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三個月一直沒發工資,找廠裡借了兩千,現在要辭職,廠長讓先還預支的兩千,該怎麼辦?

酸辣湯18


這些領導們背後都是狗臉,表面話都說得很好聽。實際上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雖然我曾經也是一個管理者,我管的人也不多,也就只有30多個人。但是,我的規矩一向是。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我每天都會仔細的報員工的工辭,確定每一個員工今天的班沒有白上。我們公司的規矩,每個月都會提前發工資條,員工核對完之後,如果有異常,由我上報。再重新核對,確定無誤後。才會發放工資。

其實說實話,每個人在工廠打工都是為了錢,付出了勞動就要得到報酬,那是員工應得的。

如果一個公司,連員工都照顧不了。那麼公司招進來的新員工。無論你花多少錢招進來的。這些老員工,都會把這些負面情緒,在工作上面慢慢慢慢的宣洩給這些新員工。當新員工幹j久了。那麼自然他就會走。

如果一個公司,經常拖欠員工的工資,無力亂扣員工的工資。那麼這個公司一定不會長久。因為連最起碼的人性都沒有。對員工最起碼的關懷都沒有。那麼誰會真心的給你幹活?除了你爸你媽。

老闆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隨便拖欠員工的工資。如果拖久了,人心就散了,那麼你離倒閉就不遠了。

在外打工的朋友們都不要怕,如果碰到老闆拖欠工資。一定要記住,跟他吵沒有用,你越是跟他吵,事情越糟,我們要慢慢的跟他講。先禮後兵,如果他的態度實在惡劣。那更好辦了。只要你有籤的合同。下次跟他聊天的時候,偷偷的把手機錄音打開。把你倆的聊天記錄都錄下來。這樣你就有了證據。

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他,這個是一定有用的。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我的建議是立刻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個事情。

願在外打工的所有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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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結論:這種“講規矩”的不規矩公司,直接告他!

遇到這樣的公司,別跟他講什麼情面的問題,直接告他就好了。

現在有很多公司,仗著以為員工“勢力小”不敢跟他對著幹,或者有些老闆自認為自己認識幾個有背景的人,就為所欲為。

這種公司,早就該倒閉了。

我之前就遇到過一次類似的情況。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沒跟我籤合同,也不給我買社保。我上班三個月來了,一直都在跟公司提合同和社保的事情。但是每次都是敷衍。

後來我辭職那天,上午辭職下午走的。到發工資那天,財務跟我說要扣我辭職那天下午半天的工資。

我當時就毛了,問這半天工資都要扣,公司是不是太摳門了?

財務跟我說這是規矩。

我回答她“好的,你要講規矩是吧!行,那咱們就按規矩來辦。”

接下來我就直接申請了勞動仲裁,我拿出了我上班的證據,包括考勤記錄和之前發工資的憑證等。提出因為公司沒有跟我籤勞動合同,我要求公司賠償我雙倍的工資,另外公司沒有買社保,也要求一併賠償。

在接到勞動局的通知後,公司老闆給我打電話講道理,說情懷。最後沒談攏,還威脅我說他認識很多勞動局的人,最好大家好說好商量,不然撕破臉大家都難看。

而我的態度是:誰怕誰?

最後結果是,公司按照我上班的時間給了我雙倍賠償,還因為沒有買社保多補償了我一個月的工資。

我想說的是,這種看起來讓你先還預支兩千工資的“規矩”,其實根本就是扯淡。既然他要跟你講規矩,那麼你就“按規矩”來處理。直接告他!

理由很簡單,拖欠工資三個月。

相信我,不管他後臺有多硬,在當下的社會環境,特別是輿論傳播這麼快的大環境下,沒有誰會為了這個公司為冒著被下臺的風險來給他撐腰的。


職場大俠知陽


出差前,單位給個人借款5000,辭職前一個月單位從個人工資扣除了5000,本人以為是扣除借款。辭職時,停發半個月工資,本打算不要了,結果本人在辦理離職手續和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被告知,本人欠單位2500左右借款(五天工資加補助大概2500左右,5000借款扣除停發的工資,大概還有2500左右),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必須先把借款交清以後才可以,之後一打聽,才知道離職前扣除的不是借款,而是單位在未通知並徵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扣除了5000的入股金,男同志強制入股,最少10000,按照職位不同,入股份額不同。之後本人以單位私自扣款的5000用以抵扣借款,單位財務說扣款不是經過財務,不同意辦理,之後又問主管領導,主管領導說等開完股東大會以後看有沒有人認領,如果有,就可以轉讓,如果沒有就不可以,只能自己認栽,從13年到2018年12月,5年過去了,股東大會一直沒開,公積金提取手續也不給辦。八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京津公司,就是個垃圾


foreveryoung717


我是具有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請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你們的廠長真是黑心。拖欠員工工資,竟然還要員工先還預支款。工廠拖欠員工工資是違法行為。預支款屬於公司的財務管理。廠長的做法是在欺騙員工不懂法。

2、先不要著急,建議與協商處理,明確自己是公司拖欠工資才造成預支費用,可以從工資中直接扣除。若協商處理不成,你需要先收集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工作期間的出勤記錄或考勤表(電子或紙質均可),也可以與其他員工一起相互證明出勤情況。讓後到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3、公司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公司拖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你依據以上方式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若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及點贊、轉發。你的認可是我最大的動力和支持!謝謝!若對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見或建議,請在評論區留言,歡迎溝通交流!再次感謝!


