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12月31日,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兴荣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晓,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曾玉林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会上,松潘生态环境局、川主寺镇、小河乡就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晓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汇报,并就2020年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2019年,松潘县按照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现已全面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和“两长一员”为主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县级河长11名(总河长2名,副河长3名,县级河长6名);乡级河段长83名;警长24名;村级河长122名;河道管理员123名,湖长8名。8名湖长(水库)覆盖全县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及1平方公里的湖(水库)湿地。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督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松潘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军作讲话

就扎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李建军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意义。松潘作为岷江和涪江的发源地,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落实、是保护我县生态水系的现实需要、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因此,全县上下要把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确保落地有声。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河道就是河长的“责任田”,各级河(湖)长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修复、汛期灾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对砂石、排污、小水电、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做到“一河一清单”,真正实现守河有责、巡河有力、治河有策,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各级河(湖)长和相关单位要将全面深化河(湖)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县总河(湖)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监督指导;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和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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