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紅斑狼瘡復發“信號燈”


導讀

紅斑狼瘡是一種慢性疾病,致病的原因也比較發雜,想要徹底治療 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間的與病魔鬥爭的過程。而且紅斑狼瘡有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緩解與反覆交替出現,復發對病人來說是非常痛苦的,所以我們要做相對的預防工作,那麼紅斑狼瘡復發的徵兆有哪些呢?


1、關節痛、關節炎。以膝、腕、蜾、肘、指趾關節為主,一般出現最早,可為遊走性。

2、脫髮。常發病或復發早期即有頭髮脫落。

3、發熱。發熱是狼瘡患者最普遍的症狀,90%的病人有發熱,也是復發時期最早出現的症狀。但有的因為發熱不高,病人往往感覺不到。應該準備一個體溫計,首先測出緩解期的體溫波動範圍(在早晨起床前測量),一旦體溫超出這個範圍0.8-1 C,說明有復發的可能。但要排除感冒或其他感染。

4、紅斑。80%以上患者有皮膚損害,是復發的早期症狀。多數在陽光或紫外線照射之後出現。

5、乏力也是狼瘡患者普遍有的症狀。病人無論在活動期還是緩解期都經常感到乏力,但如果在其他早期症狀復出的同時乏力感覺加重,可以進一步說明要復發了。

6、腹痛,消化道不適,噁心、腹瀉等,也是少數患者復發最早出現的症狀。

7、血沉加快。幾乎所有的紅斑狼瘡病人都有血沉加快。血沉加快提示狼瘡活動,但血沉正常不代表無活動炎症存在。部分病程長的患者即使處於穩定期血沉仍然較快。假如患者從原來血沉正常或低水平加快,突然大幅度上升,應該警惕復發。


須知!紅斑狼瘡復發“信號燈”


其他還有尿蛋白陽性,白細胞減少等化驗項目,必須是在病人主動求醫之後才能知曉的。因此,患者自我感知才是最重要的。一旦捕捉到這些復發蛛絲馬跡,就要及早找醫生。

覓覓友情提醒,治療愈早對控制復發愈有利,並能縮短復發時間,所以即使病情得到控制後,還應在有經驗醫生指導下,長期定期隨訪。特別是使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及其他藥物,都必須由醫生確定,自己不能貿然決定增減。且忌有病亂投醫。希望大家好好保養,遠離這些“信號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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