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歡樂海岸地塊開發—華僑城


2020中山歡樂海岸地塊開發—華僑城

中山歡樂海岸


1、S1區域投資建設並運營科技樂園,自持40年;

2、S2區域建設特色演藝劇場,須自竣工驗收之日起45%物業自持不少於10年,35%物業不少於5年;

3、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起275天內動工建設,其中S1區域娛樂康體用地應在動工之日起730天內竣工,S2區域商業用地與S3區域二類住宅用地應於動工之日起1095天內竣工。

4、競得人須在岐江新城範圍內投資建設不少於200畝的溼地公園並管理運營;

5、競得人建設長度1250米左右的下穿隧道,綜合驗收後隧道須無償移交至政府;隧道控制範圍及周邊進行的相關建設活動應確保隧道運營和建設安全。

此外,該地塊的3個區域用途屬性不同,開發要求也不相同:

S1區域:用地面積60987.6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娛樂康體用地(B3),容積率≤1.0,建築密度≤50%,綠地率≥20%,建築高度要求以城市設計為準,地塊內標誌建築可局部建設60米以內。計容建築面積≤60987.6平方米。

S2區域:用地面積177771.2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商業用地(B1),容積率≤1.0,建築密度≤38%,綠地率≥20%,建築高度以城市設計為準,地塊內重要標誌建築可局部建設100米以內高層建築,至少提供停車位1795個。計容建築面積≤177771.2平方米。

S3區域:用地面積58524.2平方米,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1.0<容積率≤3.0,建築密度≤30%,綠地率≥38%,建築高度≤120米。58524.2平方米<計容建築面積≤175572.6平方米。本區域無商業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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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海岸地塊位置

以下為編號QW23-19-0100地塊資料


一、出讓宗地概況

土地總面積297283平方米(摺合445.9245畝),位於中山市石岐區岐港路,現狀為未平整,已圍蔽,用途為商業用地、康體娛樂用地、二類居住用地用地,出讓年限為商業用地、康體娛樂用地40年;二類住宅用地70年。

二、其他規劃要求

(1)停車位的設置標準應不低於《中山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的要求,且只能設置為地下停車位。充電樁配建比例大於或者等於10%,且設計應符合《中山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建標準》。

(2)項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必須與本項目總體工程同步實施,同步驗收。

(3)有關給水、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設計實施雨汙分流,與城市管網銜接,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技術準則的要求。

(4)河岸線、海岸線退讓應滿足《中山市海岸線、河岸線退讓管理辦法》。

(5)對臨主幹路的新建居住用地可視的建築外立面,要求按公建化、商務化的標準執行,並形成高低錯落的天際線,該地塊應進行夜景照明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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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城

競拍得主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即華僑城集團,總部位於深圳,成立於1985年11月11日,是隸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大型國有中央企業。

作為隸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業,1985年伊始,華僑城集團從深圳灣畔的一片灘塗起步,經過30年的建設與發展,堅持市場導向,構想出一條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如今,集團總資產近1000億元,年銷售收入過400億元,並培育出康佳集團、華僑城控股、華僑城地產以及錦繡中華、民俗文化村、甘坑客家小鎮、世界之窗、歡樂谷、深圳灣大酒店和威尼斯酒店等知名企業品牌。華僑城集團擁有的旅遊、房地產、通訊電子等三項核心業務分別位居行業前列,華僑城集團的文化產業正以其獨特的魅力成為行業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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