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人爭,爭贏了,親情沒了。你說是這樣嗎?

龐健40


親情之間沒有輸贏,沒有對錯,就像不同的人看同一事物,有人說對,有人說錯。就比如父母的房產分配,母親說男女平等,應該給女兒一套,父親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婆家的人了,給她房子等於給外人房子,不能給。兒子也堅持說,我是男的,我是繼承人,父母有的都是我的。在母親的堅持下女兒雖然得了一套房產,但是父子與女兒反目成仇,不相往來。女兒是贏了還是輸了?得了財產,輸了親情,但是換個角度來說,這樣的家庭對女兒來說又有親情麼?沒有,自你結婚那天你就被父親踢出門外,等同外人了。他只會嫌你白養了,嫌你回報給他們的少。你說親情淡薄,可是父親覺得天經地義。有時候輸了也是贏了,贏了也是輸了,失去親人固然可悲,但失去不愛你的人又何嘗不是種解脫


小魚的家1


的確如此,親情是金錢換不來的,但是這種感悟為時已晚,唉……。

父母就生下我和弟弟兄弟倆,自小兄弟倆情同手足,我比弟弟大5歲,小時候帶著他去割豬草,到河裡摸螃蟹,爬樹上掏鳥窩,他就是我的尾巴,當然為了他,我也受了父親不少打罵,事後他總是過來幫我輕輕的揉揉,說道:”哥以後不把衣服弄髒了,聽你的話"。

我記得弟弟6歲那年的夏天,那兩天他光昏睡,到鄉醫院一檢查,急型腦膜炎,醫生建議趕快轉院去南通,要不然有生命危險,也有可能去南通的路上就出事。一聽這話,老媽撲通給醫生跪下,讓他們盡最大的能力保住老二。

快進搶救室時,昏睡的弟弟突然睜開眼,喊了一聲:"哥",並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乒乓球挮給我。接過乒乓球時,淚水順著我的臉頰不由自主的流了出來。

經過醫生的全力搶救,終於保住弟弟的生命,但是留下了後遺症,每年有一兩次癲癇病發作。從此我更疼他了,把他當成我的生命,以至於他結婚送彩禮,買傢俱,我鼎力相助。

幾十年來,弟弟和弟媳也非常尊重我們,可是一次意外的拆遷讓我們之間出現了隔閡。事情是這樣的,94年的時候,通過全家的共同努力,終於蓋了一幢樓,四上四下,其中兩上兩下弟弟一家住,另外二上二下我們一家住,由於我們常年在外,因此將我的房間留給了父母住。05年的春天,我又在村西蓋了一幢樓,同時將父母接到新樓。15年四月,江蘇如皋搞萬畝良田,把散落在農田中的樓房全部拆遷。因此,我家兩幢樓都在拆遷範圍。到了評估老樓時,弟媳說什麼也不肯將另一半的賠償款給我們,並說既然你搬走了,那有回來再要之理,再說你新樓賠了那麼多錢。愛人是個急性子,把事情的原委講給評估人員,於是倆人當著眾人爭吵起來。在一傍的我和弟弟分別把兩人從中拉開。事情的最後由弟弟貼五仟元錢。

自此以後,弟弟和弟媳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了,偶兒遇見也只是打個招呼。每當此時,我的心是痛的,難道一輩子的兄弟之情會在這金錢面前如此不堪一擊嗎?



瀟灑平凡人


沒什麼好爭的,忍忍就過去了,從記事起媽媽就是個控制慾強,不講道理,唯她獨尊的人,這麼多年都習慣了,我有時候一句話沒說好,事沒做好,我媽就會告訴我弟弟我怎麼樣怎麼樣。我媽說什麼我要是發表意見不如她的意,她就說我頂嘴,說我跟她爭,我說是是是你說的都是對的,早上煮好紅薯粥給我爸媽還有寶寶吃,我炒的雞蛋炒飯我媽起來看見了,在那裡罵罵咧咧說我一個人搞特殊,格外奇怪,他們吃粥,我幹嘛要炒雞蛋飯吃,我懶得吱聲,把飯放在那,出去買了兩包子。


馨馨楠楠


我非常贊同這個觀點。

家這個地方是不適合講理的。家不是法庭,家人不是控辯雙方,非得引經論典,找出鐵證,證死對方,打贏官司。(笑)

