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友共勉
估計李某難以成為擔保人及承擔擔保責任。但鑑於題主所述欠條情況不詳,回答此問須作幾種假定,由題主自行判斷。
在借條內容明確寫明李某為擔保人的情況下:
1.如借條非李某本人書寫,李某在借條尾部所籤姓名之前冠以類似“見證人”或“在場人”的字樣,明顯與內容確定其為“擔保人“的身份不符,此行為反映了李某本人簽字時內心所要表明的真實意思,故不能僅以李某的簽字行為認定其為擔保人;
2..如借條非李某本人書寫,李某僅在借條尾部簽名的,應視為其認同借條的全部內容,其應被認定為擔保人;
3.如借條系李某本人書寫,李某在借條尾部所籤姓名之前冠以類似“見證人”或“在場人”的字樣,可理解為李某既自願擔保,又願為借款事實作證,宜認定李某為擔保人。
以上,推測題主屬於第一種情況的可能性較大。僅作參考,希望能夠幫到您。
探路者ooo
現在出現了合同內容與最後簽字身份的矛盾問題,從合同法及擔保法的角度分析,如果李某不願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會依據各方陳述和其他相關證據,綜合評判李某是否應該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王良久律師
內容是誰?是你家人還是朋友?有個小品,打比方。比方是我朋友,你為什麼要打它?你是這意思不?
陽光2370817
見證人和擔保人完全是兩碼事,法律上應該不會支持你追究見證人來承擔擔保責任的!借條有問題當時你就要提出,現在除非你能提供當時李某人願意擔保的場景資料,並被法院採納,否則單憑藉條不可能追究見證人擔保責任!
V懶龍
見證人跟擔保人是兩個概念問題,所以他只能證明你借給對方錢。他可以證明,但不承擔對方還不起,他替對方還
瘋狂的石頭11
見證人和擔保人不是一回事只能見證借款的真實性沒有還款責任
手機用戶3837060442
注意就是擔保但擔保期限只有半年。
圜贔
與李某沒有民事法律關係,借款要什麼見證人?有借條和付款憑證就是了
悠悠woxin202
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
鳳姐諮詢
擔保人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