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9日,株洲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伟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名从事司法工作近三十年,当过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党员干部,为何会滑入堕落的深渊?
“原来是奉献,现在要补偿”
第一次接受礼金红包时,他这样想
黄伟波出生于1968年,长沙县人。1990年,黄伟波大学毕业之后进入市中级法院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黄伟波说,自己的堕落是到了办案部门后开始的。当了中院审监庭庭长不久后的一天晚上,黄伟波在散步时被一个监狱干部拉到一边,此人小声讲述了请托事项,并将一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塞入黄伟波手中。
“当时我很紧张,但还是收了,心里有一丝侥幸。”黄伟波称,他之前在综合部门工作,长期在领导身边,见的世面多、听的好话多,心中有些飘飘然。到了办案部门后,就觉得原来是奉献,现在应该拿些补偿了。
“雁过拔毛”“大小通吃”
连调解离婚官司都收了2万元
有了第一次,黄伟波便在权钱交易的泥坑里越陷越深,所插手的事项,逐渐从司法案件延伸到人事事项、工程项目等多个领域。
在天元区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期间,他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老板、下属、同事的请托事项,小至两三千元钱的红包以及烟酒,大至90多万元的贿赂款,他来者不拒。办案人员介绍,甚至于一个调解离婚的案子,他都收了2万块钱,表现出了典型的雁过拔毛、大小通吃的特点。
一位涉案人员供述,第一次,他送了10000元给黄伟波,结果对方不理不睬。他又送了50000元,黄伟波就开始接他的电话,随着越送越多,不但请托的事情帮忙办了,两人之间的交流互动也多了起来,“可以到他办公室见下面,讲讲话。有时候他还会主动打来电话,有些事情也帮忙出点主意。”
在大肆收受贿赂的同时,黄伟波也越来越“任性”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担任天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他在人事安排上独断专行搞“一言堂”;随意插手干预案件审理,要求法官按照他个人意志进行裁判;在财务上也是“一支笔”,安排自己的老乡和心腹负责财务。
为对抗组织调查
他要行贿人多看几遍《人民的名义》
办案人员介绍,黄伟波多年从事司法实践工作,拥有较强的反调查能力,调查期间,他采取多种手段逃避组织监督,对抗组织调查。
“调查初期,我们发现黄伟波本人的及家人的银行账户都是干干净净、清清楚楚的。”上述办案人员介绍,通过深入调查才发现,他用弟弟、妻弟、亲信等人的身份开设了十多张银行卡,由自己实际掌控和使用。他跟行贿人之间的资金交付全部采用一对一现金交付的方式。
感觉组织要对自己进行调查后,黄伟波提前给亲属、下属、情人、行贿人打“预防针”,告诉他们在面对调查谈话时要怎么说、怎么做。
“他主动打了个电话给我,要我多看几遍《人民的名义》。”在黄伟波出事前的一两个月,一名涉案人员接到了他的电话。
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对法律怀有深深的敬畏。可黄伟波将手中的权力当成谋取利益的“私器”,最终留给他的只能是铁窗中漫长的反思与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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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去年株洲市“反腐成绩单”
近日,2019年株洲市“反腐成绩单”出炉。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627件,其中涉及县处级200件,乡科级1024件;立案111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36人,乡科级152人;结案1054件,处分1011人,其中党纪处分865人,政务处分223人,双重处分77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35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61人次,占71.17%;第二种形态786人次,占21.85%;第三种形态120人次,占3.34%;第四种形态131人次,占3.64%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苍小印
通讯员 | 纪宣 任晓杜
审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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