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1期】115万的财政补贴款,检察院通过“回头看”全部追回来了

案件回顾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开平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法人李某华在申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项目”财政补贴中,在蔬菜种植规模、蔬菜大棚面积远未达到项目申报的标准,且未与平价商店进行产销的情况下,通过虚报蔬菜种植规模及蔬菜大棚面积等方式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15万元。

开平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验收并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致使国有财产损失长达数年。开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倒逼涉案人制定还款计划,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情况,追回了被骗取的115万元国家财政补贴,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

主要做法

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该院发现该案件线索后,及时调取相关卷宗了解情况,并分别向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开检风采|2020第1期】115万的财政补贴款,检察院通过“回头看”全部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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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该院在调查核实清楚后,依法向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保护国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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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追回补贴款

在向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该局沟通,部署开展追回财政补贴的相关工作。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督促下,开平市某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华作出了分期还款计划书,承诺分期退回全部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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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

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在本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该院持续跟进还款进度,截至2019年11月30日,开平市某农业有限公司退还了骗取的全部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合计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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