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70萬全部沒收再罰70萬!又見券商從業人員違規炒股,這次是前任合規管理部總經理

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票屢禁不止。1月7日,證監會網站又公佈了一起處罰。這次被罰的是時任東北證券合規管理部總經理、職工監事綦韜。

從重處罰:賺七十萬全部上繳還再被罰七十萬

經過證監會調查,綦韜自2004年5月起任職於東北證券,2004年11月19日取得證券從業資格,2012年5月至2015年1月在東北證券稽核審計部擔任總經理,2013年12月至證監會調查期間在東北證券擔任職工監事。

李某系綦韜直系親屬,其證券賬戶於2010年11月17日開立於國信證券長春解放大路營業部,對應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為同名交通銀行賬戶,上述賬戶資金主要來源於綦韜。

"李某"證券賬戶從2010年11月17日開戶至2014年10月10日,由綦韜實際控制和使用,賬戶的交易由綦韜決策並實施,委託下單電話為綦韜平時使用的手機號及其辦公室電話。

在2010年11月17日至2014年10月10日期間,綦韜利用"李某"賬戶,違法買賣"隆華節能"等股票,交易金額7154.68萬元,盈利70.04萬元。

證監會指出,綦韜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的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決定沒收綦韜違法所得70.04萬元,並處以70.04萬元的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查閱有關公告後發現,綦韜已經於2016年3月14日辭去東北證券職工監事一職,但繼續擔任合規管理部總經理。在2017年4月,證監會上海局官網掛出公告,核准綦韜東證融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相關任職資格。東證融匯為東北證券的子公司。不過,2018年年報時,綦韜並未出現在東北證券董監高名單中。

近期多名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被罰

這不是近期第一樁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被罰案例。如去年11月,證監會公告,2011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7日,金某在浙商證券三門南山路證券營業部任職,因借用親屬證券賬戶買賣31只股票,交易金額超2000萬,但不賺反虧3萬,最終還被證監會罰沒了40萬元。2019年12月31日,寧波證監局發佈一則監管信息,王志旺在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任職期間,存在借用他人賬戶違規炒股的行為。但是王志旺炒股本金中有200萬是向同學借的,最終雖然虧損超過100萬元,仍被寧波證監局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即將於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亦明確,證券從業人員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總之,雖然證券從業人員薪資相對較高,每天看到市場漲跌面臨的誘惑也大,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法律和監管的紅線是碰不得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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