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情感聊人生
我就當你說的情人是那種見不得光的情人關係吧。偷來的愛人,再美好,再甜蜜你都會覺得不真實。
我認為情人之間最殘忍的事是“問將來”
正常的情侶,按照正常的戀愛軌跡,感情到了一定階段會一起謀劃兩個人的將來。例如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孩子,生幾個孩子之類的。
這些普通的情侶喜歡做的事情,情人做起來就會覺得特別的殘忍,因為情人關係通常都是沒有未來的。
那些在正常的關係之後尋找情人的人,就是因為覺得自己的人生被各種責任和家人的期望所束縛。找情人是為了尋找激情,也是讓自己忘記生活的責任。
而你現在要跟對方談未來,那又跟正常的情侶又有什麼區別呢?
情人之間可以談錢,也可以談愛,但是千萬不要談未來。
本是偷來的時光,又何來未來可談呢?如果對方真的想要給彼此一個未來,一定會排除萬難,讓這段感情光明正大地走入大家的視線,而不是選擇偷偷摸摸地溫存著。
怎樣才能做一個“合格”的情人呢?
今朝有酒今朝醉,能在一起一天便是一天,不要問還有沒有明天。明天太沉重,不適合情人。儘量讓彼此感到快樂,否則便是一個情人的失職。
作為情人要懂事,對方沒空搭理你的時候,自己打發時間,不要去打擾對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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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禪
情人間最殘酷的事就是;你對他掏心掏肺,他卻只想對你掏老二。
我閨蜜的情人就是這樣。閨蜜是單身,幾年前在網上認識了一個男人。那時候閨蜜剛剛結束婚姻,正是感情非常空虛的時候,這個男人正好趁虛而入。日子長了,閨蜜很喜歡他。而這個男人和她每次見面,就是到她家裡睡一會兒,至於吃飯看電影逛街,這些情人之間該有的,一律沒有過。也沒給閨蜜花過一分錢。閨蜜過生日的時候,也是8.8元的一個小紅包。閨蜜和他好幾年了,一個電話沒敢主動給他打過,怕他在家裡不方便,不敢有任何糾纏,有任何打擾。永遠都是等他有時間來找她。其實我們局外人都能看出這個男人對閨蜜一點兒感情沒有,可是閨蜜就是不捨得離開他。我覺得這事兒很滑稽。
情人之間,女人不該貪圖男人的錢財。可是如果你的情人連一頓飯都不肯請你吃,只肯不停的來睡你,這是不是最殘酷的事情呢?
三種絕色
情人之間最殘酷的事就是:我把你當真愛,你卻只拿我當發洩慾望的工具!
那是初春的一個傍晚,天還下著小雨,因為加班到很晚所以我的心情特別的不美麗。又加上下雨視線不好,所以在拐彎的地方和一個直行的車發生了擦碰。
我沒好氣的下車,當時想的就是不管對錯就想發洩一下心裡的邪火。當我走到那車駕駛室門前時,裡面下來了一位帥氣的大叔。
本來想惡人先告狀的我突然改成了會心一笑,躬身哈腰的道歉。好吧,我承認我就是外貌協會的會員了。他很紳士的為我撐起了傘,我們私下裡解決了這次“事故”。
這場事故卻變成了我人生的故事。就這樣我們認識了。因為要協助他把車子修好,所以那段時間聯繫格外頻繁,我還會借朋友的車去接他送他。
瞭解後,我知道他是一家公司的老闆,妻兒在國外。和他在一起總是快樂的,他風度翩翩,成熟睿智,而且還十分幽默。有時候我都幻想如果讓我找到這樣一個老公,真是此生無憾了。
在認識三個月後,他邀請我去他租住的家裡,說要為我做飯吃,因為我一直不相信這種男人會做出好吃的飯菜。他偏要證明給我看。
那天,我們喝了一點紅酒,在他邀請我跳舞的時候突然緊緊抱住了我,微醺的我被他用力親吻著,撫摸著,那種感覺就像被電了一般。這是我從來沒有過的感覺。所以我沉淪了。
我們這樣在一起了一年,他許諾我會娶我,所以我一直傻傻沉浸在他給我編織的一個夢幻泡影裡。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了他文件夾裡的一個文件,他竟然把公司賣掉了,手機微信裡還和他的妻子說,以後一家人團聚再也不用分開了。
看到這些我直接瘋掉了,我算什麼?我這樣真心愛他算什麼?他到底拿我當什麼?我發瘋一樣的去質問他,他一句話都沒有說,最後給了我30W就走了。
