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個月的女生,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都去超市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還要繼續嘛?

大汪先生


個人認為,其實還是取決於你自己。

以下四種情況,應該有符合你目前情況的:

情況1—如果女孩是個好女孩,並且你已經確定是可以與你相伴一生的人,而一兩千可能只是她的日常生活花銷,並且你覺得可以接受這樣的花銷,那麼可以繼續。

情況2—如果確定可以相伴一生,但花銷對你有些壓力,那最好儘早向她說明。如果她能體諒你,那可以繼續發展下去,好好珍惜。如果表現出有為難或嫌棄,那就儘早散了吧,對兩個人都好,她可能不適合你。

情況3—如果你知道她只是想玩玩,並沒有付出真感情,那也別多說了,我的意見是儘早分。早點去找那個值得你花一生寵愛的女生。當然你要是願意陪她玩,並且就喜歡這款,那你感化她讓她為你“三日下廚下,洗手作羹湯”的概率也不是沒有,但這有很多的影響因素,例如你的情商,你的堅持程度等,現實一點的還有你的財力能堅持多久。還有她的思想,她的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一些事情都會有影響。萬一在這過程中她碰到了比你更加優秀的人,那她百分之八十以上會離開你,這些都是有可能的,變數較大,難度較高,望謹慎。

情況4—她可能想測試你舍不捨得為她花錢。這可能性不大但真的有一些女生以男人是否在婚前肯為自己花錢作為男人是否肯在婚後寵著自己的測量標準。如果這樣的話,就看你自己對她的喜歡程度了,不過個人意見,這種事情不應該用金錢來衡量,如果真的喜歡,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不要讓自己的愛成為對方的壓力。測試這些個人認為有點幼稚,小孩子思想。

以上四個建議,應該會有最適合你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喜歡的麻煩點個關注,謝謝!


是momo呀


這個繼不繼續要看你自已了。其實愛吃零食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花錢大手大腳卻是一個讓很多男生無法承受的事情。我年輕時處了一個女生,就是現在的老婆。

她當時就屬於這種愛吃零食,且每次都要買數百元的零食的那種女生。那個年代,幾百元的零食相當於現在上千元了。約會時她的花錢的方式,真讓我有點承受不起。我們這裡在戀愛時是不AA的,都由男生花費。所以幾次約會下來就花光了我的工資。我只好求助於母親,她又給了我一些錢,我才有勇氣去見他。

但是她的人品還是不錯的。處時間長了就發現,她是很善良的人。只是缺點也很明顯,不會過日子,花錢大手大腳。後來我們結婚了,婚後我的原則是就這些工資,我也不約束她消費,花光了兩人就餓著。

結果,我們每月開資前都只剩下最後的幾十元生活費。偶爾她還要跑回孃家要錢花。時光飛逝,20年過去了。。。她依然大手大腳,雖然我的手入已是年輕時的數倍。但是她的消費胃口也大增了,她現在已經不做飯了。天天上飯店 ,要外賣。還要吃各種零食,每月僅吃上面的消費就要過萬。

但是她同是也不擅長理財,家中的財政大權實質在我手上。為了防止她花費過大,我都要少報收入悄悄積蓄的。

我以我的婚姻經歷告訴你。如果你能忍受她的亂花錢毛病,你就可以繼續和她相處。否則 ,早散早好。


孟可的思想空間


兄弟,你被騙了。我家人在連鎖超市上班。一段時間,有幾個女人,隔三差五去售後服務部退貨,有人一天能去兩次,貨都是當天才買的,種類包括零食、日常用品、小電器……只要是超市有的。不給退款就大吵大鬧,一次退款一千到二千元之間,很不尋常。後調監控發現,這幾個女人每次都帶著不同的男人來大買特買,再由隨同前來的男人結帳。後來超市把這幾個女人拉入黑名單,再吵也不退貨了,就不來了。希望你遇到的不是這樣的女孩子。


醉翁之意陳集領


這哪是女友?活脫脫的一頭豬,你應該考慮去飼料加工廠給女友進一車飼料……

約會吃飯就是了解彼此的過程,加深感情的過程,這個過程被“零食”所取代,結局還挺意外的,生活就是生活,“吃不窮,穿不窮,算計不到就得窮”,一個只記得吃的女人,也不值得交往,我家鄰居就是很好的例子,男人煤礦上班,在採煤隊,說實在的,這個隊是煤礦最辛苦的一個工種,雖然一個月掙個萬把塊錢,可是都是拿命博來的,一次,兩口子吵架,男人像憤怒的小鳥,說到:老子拿命換錢,你花的挺瀟灑,每天麻將場,瑜伽館,名牌店……你一個人在家吃香的喝辣的玩好的,活的人五人六的,你想過我嗎?想過兒子嗎?你兒子高中學習費用,生活費用都叫你揮霍沒了……那次吵架過後,沒多久,就聽說他們離婚了,