既使不是家人,因一點雞毛蒜皮之事(大事不在此列)鬧上法庭,雖然打贏了官司,但弄得兩人像烏眼雞似的,也並不值得。所以古人有“千里捎書只為牆,讓人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之說,並主動讓出三尺,而感動對方也讓三尺,至今該地有著名景觀“六尺巷”。

我還想舉一個自家的事例。

我們家在嶧縣西門裡有一處祖宅。我父親那一輩弟兄仨,大爺、叔叔解放前就參加革命去外地了。家裡只有我們一家和奶奶。奶奶住南屋三間,我們住北屋三間。1960年奶奶去世後,房子就全由我們住了。1981年,父母搬走後,父親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兩萬塊錢,歸自已了。直到1994年,叔叔來我家過年,住了一個多月。其間我們爺倆多次徹夜長談。一次提起了祖宅的事,叔叔怎麼說?“我和你大爺都是想的開的人。老家的房子,是祖產。而且有奶奶的時候,我和大爺每月都給家裡寄錢。賣房子,事前該給我們說一聲吧?事後就是真的分給我們錢,我們也不會要呀!這事也就我們爺倆說說算了,都是親人,爭什麼?親情比錢重要多了!”

我本來就對叔叔感情最親近,這一番話,更讓我肅然起敬。

但也確有凡事必爭、凡事必鬧,爭來爭去親情淡了的事例。這不昨天兒媳的堂弟娶媳婦,回來學給我們聽,兒媳的爸媽和她叔嬸又吵架了,為什麼?為燒什麼“喜紙”該誰燒的問題。記得那年她爺爺去世,弟兄倆、妯娌倆一點事就爭、就吵。去年底奶奶去世,妯娌倆在棺頭就吵。遇事不爭不吵好像就過不去。(苦笑)

錢也好、財也好、事也好,都是一家人,爭什麼?生帶不來,死帶不走。爭來爭去,感情淡了,形同路人,又何必呢?想想古代聖賢的話: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


嶧縣西門裡老李


跟家人爭,你贏了,會喪失親情嗎?

人在步入高中,走進大學,走入社會,都會面臨要與家人爭奪話事權的事情。如果家人不能理解你對掌握自己命運的呼喚,不能及時鬆綁他們以關愛為名的控制,你們的衝突將是不可避免。但是,作為子女,常常擔心與家人爭執太多,會導致親情喪失。真的會這樣嗎?

第一:再多的爭吵,再大的勝利,都改變不了你們的血緣關係。親情依賴血緣關係,血緣關係可以自動增進親情的濃度。爭來爭去,爭到最後,還是一家人。

第二:爭吵的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的建設家庭。我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是想把家庭建設好的。只是每個人建設家庭的方法和角度不一樣,所以會產生許多衝突。親情從本質上來講,都是為了對方好的。只是表現方式出了問題,或者就是沒有看懂對方的需求,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表達關愛。所以,你們再怎麼爭吵,都是寫了建設家庭,都是為了對方好。

第三:爭吵贏了,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做事,你只要努力把事情做好就對了。家人看到你把事情做成功了,內心也會為了高興。雖然我個人認為,大部分家人都不會承認自己錯了,但他們還是會為你高興的。

總結一下:我個人認為,和家人產生爭吵,爭贏了,並不會讓親情喪失。親情是可以經受住血與淚的考驗,是可以經受住金錢與誘惑的考驗。如果你愛這個家,爭爭吵吵不過就是你要走的修煉路。

一己之見,拋磚引玉!管中窺豹,可見一斑。放下執念,空杯心態!如履薄冰,如臨深淵。

餘湘新家風


問題的問題在於你這樣想,人家這樣想嗎?你不爭,又有人會誇你“高風亮節”嗎?

所以別傻了,甭再聽那些歪理邪說了——

我的意見是:該爭還得爭,認理不認人。

對於喜好登鼻子上眼的人,你不爭就是縱容他,會害了他,別人也會對你指指點點的……

更重要的或許還在於,如此這般後,你在他心中才真正是個“人”,他會真心尊重你。這樣一來,豈不妙焉——

只要你把這主都能擺平,還有誰敢和你叫板?試問還有誰——

當然如果你遇上的是個心中明白事理的人,豈不滿天的烏雲都散啦——


醉心創作


爭什麼爭,爭你也不會得到什麼,只能得到心裡的不滿,讓自己煩惱與痛苦,甚至為了排洩自己不滿情緒讓自己做一些傻事,錯事,甚至金錢上的丟失,想開了,看開了,那些都是命中該出現的,都是你爭不到的,忘了吧,生命中的不愉快,讓自己平靜,別人對自己不好,就不要和她去說話,沒人理解你的時候,多聽聽歌,出去呼吸新鮮空氣,釋放自己不滿情緒,不讓身體淤積太多煩惱,慢慢走出來就好了,開心一定快樂,讓自己找快樂,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沒人理你,幫著你,只有你自己堅強的走出來。走出來了,什麼都不去想了,更不去想爭什麼了,就是把一切看開,看淡就好了。


