外,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其他事項不變。

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關於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暨股東大會補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9)。

三、備查文件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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