南櫻夫人
情人之間最殘酷事是你深愛對方,卻發現自己被對方利用。
我身邊一個真實的事件,女的已婚,本就不是一個正經人,從來沒有斷過情人。那個男的,是新來的同事,研究生,比女的小3歲,因為年幼時,爸爸媽媽感情不和,媽媽後來選擇了自殺,對他影響很大,所以儘管已經三十多了,至今未婚。
也不知道咋回事,一來二去的,兩人就勾搭上了,五點下班,他們兩個在單位的四樓空房間,一個有一個房間,每天下班他們一定不會立馬走,怎麼的也得六點之後,單位同事偶爾有事返回單位遇到過幾次。因為工作關係,經常要下鄉,每次下鄉,晚上女的總要想辦法去跟男的約會。
這樣的關係大概持續了一年左右。有一次同事一起吃飯,女的不在,男的喝得酩酊大醉,然後說到那個女的:我瞧不起某某。
一般人分手之後,只會說我恨她,我還想著她,我忘不了她,很少有人會說,我瞧不起她。這說明什麼,什麼男都知道自己被利用了,而且很徹底。所以,在我看來,情人之間的關係,最殘酷的就是沒有任何感情,只是利用。
眉兒
情人間最殘酷的是:婚禮現場,新郎不是我。
講述一個發小的真實的情感故事。
發小在女友跟一個有錢人跑了後的第三天,就搬到現在的住處。鄰居是一位二十四五歲的獨居女性,儘管她穿得有些保守,但也能看得出身材的火辣。
三個月後的一天,發小下班比較早,就從超市買了幾包方便麵,準備晚上用方便麵來打發自己的肚子。巧合的是,在超市的門口,發小正碰到女鄰居也從超市出來,二人也正好一路回家。
路上,女鄰居告訴發小,今天她剛好休息。她問發小,晚上要不要到她家嚐嚐她的手藝,天天吃泡麵的發小自然是欣然接受。吃飯的時候,發小發現女鄰居性格開朗、熱情大方,家裡也整理得井井有條。
而且,女鄰居做的菜也很適合自己的口味,發小對女鄰居的好感不覺油然而生,女鄰居彷彿對發小也有萬千愛意。在聊天的過程中,他們發現彼此有很多的相同點,而且興趣愛好也多有相投,二人像相識多年的朋友。
回到自己的宿舍,發小輾轉反側,難以成眠。後來,發小大膽地去敲女鄰居的門,女鄰居似乎也在盼望發小的到來。當晚,二個你情我願的人抱在了一起,發小使出萬千手段,女鄰居嬌態百媚積極配合,二人做了一晚快樂的神仙。
此後的一個星期,二人像所有的戀人一樣,恨不能時時刻刻粘在一起,巴不得黎明永遠不能到來。有一次,發小在恩愛之後提出要娶女鄰居時,女鄰居突然哭了起來,發小一時不知所措。
在發小的再三追問下,女鄰居告訴他,她馬上要結婚了。而她的未來的丈夫,是她的恩人,她能夠走出那個小山村,就是他肩挑手扛換得的錢,供她一直上學讀書。
女鄰居告訴發小,她大學畢業的那年,他從工地的三樓上摔了下來,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依然要靠輪椅生活。儘管她知道,這輩子可能會非常艱辛,但是她不能做一個忘恩負義的人。
發小緊緊地抱著女鄰居,淚流滿面。女鄰居說,儘管大家相識的時間並不長,但是她是真正地愛發小,現在,她已經愛過了,嘗過愛情的滋味了。
女鄰居結婚的那天,身著婚紗的女鄰居推著輪椅上的新郎,從客人中間走過。發小突然覺得她今天格外的美麗,但不自覺地淚眼婆娑。
木梓講故事
兩個人因為緣分走到一起,由於各方面的原因都需要磨合才能達到愛人之間最基本的默契。在歲月的長河裡,我認為愛人之間相處,最殘酷的是有兩個:
第一,愛人對自己的欺騙
婚姻中,欺騙意味著其中一個人的心已經偏離了軌道,對方不再和你同行。不管是受到外面的誘惑還是出於其他目的,欺騙是無論如何不能原諒。
記得當初我得知愛人欺騙我,單位組織去海南,很多同事同去。可後來我才得知只有他和另外一個女同事去。
那一刻,我的心情跌到了冰點,就像寒冷的冬天被人潑了一盆冰水,涼透了。我甚至把電話打到了海南的酒店,詢問各種蛛絲馬跡。我們的感情也面臨崩潰的原因。
那幾天,他在外面瀟灑快活,我在家裡淚水洗面。婚姻中,最殘酷無情的不過如此吧,當對方欺騙你的時候,這段感情也沒必要那麼留戀了。
第二,愛人離去後再娶
夫妻恩愛的人,如果有一方先行離去,另一人便如斷了翅膀的鳥兒失去了飛翔的能力。曾經我以為愛人離去後,剩下的那個人肯定會守著他們的回憶過餘生。
可是現實生活中,身邊太多的例子讓我改變了這一看法。好幾個人都是妻子去世沒多久,男人又再娶。人總是要生活的,也理解想有個伴兒的想法,但是妻子去世還沒半年就續絃,我覺得人的情誼真的只有半年的痛苦期嗎?
