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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啥叫老賴嗎?有信譽的還叫老賴嗎?沒錢還當初為啥要去借?不如直接說是騙,還把自己說的多委屈,多麼高大上,把別人的錢或貨騙到手了,就成了自己的了,不想還或還不了了,就開始找藉口了,你有什麼理由不還錢?想到過你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和後果嗎?想給老賴洗白找說辭的吧。
上帝的救贖一夜鶯
在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被執行“失信人"老賴在最高人民法院,2次確定後確實無財產可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應從被執行"失信人"黑名單刪除。
刪除了被執行失信黑名單,並不是意味著鼓勵老賴,錢還是要還的,只是不在黑名單對他的個人限制解除,這是咱們國家法律的完善,也是法律法規的進步。
有些人的確就是因為不是自己的原因導致負債累累的,比如天災,自然災害,並不是由個人原因導致的負債,它們要承擔起“老賴"這個標籤,多少人因為老賴這個標籤從一個有夢想的人,再到破罐子破摔,到最後被現實磨滅理想。
對於如果說那些因為騙貸,資產轉移,假離婚,製造假冒偽劣,投資等導致負債累累演變的老賴是不可原諒的,這些都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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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鵬金融小白
“老賴”與“無奈”是兩回事,不把被執行人與“老賴”嚴格區分開來,會導致不賴也賴的。人家創業失敗一時沒辦法東山再起,人家沒有跑路,也沒有去賴你這筆錢。你債權人起訴、申請執行、硬蠻硬逼、申請拘留債務人。我明確告訴你,你可能很難拿回這筆錢了,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你自己忘記了初心,你自己不敢於擔當。你當初借錢時圖的什麼?你不知道借貸有風險嗎?船漏水了,你拼命跳,把破船跳沉了溺死的恐怕不是船主一個人吧?要給債務人東山再起的時間,既然終本執行了,就說明申請人和法院執行法官均已窮盡手段,你還天天跑執行局麻煩法官,還天天去不讓債務人安心重新起家,他不跑路成“老賴”嗎?惹不起你,人家躲不起你嗎?人最怕的是寒心,首先得問一下自已,對方為何有錢總不還我?為什麼?所以,退一步海闊天空,得饒人處且饒人,沒有一個人有好日子不想過,想故意去東躲西藏賴賬的,躲得了初一還躲得了十五嗎?真不想還也不是單方面造成的,你即使拘留他或拿他下牢,監獄會替他還你錢嗎?既浪費司法資源也不利於解決實際問題。大家還是要不忘初心,心平氣和共同邁過這道坎,當初他能感動你對他的信任,今朝你必須要感化他積極還錢,這才是個解決問題的和諧辦法!
妙覺果海
本人基層法院執行局幹警,之前在派出法庭和民庭都幹過,我們這個行業比誰的發言權都要大,沒有問題吧。首先說,因為法院不關注甚至漠視網絡輿論,不會發聲,不善發聲,發聲不及時,宣傳方向不對,有的也是怕適得其反,部分幹警由於各種規定不能,不想,不敢等擅自發聲等,導致很多真老賴帶領部分創業失敗的被執行人上躥下跳,妄圖洗白,幸好部分申請人經常上網,部分法院或媒體的如實宣傳,這才沒有令黑的變成灰的。
先說第一個,大家知道執行階段的第一步操作是什麼嗎?是聯繫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這時候第一個難題就來了,有電話停機,空號,關機,多次撥打不接或一直呼叫轉移,滴聲後留言的,接電話的是很小一部分,對於關機不接的發短信告知情況,有微信的加微信或者抖音,讓其來法院領材料並接受詢問,讓其收到短信回電話,有一小部分回電話,有的接了電話說不是被執行人,比如剛買的手機號,是朋友,自己也聯繫不到被執行人,是本人的各種理由不來,咱不電話裡說近期會還,也同意來,但是到了日子繼續拖,到了日子申請人來了,被執行人不來,空號,停機的,委託公安查詢,打過去人家說不是本人。這是電話通知。 在這回答問題,你沒能力還錢,你有能力回電話,有能力去法院接受詢問,如實彙報財產及狀況嗎?不接電話的,說不是本人的,看見短信不回的,承諾近期給錢沒給的,答應去法院沒去的,我問你有信譽嗎?
繼續說第二個,郵寄,司法解釋規定,幾天之內必須將執行通知書等寄出,這時候第二個難題來了,郵寄材料,審判簽了送達地址確認書的好辦,沒留的呢?公告的呢?缺席的呢?仲裁的呢?公證的呢?各種郵寄,收的佔一小部分(包含部分電話通知到了,自己去法院的),到了執行階段,能來的幾乎都是自己來,大部分對方是各種拒收,收了也不回覆,也不去法院。再回答問題,郵局送法院的快遞,你為什麼不收?你說你沒錢,你有手拿快遞嗎?收了的,你認字嗎?裡面的材料讓你履行,讓你彙報財產,讓你去法院,你按要求做了哪一項?你有信譽嗎?
