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談正當防衛案辦理:要以看得見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

元明談正當防衛案辦理:要以看得見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

  1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在做客磅“縱論‘四大檢察’新格局 暢敘‘十大業務’新願景”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閆昭 攝

  正義網北京1月21日電(記者於瀟 見習記者郭璐璐)“崑山於海明案”、“淶源反殺案”、“福建趙宇案”……這些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引發輿論對正當防衛問題的關注和討論。1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在做客磅“縱論‘四大檢察’新格局 暢敘‘十大業務’新願景”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時表示,辦理正當防衛案件,關鍵是要全面查明案件事實,這是保證重大、敏感案件質量的前提要求。同時要注重加強釋法說理,將抽象的法條轉變為具體的案件規範。

  查明案件事實對於案件的定性和輿論的引導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元明以“淶源反殺案”舉例說,檢察機關將案件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要求公安機關恢復現場監控視頻。最高檢第二檢察廳組織指導河北省三級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共同審查證據、研究論證案件定性。

  “當時還專門邀請了熟悉當地方言的幹警對視頻中的聲音進行甄別。”從一個辦案細節說起,元明介紹說,為確保辦案質量,辦案人員以極其認真負責的態度,堅持以證據為核心,全面審查了案件證據材料,既審查言詞證據,也審查物證和鑑定意見,特別是對經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移送的現場監控視頻等證據進行了細緻審查,最終認定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在元明看來,對這類案件的處理,要注重釋法說理、回應社會關切。檢察機關開展釋法說理工作,要正確分析案件爭議焦點,釐清案件事實,闡述適用法律依據,講透法理、情理,不但可以增進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司法機關處理決定的理解和認同,還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時,要耐心細緻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在開展釋法說理工作中,語言規範文明,用詞中立準確,表述客觀平和,避免使用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或道德評價的詞語,將釋法說理與思想疏導相結合,緩和對立情緒,引導推動矛盾化解工作。

  以“看得見”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至關重要。“檢察機關釋法說理並不僅僅是在法律文書中論理,而是要通過案情通報、文書公示等方式使之具體化,讓普通公眾知曉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如何認定案件事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元明強調說。

  “辦理這類重大、敏感案件要注重上下聯動,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機制的優勢。”元明表示,各地檢察機關對辦案中的重大情況、重要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院報告,上級院要加強對下指導力度,在閱卷和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對案件事實、性質認定、政策把握等方面提出具體指導意見,確保案件得到依法、穩妥、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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