竹和芙蓉花


我就是為了爭口氣爭口理,雖然把親情爭沒了,但是卻讓我和老公看到了婆家他的哥哥姐姐的真實的醜惡嘴臉,才明白原來所謂的親情都是我們一味的忍讓換來的,現在公公也明白了在他眼裡的最孝順的孩子(大姑姐大伯哥)僅僅都是嘴上說說,而照顧他們最多卻又最不孝順的我們才是真心的關心他們,只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傷的我太深了,今生無法原諒,再也不能發自內心的對待他們,老公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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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媳婦她什麼都掙,來她們家吃飯兒子說媽你吃這個,你吃哪個,人家兒媳婦一臉的不高興,還當著我這個婆婆的面說你為什麼讓你媽媽不讓我呀?我和我兒子是一臉的無奈,她也不想想自己的地位,我當婆婆的來你家了應該你當媳婦的說媽你吃這個吃哪個的,這樣我也心裡也好過一點,哎,在我心裡覺得她好沒有教養啊


苦樂年花du


我家三個女兒,94年我爸單位分房子,我還沒結婚,二姐是兒子,大姐是女兒。我媽想讓我二姐拿5萬買產權,將來房子給她,可是二姐不願意。我媽又和我商量,想讓我老公掏錢,後來老公拿了5萬買了產權。房子下來後,房子是我老公出錢裝修的,當年我倆也登記結婚和父母住在一起。住了三年我大姐離婚帶著女兒回來住,老公房子動遷回遷我們一家三口也就搬走了。過了幾年媽媽說大姐條件不好讓我將來給她5萬,我說別我給十萬。可是我媽又學給二姐聽,她說我也要,我媽又說給我聽,我說行我倆個姐姐都給十萬。這一切都在三年前父親去世後變樣了,父親臨終前我媽說二姐說的誰得房子誰買公墓,我說好,我買花了8萬多。在父親去世百天後,我媽又要我多拿出十萬給倆姐姐,說將來去二姐家養老,她倆照顧她,還有以後墓園管理費也讓我出。去年夏天天氣酷熱我媽身體出現問題,我好說歹說把她送到二姐家,因為二姐家房子大,有空調。可是這一去就矛盾重重,我不否認媽媽強勢問題多多,可是二姐也唧唧歪歪,住了一個多月鬧的不愉快我媽又回家了,我們仨每天輪著去。十一我二姐要去婆婆家我大姐女兒外孫回來住,我就把我媽接到我家住。因為我家兩室住不開,我就租了個三室的房子把我媽接來,後來我媽要回去,我勸她在這住吧,我會好好照顧她,就這樣一直在我家住。可我媽總覺的是被我姐趕出來很生她們的氣。父親去世後我媽分給每個女兒10萬,還有十萬留她養老,後來這十萬放在大姐那,媽媽因為生氣一直想把這錢要回來,我沒同意。後來我媽給她打電話要這錢,這下我大姐不願意了,說這是我媽的養老錢,要是沒了怎麼辦,我聽了也不願意,後來我媽直接說這錢給我,她倆好頓蹦。我媽今年84歲,二型糖尿病,肺部還有腫瘤,因為我父親從發病到走只有18天,所以我想我一定要好好照顧她,現在再提房子,我大姐說等我母親不在了再說,說把我買房錢扣除平分,我媽總說我爸生前說我們三會打架,我總安撫她說不會,可是現在真的翻臉了,我現在很無奈,平分房子我也覺得不公平,畢竟不是我爭我搶的,不過我還是要謝謝我老公,至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還每天幫我做飯照顧我媽媽,為了我媽花4萬租房子,現在又花20把原來的房子重新裝修,我真希望倆個姐姐能理解我,我只不過想好好照顧媽媽,讓她能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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