下面第三個,執行被執行人財產,好不容易這個人賬戶有錢,足額的凍上就放心了,不足額的要凍好幾個,凍結很快,但再快也有時間差,你轉移給別人了,是,這明顯屬於拒執罪,但是我問你,你有信譽嗎?更別提訴訟前後,大把大把假離婚,轉移財產,虛構債權債務的了,你們有信譽嗎?你們見過申請人兩口子和已經離婚的被執行人兩口子一起有說有笑做筆錄,然後出去一塊吃飯的嗎?欠的錢可是上百萬的。
很多具體的都不能說,說了反而告訴被執行人怎麼消極執行。
不過人大委託最高院起草民事強制執行法,這幾年可能落地,真老賴你躲不了,真破產的人也不是不給你機會,也許會有個人破產法,但是你們要明白,一切都是誠信為先。
小然然的大淼淼
問題有普遍性,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現在老賴有些不是沒有信譽,而是沒能力還欠的債,你怎麼看?我認為。
一,沒有能力還債的不是“老賴”。
所謂的“老賴”,就是“失信被執行人”,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大家特別關注一下,第一條中的(一)和第三條中的(四),所以說,沒有能力還債的不是“老賴”。
二,“老賴”是一種違約行為,不是人格標籤。
有很多創業失敗者或者因商致貧者,只是暫時無法履行借款合同,並不是人格有問題,對人身的人格和自尊進行攻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三,期待司法實踐中,能有效區分誰才是真正的“老賴”,不能一棒子打一大片,要集中精力對付那些真正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的真正的“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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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經濟守望者
法院會來給你甑別?他一錘定音,說你賴,你就賴,不賴也賴。
雖然我們都知道,很多人是真的因為生意的投資失利,導致債臺高築。
許多創業者,企業主在自身資金緊縮的情況下,通過民間借貸,銀行借貸的手段,發起融資,獲得資金來源。由於種種原因,投資實力導致血本無歸,我個人覺的以下幾點更適應高速發展的社會
1.通過民間借貸獲取成本,以承諾利息或朋友之間借貸的融資,或銀行無抵押貸款,且年利息不高於24%的合法信貸。為了保障百姓和銀行的經濟成果,不管能否履行債權債務,在未履行債權債務情況下,應該先列為被執行人優先保障百姓和銀行的債權債務合法權益。
2.通過抵押物來獲取貸款融資的企業與個人,不應列入被執行人,通常銀行在獲取企業或個人抵押物的同時,都必須有銀行認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銀行根據評估報告的數據,減少自身風險的情況下,通過討論決定給於多少貸款。
個人覺得銀行已充分的掌握了自己所要承擔的風險,銀行也是企業,是一種特殊的商業活動,其商業活動的產品是貨幣,銀行不能把自身的風險全部轉嫁到企業一個人身上,甚至有些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了賺取借貸利差,肆意放大貸款,最終收不回款,造成損失。作為抵押物借貸人,則承擔著合同履行完畢,借貸方無法歸還,意味著就要無條件的將抵押物交給銀行處置了。但至於銀行處置的不良資產夠不夠衝抵借款,則由第三方不良資產管理公司或破產管理人清算得出結論,處置多還少補,不能申請強制執行及列入被執行人,因為銀行也要承擔借貸審核監管的經營風險。
3.通過辦理銀行抵押物貸款的企業與個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借,轉租,擔保或做其它形式的擔保多頭借貸,則應當認為犯罪,借貸企業與個人明知多頭借貸抵押操作會導致銀行借貸風險增高而實施的不論有沒造成後果的都需認定為犯罪,從而保障降低銀行借貸風險。對產生不良借貸後銀行可以產權分明的轉移分割,已便不良資產的快速處置。
等待一場救贖6177
首先,你問錯了。老賴是指有能力還錢而故意不還的。想還但是已經沒能力還的,不叫老賴!
其次,如何有效的對付“老賴”?嚴刑、株連九族都不可取!我有有三大法寶!
司法權威是保障、無例外執行是關鍵。具體來說就是:藐視法庭罪、財產公示與裁定凍結財產是三大法寶。
1,藐視法庭
對於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當事人及第三方可處“藐視法庭”罪,並判決監禁,或附條件的監禁或處以罰金,直至觸犯者同意遵守法院的判決,其目的在於強制當事人執行人民法院判決。
當然,藐視法庭的制裁不及於無力償債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個人破產)。它針對的是蓄意違反法院執行命令的人員。
2,財產公示
財產公示:勝訴方“可以要求包括債務人在內的任何人公示判決債務人的全部財產情況”。如果敗訴方不按照法庭命令報告自己的全部財產情況,則又構成藐視法庭罪,將面臨法院嚴懲!