願你好2018


接觸很多工廠,這裡我說下,你說沒拿到工資,向工廠支的。這裡要明確是向個人還是工廠名義了,向個人就要先還,以前也有類似的情況,員工沒錢,工廠財務不同意提前支付,廠長看她可憐,借她2000,結果離職了,財務忘記扣除,小姑娘故意拉黑,不接電話,現實農夫與蛇的故事。如果是向工廠支的,我因為工資是從公賬支付的,實際可能是現金,沒有流水信息,這時候財務會要求你先還錢,然後在支付。當然還有種形式是你寫好條子簽字,提前領取也是可以的,從財務角度是要避免的。工廠3個月未結算工資,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的。


30M大砍刀


豈有此理,我看你們那個廠長的做法沒安好心,先別還那兩千。

你想啊,你進廠三個月了,工廠一直拖欠你工資,也就是說你幹了三個月竟然一分錢都沒有拿到手,還要不要人生活?就因為工廠一直拖欠工資,你才不得已向工廠借支了兩千塊,按道理是要還的。可現在你要辭職了,想要結算工資的時候,老闆卻要你先還了之前借的兩千塊錢再說,那我就有疑問了,為什麼老闆不說把你之前借的兩千當做部分工資抵扣,剩餘的工資一次性給你結清呢?為什麼非得要你先還錢?如果你把那兩千還了,能保證老闆不再拖欠工資不發嗎?直接抵扣不是很簡單的嘛,為什麼要搞那麼麻煩呢?所以我覺得你們那個工廠老闆沒安好心,才勸你先不要還錢。

那該怎麼辦?我告訴你,你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好這幾個月的工作證據,目的是防範老闆耍賴,你方便維權。需要收集的證據有工服工牌工作照、考勤記錄、工廠拖欠工資的通知或者相關證據、勞動合同以及其他在職員工的證人證言等。然後立馬向工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一定要寫工廠拖欠你三個月工資未發,你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立馬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同時額外支付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如果你的老闆不答應,你做了上面的準備工作後,就直接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再出示你之前的證據資料,你的問題就會由勞動部門管理解決的。到時候再談那借的兩千塊錢到底是從工資裡面抵扣還是結清工資再還抑或是還了再結清工資。

朋友,一定要按我說的去辦,因為你們工廠拖欠你工資違法在先的,所以你要依法維權才是硬道理。至於借支的那兩千塊錢,怎麼還根本不是事。


Sir聊HR


1.現在的勞動法不像以前那麼死板,無論你籤不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形成了勞動事實,你就有權利拿你應得的報酬!

2.從你的敘述中,你已經形成勞動事實。

所以你根本不用怕,你是預支了錢,那是你工資裡的錢,明白嗎?

先算工資,再把那筆錢扣除,如果老闆不願意,勞動局,110,都管這事,不要怕,為人民服務,我親戚出去打工,幹了九天,被辭退,居然說沒幹夠一個月,當初說的一個月2700,現在居然一天按50算,直接一個110,解決問題,老闆看到110過來,直接給我九百,還問我可以嗎?態度好的不得了


成長的80後


我對你的建議很直接,暫時不還借的那兩千元,在辭職後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暫時不還老闆錢的原因:老闆拖欠三個月工資,明顯是惡意欠薪,且已違反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髮放工資的法定義務。老闆稱沒錢發工資,但是卻有錢借給你,更顯出他的惡意,所以暫時不要還給他錢。

2.勞動仲裁的申請:根據我的猜想,第一,工廠並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自上班之日起第二個月第一天起要求雙倍工資;第二,工廠拖欠你的工資,你可以要求工廠支付拖欠的工資;第三,工廠拖欠工資,且未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工廠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第四,為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對方補繳社保。

3.勞動仲裁的具體方法:你可以向工廠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資料你可以在網上查詢而知,申請費10元。在仲裁中,雙方可以協商將借的2000元予以扣除。

總之,遇到這樣的事情,請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牛123


做為一個工廠就有其,自己的規章制度,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為了員工謀福利,更是為了更好的來管理員工激勵員工。屁嗎?

能拖欠3個月工資的工廠,人數相對來說是很少,不然勞動局早早就找上門了,產品滯銷資金週轉不過來,是現在小廠普遍存在的現象。

你借支2000塊,又要再還2000出來,問題在於你裡面還有工資,這於情於理都不合適,你也肯定是一萬個不願意,而另一方廠長要你還回預支2000,這擺明故意刁難你。

現在對於工廠拖欠工資,勞動局還是比較重視的,一次不行找兩次天天去勞動局找處理,他們這邊煩了就會抓緊給你處理,比起你的工資勞動局的罰款可多著呢!我有個朋友是上了10多天,說不幹了然後要辭職,工廠這邊說不滿一個月,沒有一分錢工資拿,而且一個月後辭職也是扣百分之二十,然後他就天天去勞動局找,搞得勞動局裡麵人都知道他叫什麼在那個廠,人力時間浪費很多,不過還好最後老闆叫去辦公室直接現金支付,後面聽說這家工廠出現過幾次這樣的情況老闆被勞動局罰款了,當然這情況比起你的微不足道,甚至有些無理取鬧的味道,所以你放心去勞動局找吧!這兩千你肯定是不要還回去的。




小成生活員


現在我們國家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很周到了,這個廠長居然敢這麼做不是給老闆添堵嗎。

首先,你可以去人社局舉報他們扣發工資,按規定,當月工資當月結清,光扣發工資就可以處罰工廠了。

然後你還可以舉報他們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在勞動法裡也是不允許的。

接著你還可以去稅務局舉報他們不如實報稅,三個月不發工資,估計工廠還沒把你的個人所得稅如實申報,稅務局又可以處罰他了。

最後更狠的,你還可以舉報工廠環保問題,環評有沒有做,項目有沒有驗收,有沒有超標排汙。

如果說前面幾個局只是讓老闆頭疼的話,環保局可是會讓老闆心疼的。當然,最好還是能跟廠長好好交涉,拿到自己該拿的工資就好聚好散,現在企業真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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