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結果正常,還需要抗病毒治療嗎?

以前我唱過歌給禰聽


在工作中我們經常發現早期肝硬化或早期肝癌,肝功能是正常的,而只有B超、CT等檢查能發現問題,甚至B超、CT等也未發現異常,而要進行肝穿刺等病理檢查才能發現肝病已經很嚴重了。所以,需不需要治療就不能簡單以肝功能正常與否來判斷。

  乙肝病毒對人體肝臟的損傷是因人而異的,有的患者乙肝發病以急性發作為主,每次發作轉氨酶很高,能達幾千以上,但不常發,數年一次,甚至一生只發一次,其他時間檢測肝功能都是正常的,也有患者以持續損害為主,檢測轉氨酶只有輕度升高,但幾乎每次檢查都是異常,更有少數患者幾乎每次檢測肝功能都正常,但結果仍會發展成肝硬化甚至肝細胞癌。對這種乙肝的演變,我們的解釋是,雖然肝功能是正常的,但肝臟的損傷仍然發生著,只是隱匿的。

溫馨提示:

  對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超過半年,年齡40歲以上的,有人建議30歲以上,有乙肝病毒複製的證據,如果肝功能正常,一定推薦肝臟的病理檢查,如果發現中度以上的炎症和肝纖維化強烈建議治療。而對於那些有證據證明肝病進展或有肝硬化、肝癌家族史的,如脾臟增大,肝硬化等,即便肝功能正常也建議進行治療。


肝病醫生宋現禎


你好!

一個42歲的中年消瘦男,身邊沒有任何家屬,拿著化驗單問醫生病情嚴不嚴重?醫生看後肝癌的可能性大,患者知道自己患有乙肝,心情非常緊張,因為1年前其哥哥因乙肝肝癌去世的。醫生為了穩住患者的心情,說叫家屬一起來進一步檢查。難道以前他沒有檢查肝功能嗎?不是的。



肝功能等檢查均叫輔助檢查,任何輔助檢查均不能百分百確定病情,醫生要根據患者的病史、症狀、體徵、輔助檢查綜合分析才能有較準確的結論!並且還要觀察變化,人的病情有時是複雜變化的。



而乙肝患者的隨訪更是這樣複雜的變化。乙肝不可怕,可怕的是病情發展,轉化為肝硬化和肝癌。有的乙肝患者平素沒有不適症狀,肝功能正常,沒有引起重視,當幾年或幾十年後,出現不適就是肝硬化或肝癌晚期了!



乙肝病毒複製,長期反覆破壞肝細胞,是乙肝轉為肝硬化和肝癌的重要基礎,而肝功能只是反映一部分急性肝細胞較大量破壞時肝酶譜升高,不能完全反映出每一個肝細胞受損情況。



乙肝患者平時注意體檢什麼呢?
1、肝功能

若肝功能正常,只是說明病情穩定的可能情大。不需要服用降酶的保肝藥。



2、乙肝DNA

反映乙肝病毒複製情況,若長期居高不降(如超過10^6達6個月以上),可能要服用抗病毒藥物療程治療,具體要專業醫生評估病情才能決定是否服藥。所以,肝功能正常,而乙肝DNA居高不降是要服用抗病毒藥的。



3、肝彩超

以上兩項若正常,35歲以後加體檢彩超,瞭解肝形態的變化。若35歲以前乙肝病情發展,同樣要做這一項檢查的。


4、肝纖維化等檢查

以上3項檢查長期正常者,必要時在醫生觀察病情綜合分析的情況下,做肝維化或肝硬度檢查,防早期肝硬化和肝癌,有的患者需要做肝穿刺檢查進一步排除早期肝硬化和肝癌的可能,早發現早治療才有希望治癒,好多人沒有定期體檢,發現就是晚期了,治療效果差。



作為乙肝患者,定期體檢覆診醫生,早發現問題早治療,科學生活,杜絕不良生少習慣及亂用藥物,心態平和,絕大多數人可以放心健康生活的。


餘千蘭


有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在肝功能正常的前提下,HBVDNA陽性,那麼對持續HBVDNA陽性,有以下情形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ALT持續正常(每三個月檢查一次,持續12個月),年齡大於30歲,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