財產公示制度最大限度解決了執行中“信息不對稱難題”,極大促進了民事判決的執行。
3,判決凍結全部財產製度
判決凍結全部財產製度。
凍結敗訴方的不動產和動產,在產權證書上做了有關凍結的標註,敗訴方任何轉讓行為都必須在凍結權標註撤銷之後,因此,債務人就有意願積極履行法院判決了。
longwen居士
這個問題國家一定會很快出臺《個人破產法》。大家知道,中國企業存活的幾率很低,記得好像是5%不到。那麼,那些破產了的企業家最後成為了法院眼裡的“老賴”,限這限那的,怎麼讓人家再次翻盤?其次,目前涉及的“老賴”人群巨大(580萬人次被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2376萬人次被限制購買飛機票。截至4月底,全國法院累積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379萬人次.....).估計很大部分都是曾經的創業者之類。那麼,問題又來了,國家一直在鼓勵大家創業,全民創業,事實上多種原因造成很多企業無法良性經營下去,最後被迫破產,導致財務糾紛,這樣下去“老賴”數目還會不斷增大,增大到一定時候,可能就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一個導火線。國家是不願意這樣的局面出現。所以,客觀看待“老賴”本相,才是核心的管理方法。
其次,如何界定“老賴”,這才是司法工作者要考慮的問題。別整的一套一套所謂的判決書,定人家“老賴”,的確是有失公允。多少上市企業現在如果算淨資產的話,數目一定很難看。股市膨脹的數據有時簡直就是天方夜譚。那麼,為什麼他們沒有成為“老賴”呢?股市黑幕到現在也是越爆越驚人。
賴不賴,看人品,看老賴個人可執行的資產情況再定。否則,一刀切的方法不但不會給失敗者重新創業的機會,恰恰相反是給那些真正“老賴”心安理得的藉口。
酒客觀點說健康
這個問題提提的還是比較有良心的。
被貼上老賴標籤的人,並不都是老賴,我贊成這個觀點。
其實,有很多的創業失敗者就屬於這類人,他們有理想,有志向,有魄力也有精神,是真正的實幹家。落難到老賴這一步,實際上不是個人不努力,而是大環境影響所致,這與中國的國情有著太多太多的因果關係。
首先,中國的歷史原因造就了一些必然性,如企業中長期投資風險預測,企業類型選擇,行業發展評估,企業未來可持續性等一系列問題,都沒有指導性機構給與提供可信的信息,這就導致蜂擁而上盲目擇業現象的發生,也為後期出現供大於求,產品積壓,市場萎靡不振,從而導致企業資金週轉不暢,繼而出現斷裂,停工,最終破產的局面。
很多擇業者,其實在選擇投資行業的那一刻,就已經註定了將成為呼之欲出的老賴了,因為他們對市場經濟的運作可以說是一無所知,更不懂得從原始資金投入的那一刻對未來中長期的發展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更別說對國際環境的正常正確評估,15年前乃至於20年前,當時中國下海經商的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盲目的下海了,儘管如此他們在短期和中期發展過程中確實取得的成績,然而在長期發展規劃中,由於盲目樂觀地擴大再生產,從而為最終的企業破產埋下了伏筆,因產品滯銷最終導致週轉資金斷裂破產的老闆比比皆是,這就是為什麼今天我們的老賴會這麼多,而幾乎所有的老賴都經歷過資金斷裂使用高息貸款然後導致破產最悲慘的經歷,這其中銀行金融部門為了控制風險減少貸款是一個不可忽略的主要原因,而企業自身營養狀況不良則是深層次的主要原因,因為我們中國相當一部分老闆,他們只知道打拼而不知道金融市場和國際市場環境對自身發展的重要性,前瞻性,所以說他們對風險的抵禦能力幾乎就是零,這種只能順風順水式的發展,毫無逆風行船動力的企業,最終只能被市場淘汰,而那些小微企業的創業者們成為老賴也就成了必然。
這批沒有高學歷高智商的創業者,其實他們很多人都很樸實都很善良,淘汰它們的有時不是市場,而是那些後來居上的高智商高學歷的競爭者和一大批高利貸的得利者,因為當時國家對於破壞企業的高利貸者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制裁,而一腳踏進這個陷阱的企業也就萬劫不復,成為老賴也就理所當然。
無可否認有很多老賴確實沒有錢,他們也不是不想還錢,可他們需要的是時間去重新創業去財富積累,然而誰又能夠有那麼,那麼,那麼,那麼好的耐心去等待?現實是殘酷的法律是無情的,老賴的良心在好又能喚起全社會對於老賴的幾分同情憐憫和支持?
楊保國66
破產者分為兩類,一類是有能力還款,但不還欠款的人,被法院認為破產者叫老賴,還有一類是現在沒有能力還款,應該叫破產者,而非老賴。所以合在一起叫老賴是不公平的。
針對老賴,法院絕不同情,一定強制執行,輿論也不同情,社會道德更不同情,所以我們一定要逼著他們,將自己藏匿的錢財拿出還錢。
但是針對破產者,法院也會執行,但是經過調查,發現你真的無錢可還,就不會做強制執行動作,所以不用太過擔心。會給這些人時間去慢慢償還。
因為我們中國沒有個人破產製度,所以針對欠錢,不能歸還的人,後續措施有些混亂,導致這兩種情況重疊在一起,都受到同樣的懲罰。未來有了破產製度就可以區分開來,形成不同的懲罰措施。
在國外,破產之後會經過債務重組,重新回到正常人群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我們也要寬容一點,給他們時間去證明自己,重新迴歸正常。
你有什麼觀點?告訴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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