我向往這樣的愛情,“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一生只愛一個人,忠誠於一個人,哪怕對方先行離去,也會守著曾經的美好回憶度過餘生。
別樣明月
情人最殘酷的事就是:一個女人為了深愛的男人耗盡了青春,他離婚再娶,新娘不是她卻收到他的結婚請柬。我說講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這件事發生在2008年,那時候我剛到一個建材城開店,有一天早晨八點,市場讓所有商戶去二樓開會,有一家賣管材的沒來,後來開完會後,一個爆炸性消息在市場傳開,那個胖乎乎性格開朗隨和,無論何時都臉上帶著笑容的大姐在自己新裝修的18樓的家裡,飛身一躍跳樓自殺了。是她在店裡賣貨的親妹妹告訴的對門的售貨員,事情的真實經過是後來拼湊起來的。
大姐38歲,但是因為體態偏胖給人的感覺彷彿是個40歲的已經做過媽媽的女人樣子。她有一個情人,曾經是她的老闆,是做建築的,兩個人在一起有十幾年了,她從一個小姑娘就跟在他身邊,為他打理生意生意,他和老婆的感情不太好,對她除了沒給她個名分都捨得給她,他離婚鬧得最兇的時間,他給她買了一套房子,就在建材城附近的小區裡,九十個平方,覺得她幫自己打理生意太辛苦,給她出資開了一個建材店。她感覺十幾年終於熬出了頭,馬上就能握住幸福的那隻手,她白天照顧生意,還精心的裝修那個她認為是兩個人未來愛巢婚房子。裝修進行了三個多月,他因為忙,幾乎沒這麼露過面,她只想著把房子裝完,給他一個驚喜,也沒怎麼打擾他,請柬是送到店裡去的,妹妹膽戰心驚拿回家去,看到後,她只是隱忍著沒放聲大哭,妹妹不知道該怎麼去勸慰,沒吃飯她就回了自己的房間,妹妹去洗澡,出來發現還沒來及裝防盜網的陽臺的窗戶開著,窗前是一個椅子,大驚失色,跑到窗前看到樓下亂糟糟的人影,大叫著姐姐推開個屋裡的門,然後奔下樓去。這是我聽說的情人最殘酷的事。
藍翅芳雲藍弦
也許,我和她之間發生的事,才是最殘酷的!風雨過後的我,能否獲得重生?
這一晚,她像往常一樣來到我家,滿臉垂淚地對我哭訴:她丈夫成天就知道酗酒、賭博,如果她和女兒能賣了換錢的話,老公早把他們賣了,做賭資了。今天她老公耍酒瘋,又把她打了一頓,就因為她沒有錢給老公出去賭博。我也曾經勸過她,不行就離婚吧,還有我呢,我來撫養她和她的女兒,和她重組新的家庭。因為我是單身,我完全有能力承擔這一切。她不同意,她捨不得那個家,捨不得她老公,16歲她就嫁給了老公,那是她的天,不論老公怎麼待她。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我和她保持這種地下情人關係7年了,我們是真正相愛的,我一直未娶,是在默默地守候自己的真愛,也是在謹守自己的承諾,等她給我機會,如果今生沒有機會,來世我娶她。我小心的撫摸著痛處,為她減輕疼痛。
“你可真會疼人,這多年來,對我真的特別好。自從有了你,我一邊是生活在地獄,一邊是生活在天堂。如果哪天我真的忍無可忍,下定決心和他離婚了,我一定嫁給你。你不會讓我再進更深的地獄吧?”她嬌羞的問道。
我想逗她開心,就說:“看把你自己羞的,我去把門打開,讓你清醒的記住我對你的諾言。”她懶洋洋的躺在我懷裡,讓我抱著她,邊親吻邊去開門,每次她來我家,都是這樣和我寸步不離的。
剛把房門打開,就聽到電梯門打開了,裡面有人走出來,站到我門口。我把頭抬起來,嘴唇從她嘴上挪開,同時問道:“誰啊,走錯了吧?”