另一種情況是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ALT和HBeAg情況如何,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治療的目的就是減少乙肝病毒對肝臟的損害,減緩或者避免肝硬化肝癌的發生。所以如果乙肝病人的檢查結果符合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就應該聽醫生的話進行治療,不要耽誤了病情。

遇到過這樣的乙肝病人,她檢查結果是小三陽,肝功能也正常,HBVDNA也在檢測下限,她有肝硬化家族史(其母親死於肝硬化晚期),她沒有抗病毒治療過。在五十多歲時發現自己有肝掌出現。像這樣的例子,她同時具備幾個危險因素,就應該去醫院做全面檢查,看看是不是需要抗病毒治療。

自己有個初步瞭解,是不是需要治療要去醫院做全面檢查,然後讓專業醫生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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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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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的治療主要包括抗病毒、免疫調節、降酶、抗炎保肝、抗纖維化和對症治療,其中抗病毒治療是關鍵,只要有適應症,且條件允許,就應該進行規範的抗病毒治療。那麼哪些患者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呢?


1.乙肝DNA檢測≥1×10的5次方拷貝/毫升(HBeAg陰性患者≥1×10的4次方拷貝/毫升);

2.谷丙轉氨酶≥2×正常值上限;如果使用干擾素治療,谷丙轉氨酶應≤10×正常值上限,血清總膽紅素水平應<2×正常值上限;

3.如果谷丙轉氨酶<2×正常值上限,等肝組織學評分≥4,或者炎症壞死程度≥G2;具有上述情況1並有2或3的患者,也應該進行抗病毒治療;對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者,應監測病情變化,如持續乙肝DNA陽性且谷丙轉氨酶異常,也應該考慮抗病毒治療。


因為乙肝患者谷丙轉氨酶升高,並非都是乙肝病毒乾的“壞事”。藥物、酒精、脂肪肝等其他因素均可引起轉氨酶的升高。反之,轉氨酶的正常也有可以其它因素影響,如服用降轉氨酶類的藥物。

此外少數慢性乙肝患者谷丙轉氨酶正常而穀草轉氨酶升高的特殊病例,肝硬化患者等只要他們的乙肝DNA達到了≥1×10的5次方拷貝/毫升(HBeAg陰性患者≥1×10的4次方拷貝/毫升)的水平,也是需要抗病毒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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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易加醫


先上結論:肝功能正常,當然不是不用抗病毒治療!

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聯合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最新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專門就這個問題寫了一個版塊,即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證主要根據血清中乙肝病毒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來決定同時結合患者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後決定是否啟動抗病毒治療。動態的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具有臨床意義。”

其中明確提到,如果病毒DNA高,轉氨酶異常,那肯定是要抗病毒治療的。而“對持續乙肝病毒DNA陽性、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1)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2 級以上)或纖維化,特別是肝纖維化2 級以上。

(2)肝功能持續正常(每3 個月檢查1 次),年齡> 30 歲,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議行肝活組織檢查或無創性檢查,若明顯肝臟炎症或纖維化則給予抗病毒治療。

(3)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肝功能和乙肝病毒e抗原情況,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而且以上推薦的證據等級是A1,即有多項隨機臨床對照研究都支持這個觀點,是最高級。

用通俗點的話說就是,乙肝感染者只有一種情況可以不做抗病毒治療:肝功能正常,且肝臟一點纖維化、硬化都沒有,而且每3個月一次動態監測都沒問題。除此之外,均應抗病毒治療。

最後需要強調一點,即使您是那一小部分不需要抗病毒的人群,也一定要堅持動態監測!醫生見過不少原本“幸運”的乙肝患者,不需要任何治療,但可能因為一段時間內壓力大或者感冒勞累等,造成機體抵抗力下降,打破了乙肝病毒和身體的平衡,又不去監測,結果等到肝臟功能失代償出現了各種症狀才來看病,往往為時已晚,令人扼腕。


不神醫堂


段醫生講科普☞帶你一起漲知識!

