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前妻還以夫妻身份經常往在一起,這算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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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和前妻辦理了離婚手續,和你登記結婚,住在了一起。但他有時也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行夫妻之事。這算不算重婚罪呢?

我認為,對於他來說,這雖然屬於一男事二女,應該是重婚不算重婚罪的。

一是他們辦了離婚手續,雖然住在一起,但你沒有確切證據是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的。因為他們沒有結婚證,也沒有辦理復婚典禮吧。所以只能確認是同居而不是重婚。

二是他是以探視孩子為藉口,然後住在一起,享受男女之歡的。也就是說,他每次去的理由是去看孩子而不是去看媳婦。跟媳婦同住也是偷偷摸摸,並非光明正大的。所以,你說他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這罪名恐難成立。

當然,他們的行為雖然沒有觸犯法律,但卻是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批判。如果他屢說不改就應該把他的醜行公之於眾,讓他們受到公眾輿論的廣泛批評。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一下:

第一:你跟你老公有結婚證

第二:你老公和他前妻沒有離婚證

如果以上兩個問題同時成立那你老公就犯了重婚罪,重婚罪的定義就是一個人同時跟兩個人結婚就是重婚罪,如果只跟一個人結婚那就不是重婚罪,頂多算婚內出軌。

傻姑娘,如果我是你鐵定找到證據,跟老公離婚,既然他已經離了婚娶了你,怎麼可以再跟自己的前妻睡在一起,這說明你對於這個男的沒那麼重要。


小2生活日記


判定何是重婚罪,首先要清楚國家法律怎麼定義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看你老公和他前妻辦理離婚證了沒,如果沒有辦理離婚證,就屬於重婚罪!


生活正能量語錄


你老公跟他前妻以夫妻身份經常住到一起.... 以“夫妻身份““經常”看看這都是什麼?這些時候你在幹嘛?不是該第一時間拿把刀把兩個人劈了!就算不動手,這樣的男人你還要他幹嘛?喜歡一夫多妻制的生活?你為何忍氣吞聲,還在這問是不是重婚罪?還是連你都不確定他到底是誰的老公?

蒐集證據離婚不就完了,人家都經常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了,那一定不是偷偷摸摸的,很容易找證據的。你在怕什麼?

你老公前妻知道你的存在嗎?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第三者,如果你曾經破壞了對方的家庭,而對方現在想讓你嚐嚐被背叛的滋味,那你也是自食惡果。

如果你不是第三者,且你有結婚證,蒐集證據去告他就行了,不想告他,也可以找個律師,反正有證據在,拿這些多分點財產離婚就行了,他那麼喜歡前妻你大可以成全他。


懶懶推文


重婚是有婚婦夫之外又結婚之實,這種情況叫續情,前妻那只是離了婚的妻子,老公丈夫與你才是合法夫妻。

如果他沒有離婚。又跟你結了婚。那這就是重婚。如果是這樣,你可以告他。

如果他已經跟前妻離婚了,後又找上你結了婚。現在又跑到前妻家重溫舊夢,那就是你的無能了。

如果你能忍,那就忍了。如果不能忍,那就沒有。沒有什麼好談的。這是告也告不響的。

這個情況,表面上還以夫妻身同居那就是不要臉了的狗男女。


淡定30806


不管你和你老公有沒有結婚證 ,也不管你老公和他前妻有沒有離婚證。你只要確定,他們夫妻還經常住在一塊這一點。你就明智的自覺退出吧。

只要他們夫妻關係沒斷,不論你認可不認可或是被矇在鼓裡,毫不知情,能肯定的一點是你老公騙了你,你才是那個真正的第三者,事實上的插足者。

造成現今的被動局面,禍根在你老公。是他出色的表演加之甜言蜜語及物質誘惑,你被俘了。

從你這方面雖然是遇人不淑。但也要自省一下。這樣草率唐突又有眼無珠的將自己交到一個騙子手中。快快自救吧。


蓉顏易流入言林


這是肯定的!


最愛古詩詞最迷中國風


同居,和重婚。不同的法律名詞。


大哥198118443


自己身上多找原因。


神采飛揚96222086


放手,對你來說是最好的選擇。判他個重婚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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