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女方婚前全款買的,現在結婚女方不願加男方名字,作為男方你會怎麼辦?

天才小小猴子


房子是妻子婚前買的,而且是全款買的,不願加男方的名字,怎麼辦?問這個問題的題主,如果不是為了來找方法,就是來找安慰的。

也是,一套房子,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心裡有點難受甚至不平衡都是很正常的。但無論是難受,還是不平衡,都要修復好。

一、妻子婚前的全款房子,作為丈夫,其實應該很高興

丈夫高興,這才體現了你的大格局。妻子有房,證明妻子有能力,有財力,或者丈母孃家有錢。娶妻如此,不是每一個男人的最大渴望嗎?另外,退一步說,即便你目前沒有買房子,或者不喜歡自己買的房子,都有住這個房子的可能。多好啊,可以隨時換個房子,換個心情,換處風景。往好的方面考慮,一切都能往更好的發展。

妻子的房子,以後肯定是孩子的房子。歸處都是一樣,為何要弄箇中間的的不愉快呢?只要夫妻感情好,有名字沒名字,又什麼區別呢。除非你另有打算,那就不對了。在當今的婚姻法面前,哪怕你另有打算,吞進去的,也會讓你吐出來的。

二、怎麼辦?不用想了唄

你的界限感,很模糊。雖說,結為夫妻,婚後的東西都是兩人共有的,但房子是你妻子婚前的,而且是全款的,不佔有婚後的一毛錢,也就是說,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沒有關係的東西,你想要?這完全就有些貪心了。是不是?人最怕的是,貪不能貪的財。其實夫妻也一樣。

你的妻子處理得很對,感情是感情,婚前是婚前。她的拒絕,才更值得你思考。你不想著佔有她的,她自然也不會想著佔有你的。這樣子的生活,才是最好的調劑。否則,一旦開始,將是無休無止的。婆家的,丈母孃的,甚至其它的,都會成為你們的覬覦對象。

夫妻不該成為彼此算講的對象。很多的算計,結果就是把家拆了。這筆買賣可不划算。你肯定不願意的。

不用去想,就是最好的辦法。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好好努力,爭取自己買房子。自己買的房子,你愛咋咋。化豔羨為動力,這樣子興許不錯。

擁有一個優秀的老婆,你一定也是一個優秀的老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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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之水花


大男人能要點臉不。我老公在和我結婚前還把自己攢的錢給我讓我一個人購房呢,還說這都算你自己的,我已經有房子了。不對比不知道我老公這麼好!哭!人家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憑啥加你名字,你貌比潘安嗎?你才華出眾嗎?回頭你名字一加上,把你一家老小都拖過來(想一下雙面膠的劇情),還整天嚷嚷是你的房子,你倒是得便宜了,就是女主人要哭暈在廁所了!


把我埋在櫃檯裡


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關你什麼事?就問問你,你婚前全款買的房會加女方名字嗎?不會是吧?那你憑什麼要求女方加你名?不要臉!


醉舞花間


婚姻法規定: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結婚後把另一方名字加上,這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是算共同財產的。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買房,結婚後也沒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這顯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作為男方,結婚時提出這樣的要求,有分女方財產的嫌疑,有失一個大老爺們的風度!此事很好解決:

1:要麼男方自己買房娶女方,這也比較符合當下社會婚嫁主流,男方也比較有尊嚴!

2:要麼跟女方商量,給女方房子全款的一半,把男方的名字加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男方也能挺直腰桿!

3:如果1和2都做不到,但是你愛女方這個人,願意和她白頭偕老,那就什麼都別說,婚後做一個好丈夫,一門心思把你們的小日子過好!

4:如果只圖女方經濟條件,那你們以後的日子也就只能呵呵了!


半世糖先生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你還是男人嗎?你有男人的自尊和尊嚴嗎?你能買的起就買,買不起也不要惦記女方的房子,人家沒嫌棄你就不錯了,竟然還想人家的房子。


海天一色45586


我結婚時,並沒有打算和妻子分道揚鑣,房子寫誰的名字根本不重要。

而且,因為妻子家出錢購置了房產,使我在今後的日子裡,奮鬥和生活壓力驟減了很多,我應該對妻子家負有感激之情,對岳父母應該更加孝順和關心。

最大的問題,是不能要妻子因此而產生的優越感,恃房自傲,養成肆意指使,好吃懶做,進而不尊重男方父母,行為說話尖酸刻薄,自視高人一等,這才是最可怕的。

假如,夫妻在婚姻上沒有走到盡頭,男方也不應糾結房子的歸屬,但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應該把孩子留在有房產的一方。

把我這篇文章拿給女方看,表明你的立場,以使雙方都端正婚姻態度。

祝你們幸福。


心靈之匠


你明知道是女方全款買的為什麼還寫上你的名字,那屬於女方私有財產。你想寫你名字是不是怕將來離婚分不到財產?還沒結婚就想到了離婚分東西,看來你相中的不是那女孩,而是他家的財產。本身作為男人應該有頂天立地的氣魄,養家餬口的責任,照顧妻兒的擔當,你想想你在做什麼,女方有房子讓你住,不用你買你還不知足?真是傻呀!



單身狗婉兒


呵呵,先讓我笑會兒,提這個問題的人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勸你不要結婚了,免得禍害人,別人買的房子幹嘛加你名字,整天想著不勞而獲[發怒][發怒][發怒]


胡幸子mm


女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這是她的婚前財產,按照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作為女方,她不願意不加你的名字,這是非常正常的。

而你作為男方,你自己沒本事,處處惦記男方婚前財產,想法設法加名字,想把女方婚前財產變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此行為,其實最為人不齒!

如果你人品正,一心一意對女方, 不用你去威逼,時機成熟,女方自然會想把你的名字加上。但是,如果你這人,表裡不一,心機重,我想,任何一個女方都不會傻乎乎的把自己婚前財產,轉變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讓你有利可圖,有機可乘。

稍微懂點婚姻法的人都知道: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婚姻需要兩個人以誠相待,更需要兩個人時刻心懷感恩之心。

女方婚前全款購買了房產,這無疑之中,讓男方婚後經濟壓力減小。作為男方,不應該唯利是圖,貪得無厭。還去考慮房產是否加名之事。正確的想法是:我妻子真好,她婚前全款購買了房子,讓我不至於去為房子之事操心,也不用去還貸,做房奴,多好的事情啊。我應該時刻感激我妻子,她讓我避免了買房之痛苦,也讓我不用去租房之類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勸你回頭是岸,好好珍惜眼前人,珍惜目前幸福生活!


幸福魚兒


不加就不加啊,本來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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