乙肝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不是一個肝功結果就能決定的。某些情況下,肝功正常也需要抗病毒。接下來我將根據具體情況逐一分析,乙肝病人只需要對號入座就行。



乙肝抗病毒治療選擇需根據彩超結果、肝功、病毒定量、年齡、懷孕等情況綜合分析。

一、如果你一直在服用抗病毒藥物,肝功正常,那麼需要繼續用藥,一直達到停藥標準後才可以停藥。

停藥標準:乙肝DNA定量正常,而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①大三陽(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體陽性)轉為小三陽(表面抗原、e抗體、核心抗體陽性)或徹底治癒(表面抗原陰性);②小三陽徹底治癒;

注:停藥的概率一般比較低,所以,我經常勸病人抱著終生服藥的態度。達到停藥標準了,當成奇蹟發生了,若不能停藥也不至於心情不好。


二、沒有服用過抗病毒藥物,肝功正常,分以下幾種情況。

(1)DNA定量陽性,有肝硬化,不管肝功情況,開始抗病毒。

(2)DNA定量陽性,沒有肝硬化,①年齡大於40歲,或有得肝硬化或肝癌的直系親屬,需要治療;②若年齡小於30歲,無需治療,每4個月複查肝功。

(3)DNA定量陰性,不管有沒有肝硬化,都不需要治療,每半年複查一次。

三、沒有服用過藥物,肝功異常者,病毒定量陽性者

(1)年齡較輕,①轉氨酶不超過正常範圍的2倍以上,可以繼續觀察。②轉氨酶超過正常範圍的2倍,根據情況,可以考慮抗病毒治療。

(2)年齡40歲以上,或有肝硬化,開始抗病毒。

三、孕婦,肝功正常輕度異常

(1)DNA定量≥10的6次方以上,向孕婦及家屬解釋病情,家屬和孕婦經過權衡利弊後,可以在孕28周後服用抗病毒藥。

(2)DNA定量<10的6次方,在充分知情下,可以不用抗病毒。




乙肝病人需要知道一點:抗病毒治療越早對肝臟越好,但在沒有出現肝功異常的情況下過早抗病毒容易引起病毒變異。

因此,必須把握正確的抗病毒治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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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醫生答疑在線


“肝功能檢查結果正常了就是疾病控制住了,沒有必要抗病毒了”這是很多乙肝患者的想法,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肝功能僅是代表肝臟的各項正常機能,如肝功中蛋白反應肝的合成功能,膽紅素反應肝的排洩能力,轉氨酶反應肝細胞損傷情況等。肝功正常並不代表就一定沒有肝病,如乙肝病人其肝功是完全有可能正常的。臨床上大量的病例證明,轉氨酶正常而導致肝硬化和肝癌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並且臨床監測顯示,已發生肝硬化和肝癌的患者在病史中也不一定有轉氨酶升高的情況。因此,僅僅以轉氨酶活性在正常範圍內來判斷肝炎處於“非活動”狀態,可能會得出錯誤的結論。平時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樣的患者,稱數年前感染了乙肝病毒,但轉氨酶活性一直在正常範圍內,因而未予重視,也沒有堅持定期到醫院檢查,結果很快進展成為肝硬化。

其實乙肝病毒對肝臟沒有直接的毒性作用,我國大量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體內雖有乙肝病毒並不需要抗病毒治療。只有機體啟動免疫系統對抗病毒,也就是人體自身的免疫細胞開始清除病毒的時候炎症就會出現啦。所以說,要不要抗病毒,一定不能單看轉氨酶,單看肝功能,必須要找專業人士進行綜合判斷,否則很容易延誤病情。另外,患者一定要記住,如果符合抗病毒的指證就是早抗病毒早受益,晚抗病毒晚受益,不抗病毒無受益!

抗病毒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一旦開始治療就要遵醫囑服藥,定期監測治療結果,不能因為肝功能恢復正常就擅自停藥。臨床已經發現很多乙肝病人擅自停止抗乙肝治療引起重度急性肝炎發作的案例,希望引起公眾的重視。


藥事健康


換個角度說,抗病毒治療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肝功能恢復正常,而是乙肝病毒的清除。所以您肝功能正常後,乙肝病毒還沒有清除,當然是不能停藥的。

就目前的抗乙肝藥物來說,只能抑制乙肝病毒的複製,還不能徹底的清除乙肝病毒。所以停藥後大部分人都會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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