男人“前方衝鋒陷陣”,女人“後方持家有道”,這是結合在一起的根本,要是一個女人像個“吸血鬼”,不管不顧的榨取男人的剩餘價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因為我們養不起,更傷不起……就像你說的,動輒就是一兩千的零食,一般人誰能承受的起?我看吧,好女人多的是,你還是早分早安生……


臭小子的春天


你交往這個女孩,家裡開小超市的。

每次酒足飯飽後,她就得讓你幫她家在大超市進貨。然後先拿回家,第二天再送至她家超市擺上貨架。

這女的真會持家,但是在大超市買零食本來就貴,帶回家裡的小超市賣,利潤不多了。至少不要成本,每月有個小六千元進賬,不錯!

這女孩值得你繼續交往,她那麼喜歡買零食回,又送自家小超市賣。你乾脆開間超市讓她經營,說不準她每月還在外頭抱個六千元的零食回家呢。

我頂你!


Nick理性之劍


我的老婆也是一個大手大腳的主,花錢特別大,從不考慮後果。但是她又非常有財運,敢於投資,每次都能賺很多錢,所以我想指責她又說不出口。不管她花多少錢,家裡又從不缺錢,我抽菸喝酒都是她為我準備,有時候我打麻將輸了,她會主動為我買單(當然娘們嘮叨幾句也是沒法避免的)。唉!每個人都有缺點,不要隨便瞧不起別人,互相包容才是關鍵。


長江8008


一個月約會三次,三次吃飯就不去計較了,但每次去超市,都得買一、二千元左右零食,如此下去忍受不了,怎麼能消費得起。

這種女人不適合你,希望你趁早與她分手,因為你家沒有開私人銀行,供不起她如此揮霍,你可以禮貌性地,向她說一聲再見!讓她去重找一位,有錢大款做男朋友為好。

雖然我是個旁觀者,看到後心裡氣不打一處來,狠不得抽她二個耳光,試問她自己能值幾斤幾兩,蛀蟲一條,我也是個男人這種女人倒貼我,也絕對不會要此類人品低劣的敗娘。





靠山4


這樣的女生,最好不要繼續交往下去,免得到頭來,連你自己也不能自拔。

其一,剛認識一個月,就如此地海吃海喝海花銷,將來勢必更加地不知收斂。記住一句話,叫做“慾壑難填”。

其二,作為普通家庭,養不起這樣的人;即使養得起,這樣的人也不值得欣賞,更經不起風雨。

其三,這樣的女生以自我為中心,不注重自己的形象,沒有風度,更不會顧忌別人的感覺。

其四,自私的人,不管男女都不可交,何況你將來還要娶她做老婆。一輩子不長,也不短,有一天,你會受不了的。況且,人只有一次生命,傷不起呀!

儘管如此,是否繼續,還得你自己考慮。


磊珞


認識一個月的女生,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都去超市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還要繼續嗎?

這要看這個題主的經濟能力、對這個女生的愛,以及女生自身的能力。

1、女生自身能力出眾,能夠負擔得起自己的花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興趣,為了喜歡的東西花費金錢、時間與精力的大有人在。她們用自己的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無可厚非。

即便這個費用很高,只要她能負擔得起,題主是不能干涉的,這也是女生的自由啊。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女生對零食可能有特別的喜好。那這個錢是題主來付的,還是女生自己出的。如果女生自己出的,那題主就不要糾結了。

就像有些女生喜歡包包,而且這些包包老貴了。但是她們還樂此不疲,省吃儉用的去買。作為她的對象,只能看開一點了。如果想不通、看不慣,那就趁早分開,長痛不如短痛嗎!

2、女生以前一直這樣,還是跟題主在一起後故意買的呢。

有些女生會故意通過一些形式來試探男生的感情,而故意花錢也是一種試探的方法。女生可能會看看這個男生願不願意為她花錢,來判斷男生對自己的感情。

這個時候,題主要了解一下她以前是否有這個習慣或愛好,來判斷一下。當然,前提是題主真的喜歡這個女生,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否則也會很痛苦。

3、該不該繼續,最重要的是題主是不是喜歡這個女生,這個女生與題主之間是不是很合適。

題主跟女生雖然才相識一個月,約會了三次,但是題主是不是真的很喜歡她,從性格、脾氣或者興趣愛好等方面,兩人能夠相處得很好嗎?

如果題主真的喜歡她,並且希望跟她長長久久,結婚生子,那在以後的日子裡,題主也可敞開心扉,跟女生暢談一下自己關於花這麼多錢買零食的想法。

以上便是我的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夏菡說,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歡迎各位朋友關注我,與我共同探討情感故事!

夏菡說


我不知道你找的是對象啊,還是請了一個吃客,掙得少還得讓她吃黃了啊?[呲牙][大笑][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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