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工作不到位 鄭州五家鄉鎮辦負責人被約談 一鎮辦負責人被移交紀委實施誡勉

環保工作不到位 鄭州五家鄉鎮辦負責人被約談 一鎮辦負責人被移交紀委實施誡勉

1月10日,鄭州市環境攻堅辦聯合鄭州市紀委監委、鄭州市委組織部,對轄區1個月內發現3起以上5起以下在禁煤區內使用高汙染燃料問題的新密市白寨鎮、滎陽市崔廟鎮、登封市嵩陽街道辦事處政府分管領導,對轄區1個月內有2起通報問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新鄭市郭店鎮政府分管領導,對轄區1個月內有4起通報問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上街區峽窩鎮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約談。

會上,市環境攻堅辦通報了2019年8月至11月,新密市白寨鎮、滎陽市崔廟鎮、登封市嵩陽街道辦事處在禁燃區內使用高汙染燃料及在禁燃區外使用非潔淨型煤問題,上街區峽窩鎮在生態環境部強化監督幫扶通報問題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問題。新密市白寨鎮、滎陽市崔廟鎮、登封市嵩陽街道辦事處、新鄭市郭店鎮政府分管領導,上街區峽窩鎮主要負責人分別作表態發言,並簽署約談紀要。

據瞭解,此次約談是2019年7月29日我市印發《鄭州市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暫行)》後,首次按照辦法要求,對“散亂汙”企業、散煤、督查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等三種情形問題突出的鄉鎮辦進行追責。

此外,在約談的基礎上,鄭州市環境攻堅辦將對轄區1個月內有4起生態環境部強化幫扶通報問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上街區峽窩鎮政府主要領導移交上街區紀委監委,實施誡勉,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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