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


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

12月31日,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李建軍出席會議並講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楊興榮主持會議;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何曉,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曾玉林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

會上,松潘生態環境局、川主寺鎮、小河鄉就河(湖)長制工作開展情況作了交流發言,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何曉對全縣河(湖)長制工作開展情況作了總結匯報,並就2020年工作進行詳細安排部署。


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

2019年,松潘縣按照中央、省、州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相關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各項決策部署,現已全面構建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縣、鄉(鎮)、村三級河(湖)長和“兩長一員”為主的河(湖)長制組織體系。明確縣級河長11名(總河長2名,副河長3名,縣級河長6名);鄉級河段長83名;警長24名;村級河長122名;河道管理員123名,湖長8名。8名湖長(水庫)覆蓋全縣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及1平方公里的湖(水庫)溼地。通過明確責任、強化督促,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松潘縣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

縣委副書記、縣長李建軍作講話

就紮實抓好河(湖)長制工作,李建軍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河(湖)長制工作重要意義。松潘作為岷江和涪江的發源地,長江上游的重要生態屏障、“川西北生態經濟示範區和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重要區域,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落實、是保護我縣生態水系的現實需要、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因此,全縣上下要把落實河(湖)長制相關工作、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細,確保落地有聲。

二要突出工作重點,全力以赴抓好河(湖)長制各項任務落實。河道就是河長的“責任田”,各級河(湖)長及相關單位要切實做好水資源保護、水汙染防治、水環境質量改善、水生態修復、汛期災害防治等各項工作,著力加強對砂石、排汙、小水電、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管理,進一步細化措施、列出清單、明確責任,做到“一河一清單”,真正實現守河有責、巡河有力、治河有策,推動河長制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三要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河(湖)長制工作全面有序推進。各級河(湖)長和相關單位要將全面深化河(湖)長製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的重要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體系、健全工作機構、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縣總河(湖)長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加強監督指導;各責任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整體推進,形成工作合力。同時,要進一步強化考核問責和宣傳引導,營造人人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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