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孩被撞傷,吳堡法院一次性幫他執行回35萬元

6歲男孩遭遇車禍導致三級傷殘,肇事司機沒有可供執行財產不予賠償。針對這樣一起案件,吳堡法院執行局強化善意執法理念,對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耐心協調,近日終於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一次性幫助受傷兒童討回賠償款35萬元。

6歲男孩被撞傷,吳堡法院一次性幫他執行回35萬元

2019年元月的一天,霍某駕駛長城牌小型轎車在佳吳路與行人薛某(6歲)發生刮碰。事故發生後,薛某被送往榆林市第一醫院,經診斷為急性重型內開放性顱腦損傷、雙側鎖骨骨折等,後經司法鑑定其雙眼視力盲目4級屬三級傷殘、開顱術後屬十級傷殘。事故發生後,霍某向薛某墊付醫療費5.8萬元。吳堡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事故認定,霍某承擔主要責任,薛某承擔次要責任。

2019年2月,薛某向吳堡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霍某及中國人保吳堡支公司(下稱吳堡支公司)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97萬餘元。吳堡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兩次公開開庭審理,作出吳堡支公司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賠償12萬元、霍某賠償51萬餘元的判決。

判決生效後,霍某未能依法履行賠償義務。薛某向吳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局幹警向薛某、霍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霍某名下的財產及其存款信息,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下調查瞭解到霍某家中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通知書送達後,霍某無任何履行行為。為此,執行局對被執行人霍某提出限制高消費令寬限期,若在寬限期內履行償還義務,將會免除信用懲戒。

6歲男孩被撞傷,吳堡法院一次性幫他執行回35萬元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團隊認真分析案情,認為霍某久拖不積極主動償還執行款,將會導致薛某康復延誤,增加救治風險。機械執法又會加劇雙方矛盾。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賠償標的數額巨大,讓霍某短期內湊齊顯然有難度,動員其親屬、朋友伸手幫助其償還更能減輕履行壓力,也能縮短履行期,還能免除強制執行風險。

在限銷寬限期內,執行幹警主動分組對霍某及其親屬、朋友展開說服、勸導。經過4次對霍某做工作、5人次對其親屬及朋友釋法明理,善意文明的執行行為終於贏來了雙方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主動請求達成和解協議。薛某家屬在嘆息自己孩子所遭不幸的同時,也諒解了霍某所犯的過錯,面對執行幹警竭力促成和解的誠意,作出霍某一次性償還35萬元,則剩餘部分自願放棄的承諾。

在親屬、朋友的幫助下,霍某終於湊齊了35萬元,近日在執行幹警的主持下完成了兌現。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本次執行工作都非常滿意,案件也順利執結。(吳堡法院王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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