“是我,朋友,你懷裡抱著的是我媳婦兒,你錯了吧?”兩道兇狠的目光,盯著我那驚愕不已的面孔。
我還沒從驚愕之中反應過來,她迅速從我懷裡掙脫,光腳、反身、撲進我懷裡,雙手死死地摟著我脖子,在她身體擋在我胸前的同時,一道白光飛進了她的後背。
我沒有了任何反應,腦袋嗡嗡的空白,眨眼間那道白刃在她背後出沒五六次,耳邊遊絲般的聲音在說:“他終於來了,這就是他。親愛的,讓我來保護你一次,咱倆永不分開。我愛你,我也愛他……”我使出最大力氣,旋轉180度,我奮力,只是為了我能保護她。
“賤人,老子也算是做件好事了,你倆也別分開了,就死在一起吧!”聲音跟著他越飄越遠,耳邊只有一個聲音在纏繞,永不分開!永不分開!永不分開!
等我恢復了知覺發現,我倆都躺在血泊裡,只是她一點知覺也沒有了,痛失伴侶的悔恨,讓我哭幹了淚,流盡了血。如果沒有我,她也不會有今天的這種下場,悔恨當初,已是枉然!
國子書生
情人間最殘酷的事情就是。。。
相互傷害
我身邊有一對情侶就是把對方往死整,都不給對方留面子。男的女的都是歇斯底里不依不饒,不管在什麼場合,想罵就罵,想說就說。男的還動手打那個女人,還罵那女人不要臉,有精神病。女的罵那男的也是用盡了世間最惡毒話。
其實若想相愛就好好的愛,不想相愛那就放過彼此,這種惡劣相處方式,真的是讓雙方都遍體鱗傷,對誰都不好。
永遠都等不到
說好給彼此幸福的,卻轉身成為別人的人。記得小時候村子有一對年輕戀人,兩個人許下了山盟海誓,男的外出闖蕩,女的在家等待。男的離開時說好,會回來娶她的。可是一別數年,女的不再年輕,可是還不放棄等待,還不放棄那當時的諾言。聽說前兩年那男的回去了,很風光。可帶著妻兒開著豪車回去的。當那女人看到這一切的時候,除了眼淚已無其它。後面男的能給的就只有錢。最後女的拿著錢嫁給了我們那裡的一個五保戶。
欺騙
男的明明有老婆,卻在外面偽單身,騙其她女人。朋友公司就有一個這樣的男人。這個男人還是一個部門的領導。能力還是不錯,就是偽單身。也在公司找了一個女朋友,朋友公司的所有人都是知道他單身,一個有能力還是領導的長得還較不錯的男人肯定很受女人歡迎。幾年都沒有出現紕漏,直到這個男人老婆帶著小孩來找朋友公司找他,才知道他一直騙大家,也騙他的這個女朋友。
這個女朋友當時就暈倒過去,就這麼被小三了幾年。那男人老婆找這個女生鬧,說得好難聽。可是這能怪誰呢?自己沒有能力管住自己的老公,自己的老公當自己不存在,能怪這個女人麼?我朋友公司所有人都沒有認為這個女人有錯,都是那個男人的錯。直接開除當天走人。這個女人都還在朋友公司上班,都只有心疼和關懷,沒有任何的偏見。
既然都有情,就不要相互傷害,能認識是一種緣分,能相知相愛是一種莫大的緣分,好好的善待每一個走進自己生命裡的人。不要傷害,不要欺騙。不要折磨。情人間不能這麼殘酷的。
木子艾琪琦
戀人之間最殘酷的莫過於相愛相殺。所謂的相愛相殺是指既相愛又相互傷害,很糾結的愛情。彼此很相愛渴望在一起,在一起又許多傷害。
人世間的情有的時候真的是說不清道不明。
記得曾經看過這樣的一個愛情故事,一對戀人本該幸福的結合在一起,可訂婚那天兩方家長第一次見面卻發現他們彼此是仇敵,而且是糾纏了兩代的世仇。於是一對幸福的戀人就這樣生生被拆散,劇情很狗血,結尾也在意料之中,女孩子終於血刃了仇人的兒子,那個曾經她最愛的人。最後的一刻女孩子終於捨不得自己愛的人就這樣離自己越來越遠,割腕隨他去了。
殘酷的愛,除了讓人唏噓只剩一句“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